神峰通考卷四
神峰通考 明 張楠 著
六神篇
五行妙用,難逃一理之中。進退存亡要識變通之道。命之理微,聖人罕言。
正官佩印,不如乘馬。
詩釋:正官無印本無權,佩印如何又不然。只為印多官洩氣,不如乘馬得高遷。
七煞用財,豈宜得祿。
詩釋:財星生旺殺傷身,四柱全無倚靠神。天命相從成貴象,運行得祿受孤貧。
印逢財而罷職。
詩釋:印綬貪財德有傷,難從天地立綱常。更無比動來相救,罷職偷閒歸故鄉。
財逢印以遷官。
詩釋:身旺誠能掌大財,財多身弱便生災。遷官何處求根本,歲運還須有印來。
命當夭折,食神孑立逢梟。
詩釋:七殺重重主太柔,食神一位立當途。梟神印綬無財救,夭折芳魂逐水流。
運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詩釋:用財不有殺重來,羊刃逢之必奪財。再遇刃鄉應破局,傷妻敗業見非災。
爭正官不可無傷。
詩釋:官星一位比肩重,爭奪之間最有凶,傷盡直須官不用,自無冰炭到胸中。
歸七煞最嫌有制
詩釋:比肩本是無知物,一見傷官勢必歸。第恐食神來制之,喪家心事自成灰。
官星煞地,難守其官。
詩釋:正官純雜殺如頑,荊棘門居特立難。情性豈無君子恨,堅冰當道虎狼關。
煞在官鄉豈能變煞。
詩釋:殺多堅佞性偏剛,混入官星禮儀邦。頑石豈能變化,依然心事尚豺狼。
貪財壞印擢高科,印分輕重。
詩釋:印旺偏官弱不堪,用財生殺豈為貪。只愁印薄逢財旺,未許蟾宮把桂攀。
運比用財纏萬貫,比得資扶。
詩釋:見財不用是何哉?財多旺甚日干衰。得遇比肩資扶處,白手猶能聚大財。
運到旺鄉身反弱。
詩釋:身弱拖根微有助,未從七煞未從財。假饒歲運扶身記,戰敵無成力反衰。
財旺劫處禍猶輕。
詩釋:偏正財多禍必多,日干無力奈如何。真逢比劫分將去,省得貧魔與病魔。
財逢有傷,還忌陰謀之賊。
詩釋:財無劫奪則無傷,支庫中間有暗藏。莫道小人不明露,豈知君子在高梁。
殺無明制,當尋伏敵之兵。
詩釋:並多七殺正相刑,明制無人慢自驚。衝出暗藏兵有用,馬陵樹下火燒林。
貴人頭上戴財官,門充駟馬。
詩釋:貴人互換得相成,上戴財官更顯明。進氣有根還有合,定從千里握兵刑。
生旺宮中藏劫殺,勇奪三軍。
詩釋:長生劫煞本非奇,生旺宮中卻正宜。舉鼎有為真足羨,每從邊塞拂旌旗。
為跨馬以亡身。
詩釋:歲運逢財日主貪,又無比刃與成行。格中若見如斯局,此命危亡立馬看。
因得祿而避位。
詩釋:官星失馬不為官,得馬登庸理自然。只恐此身行遇祿,解還金帶向林泉。
印解兩賢之厄。
詩釋:兩殺重來威制重,食神無奈見梟神。柱中有印能成化,丁火奚能害此身。
財勾六國之爭。
詩釋:比刃貪官圖利名,無財彼此自相寧。黃金一見成戰局,惹起燕齊魏趙爭。
眾煞混行,一仁可化。
詩釋:偏官疊見將何救,制殺無如化殺高。行去不勞重見食,疾之已甚禍相遭。
一煞倡亂,獨力可擒。
詩釋:一殺為妖應有限,不逢財印本為福。只消一食能歸我,何必干支制伏多。
印居殺地,化之以德。
詩釋:甲木逢申用煞神,縱然無火未傷身。中藏壬水生歸化,惟恐干支見土神。
殺居印地,齊之以刑。
詩釋:偏財偏官坐一宮,不能為福卻為凶。局中要解侵凌患,制伏還須用一衝。
兄弟破財財得用。
詩釋:此法從虛邀祿馬,天干不動地支衝。但愁綰合並填實,用力艱難未有功。
殺官斯主主須從。
詩釋:只力豈能支旺煞,無根端的只相從。他行他運成家業,我運身強業反空。
一馬在廄,人不敢逐。
詩釋:一財得所不遮搓,天地明明眾所看。計取秋毫應不許,除非私向中探。
一馬在野,人共逐之。
詩釋:庫墓藏財財不露,有何疑忌有何妨。誰知比劫能為福,暗竊陰謀不敢當。
財臨生劫庫破生宮,兼奉兩家宗祁。
詩釋:局中財以神為家,財要根深印要華。若使破根財不立,螟蛉過繼定無差。
身坐比肩成比局,當為幾度新郎。
詩釋:我成我局必傷妻,比占妻宮總不宜。鴛帳豈能諧白髮,無如冷落自家知。
父母一離一合,須知印綬臨財。
詩釋:正宗偏財同一所,悲歡離合豈能辭。印財生祿同鄉者,立業成家尚有之。
夫妻隨娶隨傷,蓋為比肩伏馬。
詩釋:比肩原伏妻財下,七煞藏身奪未成。乍見食神來制煞,鼓盆難免嘆壯生。
子為子填,孤磋伯道。
詩釋:欲求子位在生時,填食休囚恐沒兒。不解孤貧原有命,理怨天道忒無知。
妻宮妻守,賢齊孟光。
詩釋:妻宮妻守無相剋,五煞桃花未有緣。誰知謝安財堪比,相夫應各孟光賢。
入庫傷宮,陰生陽死。
詩釋:五陽歸庫無生氣,故有傷官入庫名。天地未嘗生意息,返魂猶在五陰生。
幫身陽刃,喜合嫌衝。
詩釋:柱逢羊刃本為凶,合煞成權最有功。破局喪身困憊甚,偏官忘合正官衝。
權刃複行權刃,刀藥忘身。
詩釋:偏官羊刃要均停,赫赫飛揚萬里名。用神更行權煞地,英雄難免喪刀兵。
財官再遇財官,貪污罷職。
詩釋:祿無求進俸無餘,輕節清高幾不如。行到財官遇俸祿,貪污歸去浪嗟籲。
祿到長生原有印,清任加官。
詩釋:官強印旺皆為貴,印旺官強用不齊。祿到長生官得地,九重雨露沐光來。
馬行帝旺舊無傷,官途進爵。
詩釋:偏正之財用得輕,不逢妒合與傷刑。健馳帝旺臨官處,積白堆黃享大名。
財旺身衰,逢生即死。
詩釋:孤寒何意獲多財,正欲相求若自捱。忽遇有情生旺處,苟貪惹得喪身災。
刃強殺薄,見煞生官。
詩釋:健逢羊刃一財輕,意在生官不敢生。七殺俱來成配合,得蘇財困旺官星。
茲法玄玄之妙,今頗習而成章。少助愚蒙,並明萬一。
氣象篇
今夫立四柱而取五行,定一運而關十載。清濁純駁,萬有不齊,好惡是非,理難執一。是必先觀氣象規模,乃富貴貧窮之綱領畢具,次論用神出處,凡死生窮達之精微盡知。
乃若一陽解凍。
注釋:冬月水成冰凍,盛寒時也。至後則一陽發動,暖氣初生,有火得用,則雖堅冰寒凍,亦可解矣。
三伏生寒。
注釋:夏已炎極,至後則一陰發生。三伏中暑深陰盛,為火退寒生之漸,所謂夏草遭霜也。
陽亢不制,亢則害也。
注釋:此象亢陽無制,更不包藏陰物。而運又行東南,則陽剛失中,而必至為害也。用此者孤貧凶暴。
剛而能柔,吉之道也。
注釋:此言五陽生於陰月,干支夾合陰柔之物,運道又行陰柔之鄉,乃為吉也,用此者縱然寒賤,終必榮華。
柔弱偏枯,小人之象。
注釋:此象不中之道也,四柱中但見陰柔,而不入格。干支又不包陽,則終於柔懦。用此者機心陰險,無所不至。
剛健中正,君子之風。
注釋:四柱中陽而藏陰,剛柔得中,不犯破剋刑衝,用此者德行過人,忠直蓋世,故曰君子之風。
過於寒薄,和暖處終難奮發。
注釋:四柱純陽,生於十月絕五陰之根,日干又見寒弱,而無剛健之氣,縱遇和暖之,亦難發達。
過於燥烈,水激處反有凶災。
注釋:四柱純火,生於夏至之前,火性炎烈,佳遇水激,不惟不能制,而反致害矣。用此者夭折孤貧。
過於執實,事難顯豁。
注釋:執實者,用一而不通也。假如用官無財,用印無殺,多合少成者,遇事終無顯達。
過於清冷,思有淒涼。
注釋:此言金水過於清寒,不遇和暖之運,平生獨食孤眠,生涯寂莫,人不堪期憂矣。
過於有情,志無遠達。
注釋:局中之物,不可過於有情,若遇有情,則牽迷不能自脫,外衣所見矣,其志安能遠達哉!
過於用力,成亦多難。
注釋:凡注中得自然之妙為妙,若用力扶持,終為不美,其成就終必艱難矣。
過於貴人,逢災自愈。
注釋:八字中原多貴人,二德扶用財官,不有刑破,雖居顛沛之中,亦無妨矣。
過於惡殺,遇福難亨。
注釋:八字中原多惡殺,三刑六衝,又與財官反背,縱遇財官之地,將何享福之基。
五行絕處,祿馬扶身。
注釋:凡遇絕處,不可便指為凶。蓋凶處亦有福神相助,如木絕於申,申有壬水為印,庚戊為財官,皆我所用之物,不能傷身。
四柱奇中,比肩分福。
注釋:古以官為貴,以財為奇,局中得遇財官,乃為吉矣。如見比肩則無忌憚,爭官劫財,福無全美。
陰陽固有剛柔。
注釋:陽剛陰柔,天地之道也。此言剛柔之道,雖陰陽之中,抑且不能去者也。
干支豈無顛倒。
注釋:顛之倒之,反覆之謂之,如干有壬癸甲乙丙丁,支有亥子丑之類是也。
父無子而不獨。
注釋:木以火為子息,四柱中如無丙丁巳午之位,則無子矣。若地支暗畜有火,亦不為無子矣。
子有父而反孤。
注釋:木以水為父母,若被損剋,則不得其所。如甲乙日生於亥子之年月,值四季,水被土傷,所生之人失矣,豈不孤哉!
生尚可以再生。
注釋:局中之物,原有長生,先被剋損,歲運複遇生旺之地,身力複強,如再生也。
死不可以複死。
注釋:凡柱中之物,原值死絕之宮,複來歲運,再遇死地,不為更凶之論,蓋死無二也。
即死亦非為鬼。
注釋:木值春生,得時乃旺。柱中雖遇死絕之中,若運行生旺之鄉,亦不為之死也。
逢生又不成人。
注釋:木值秋生,失時乃弱。柱中雖遇生旺之官。若運行衰絕之一地,終不為之生地。
五行各得其所者,歸聚成福。
注釋:凡五行不可虛名失位,俱要得令歸坦,方能為貴,若歸聚一局,妙不可言。
一局皆失其垣者,流蕩無依。
注解:凡日主用神,俱要著落之處。如四柱中不得通根有靠,又遇空亡死絕,則終無成立,必然飄蕩失所矣。
大運折除成歲。
注釋:大運者,八字之表裏也。取用乃度其淺深,成歲須知多寡是也。
小運逆順由時。
注釋: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以是定逐年禍福,鮮有不左。予嘗見一秘書,以為男女小運,皆由生時而行之,順逆亦以年定。
六合有功,權尊六部。
注釋:凡四柱中,有刑衝剋破,木為凶論,得神挽回有力者,即反為祥,其福高厚。
三刑得用,威震邊疆。
注釋:刑本不吉,得用者富貴聰明,無用者孤貧凶夭。何以為得用?三刑有氣,日主剛強。何以為無用?三刑無氣,日主衰弱。
天地包藏神得用,豁達胸襟。
注釋:如八字中不見亥申二字,得左右之神拱起二字,兼有貴氣,不落空亡,須當顯豁。
風雨激烈貴無虧,發揚姓字。
注釋:巳為風門,卯為雷門,八字中虛拱二位,更有貴人歲運,若逢衝起,必能發達。
賊地成家,賊亂家亡身必喪。
注釋:此法如歲月日中,有神爭合為妻,月支陷弱其中,欲出而不可得,故曰賊地。更得歲月之神自刑,無暇合我,得時支乘機與月支成合,是謂賊地成家。富貴不淺,大運去賊則安,再見賊亂,其家必亡而身喪矣。
梁材就斷,木多金缺用難成。
注釋:夫木本賴金斷以成器,若金被神留合,不能剋其木,卻要木與金為鄰,就彼雕琢可也。若木盛金弱,則雖就金,亦不能斷而有用,木與金作合,彼此兩強,乃為貴論。
純陽地戶包陰,兵權顯赫。
注釋:八字純陽,本為偏黨,殊不知子寅辰午申戌,暗拱丑卯巳亥未酉之陰,二象相濟,則反全天地之正氣,發福菲小。
獨虎天門帶木,台閣清高。
注釋:凡歲月得寅一位,卻要時帶天門,虎必朝天,甲日柱內更有卯未合局,木盛生風,風從於虎,豈不美哉!若刑衝剋破,不得印綬財官則無用矣。
學堂逢驛馬,山斗文章。
注釋:凡身坐長生之位,皆為學堂,更得驛馬交馳,又得高大氣象。帶財煞貴人者,文章瀟灑出塵。
日主坐咸池,江湖花酒。
注釋:咸池,又名桃花煞,男女逢之,必然淫亂,多因花酒流落江湖。若見財官貴德同宮,反得標格清奇,富貴安享,大忌刑合,只喜空亡。
福滿須防有禍。
注釋:凡用印生身,乃為我之福也。運行比印旺地,生扶太過。福滿處豈無禍生,是以君子須知防也。
凶多未必無禎。
注釋:局中原多官煞,再行官煞歲運,其凶乃甚。歷盡艱難,後必有制身旺之運,否極泰來之象。
馬頭帶箭,生於秦而死於楚。
注釋:此言驛馬。在時日之下者,若見有刑衝,謂之帶箭,主人決定異國喪亡也。
馬後加鞭,朝乎南而慕乎北。
注釋:凡取用驛馬,順則年取其日時,逆則時用其日主,馬無提攔,則縱肆而不可遏,如後再加刑衝,馬必疾行,終無安頓之地,主人一生勞碌,奔競四方。若刑衝之神,遇有三合六合,則不為加鞭矣。
一將當關,群邪自服。
注釋:將者,貴重之神也。關者,要緊之處也。邪者,妒我之物也。假於甲乙日生於金旺年月,皆來剋我,得丙丁透出干上,制殺為權,而殺自服矣。
眾凶剋主,孤力難勝。
注釋:此言殺重身輕,孤獨無助者,蓋無當關可救之神也。則不能勝所剋矣,決主夭疾。
脫此輩忌見此輩。
注釋:此言如甲己化土,脫木氣而從妻家,若見甲乙寅卯未亥,皆我比肩,則有原旺之藉,豈無咎哉。
化斯神喜見斯神。
注釋:如乙庚化金,喜見金旺,而妻得依其夫。丁壬化木喜見木旺,而子得依其母之類是也。
驛馬無韁,南北東西之客。
注釋:無韁,馬無合也。東西南北,無所不至矣。若遇此,必主飄零。
桃花帶殺,娼妓隸卒之徒。
注釋:桃花日時相見是也。不惟忌刑合有情,尤忌五煞同處,凡遇此者,不知禮義廉恥之徒也。
母子有始終之靠。
注釋:如戊日坐辰,生於申月,然土以金為子,金養於辰,少倚母而自強,老得子而有靠。
夫妻得生死相依。
注釋:如丙丁坐子月,用酉金。然火以金為妻。金生於子,適夫家以養其身。火至酉亡,賴妻家以活其命。
雙眼無瞳,火土熬干癸水。
注釋:癸水在人屬腎,為一身之基,兩目之本。目關五行,惟瞳屬水,水涸腎虛,則瞳無所依。
腸有病,丙丁剋損庚金。
注釋:庚屬大腸,宜臨水土,嫌者丙丁寅卯,得局無制。然庚金雖得托根,又被衝破,便有此疾。
土行濕地而傾根,伯牛有恨。
注釋:戊土屬脾,四柱中不有生旺通根之位,又加水浸金虛,運行濕地,歲見木剋,因而有疾。
火值炎天而得局,顏子無憂。
注釋:火乃文明之象,生於九夏,三合寅午戌,用火愈發輝,少用木資其火,不宜見水拖根,遏火之炎。人生得此,樂道無憂。火行極處,多遇木生,反主夭貧,至不利也。
水泛木浮,死無棺槨。
注釋:木從水泛,不遇土提防,更值死鄉衝並,是必墮崖落水,橫禍毒亡,多不為美。
火炎土燥,主受孤單。
注釋:土因火燥,萬物不生。初運南行,廢而無運,後來雖遇財官,不能為用,以致孤貧奔走,無家之命也。
妻多力弱,花粉生涯。
注釋:凡用財為妻,最要得位得時,日主更喜剛強,歲月有倚,陰陽各得其所,良配可知。若財多散亂,刑合不齊,日主孤柔,不能任用,必因其妻而獲利,以養其身也。
馬弱比多,形骸飄泊。
注釋:凡遇財旺身強,生平安樂。若見財輕比重,終必飄泊江湖,逐財困苦,安享何能。
性靈形寢,多因濁里流清。
注釋:凡八字,濁中流有一點孤清,則人雖樸陋,穎悟機謀異常,與眾回異也。
貌俊心蒙,蓋是清中涵濁。
注釋:此論用神清奇,特立中或有物來傷之,主其人外雖貌美,內無學識,皆迷酒色。
凡遇凶神交會,善雖小而難成。吉耀並臨,惡雖多而亦化。道從理悟,神入心生。熟讀苦求,巨微判矣。
渭涇論
《易》曰:「干道成男,坤道成女。」陰陽剛柔,各有其體。故女命以柔為本,以剛為刑,以清為奇,以濁為賤。干,陽也,坤,陰也。陰陽交則成人道。陽剛而陰柔,稟得干道,則為男,稟得坤道,則為女,故男剛而女柔。陽有陽體,陰有陰體,且女命貴乎陰靜,最忌陽剛,貴乎清而賤乎濁也。
三奇得位,良人萬里封侯。
三奇者,財官印,非乙丙丁也。女命以官星為夫,如甲生人見辛為官,即夫也。辛金長生於子,旺於申酉之地,以己土為財,得辰戌丑未之地,以癸水為印,得亥子丑之方,皆得其位,主其夫有貴,故曰萬里封侯。
二德歸垣,貴子九秋步月。
二德者,天月二德也。天德貴人,正丁二坤,三壬四辛,五干六甲,七癸八寅,九丙十乙,子巽丑庚之例。至月德貴人,寅午戌月在丙,申子辰月在壬,巳酉丑月在庚,亥卯未月在甲之例是也。女命帶之,當主生子登科。
一官一貴,烏雲兩鬢擁金冠。
女命只取官星一位,無官取七殺一位。七煞偏官也,貴人只取一位,毋得重見。重見即二夫也。亦要乘旺,祿馬暗合,主有此貴,貴人不宜重見,多者乃為貴重合多之論。
四殺四空,皎月滿懷啼玉筋。
女命忌煞多,並四柱空亡,主剋夫傷子,重疊再嫁,還主孤單,故云啼玉筋。玉筋者,淚痕也。冬月天寒極矣,啼哭淚已憂冰,如玉筋之狀,故云玉筋。
官行官運,鏡破釵分。
女人命中只取一位正官為夫,又行官星之運,則又遇一夫星也。豈不為二夫爭一妻也,必主分離之事。如甲以辛金為官,則為一夫矣。若又遇辛運酉之地,主有剋夫而再嫁之理。故云鏡破釵分也,
鏡破者,徐德言尚樂昌公主,因國亂分離,公主剖鏡,各執一半,其他日恐情緣未斷,再圖相會。樂昌公主果於越國公楊素處得之,德言約以貨鏡為期,公主得鏡悲泣,越公聞而知之,召德言還其妻。此為破鏡之故事。
財入財鄉,夫榮子貴。
財者,命之源也。男命以財為妻,故謂之妻財。女人以財而事夫,則其夫榮矣。凡女人之命,有財得地,又行財運,而財更盛,定主其夫家富貴,生子亦貴。
衣錦藏珍,官星有氣。
官星者,女人之夫星也。五行中得生旺無衝者,主其夫亦榮貴,故身衣錦繡而藏珍寶者有之。
堆黃積白,財庫無傷。
黃與白者,金與銀也。凡人有財豐厚者,必得財庫以藏之。以辰戌丑未為四庫,既藏財物倉庫。恐有傷之,傷之則財散矣,又豈能保其長富乎?
大抵官多不榮,財多不富。
女命官多者,則夫多矣,豈得為榮哉?且如男子眾多,與一女共處一室,如柳巷花街之流,安得有榮?而且有辱其身者也。但凡女命官多者,取其一官為主,以去留舒配之義斷之,只得其安樂,不得其榮華。財多者以事他人,自己亦不能富矣。且女命隨其夫之貴賤,委身於人,豈由自身者乎?
用正印而逢梟,蘭階夜冷。
正印者,生我之母也。如甲人以癸水為正印,又逢壬水為偏印。偏印,即裊神也。梟者東方不仁之鳥,長成則食其母,故曰梟,女命以正印為用,又逢梟印,未免有侵凌之禍,主其人有蘭階夜冷之淒涼矣。
用梟神而遇印,玉樹春榮。
梟神不仁之辰,正印慈善之辰,雖惡人得善人正之為惡亦反福矣。凡女命以梟為用,遇正印則為吉助,如玉樹臨於春風中矣。
金清水冷,日鎖鸞台。
金生冬月之間,水且寒矣。且金為水母,金洩氣過多,而水又冷,則為骨肉無情之論。女命遭此,故曰日鎖鸞台。
土燥火炎,夜寒衾帳。
土生夏月,火已盛矣。且土賴火生,火愈盛而土亦愈燥,正謂子枯母盛之論。女命遇此,亦主孤單為無依之命。
群陰群陽,清燈自守。
五行天之中,干地支俱見陰者,謂之群陰,俱見陽者,謂之群陽,似無相濟之理陰陽不得為配,男無妻而女無夫,其理然也。
重官重印,綠鬢孤眠。
女命只喜一官一印,則為一夫。若重見則為重夫,必主剋夫。雖少年且有孤眠獨宿之意,假使有不剋夫者,亦主遠別離隔,經年未得歡合,縱榮貴亦難免此。
田園廣置,食神得位不逢官。
食神者,女命以之為子。子星得位,則可以養母。食神主衣祿豐厚,女命甲生者,以丙為食,甲能生丙,以丙為子,子既得祿,未有不養其母者也。甲見辛為官,且辛與丙合,使其子而戀其妻,則忘其母之謂,故云不逢官可矣。
粟帛盈餘,印綬逢時還遇煞。
用印者,雖有煞方顯,女命甲生,以癸水為印,庚金為殺,印賴殺生,遇之則顯。男主權貴,女主富厚。故云粟帛盈餘。
傷官不見官星,猶為貞潔。
女以官為夫,最忌傷夫之人。凡女人甲生者,以辛為正夫,以丁火為傷官,取火剋金之故,若無癸水以制之,則夫受傷。但用傷官者,四柱不見官星,無官星則傷官無所可傷,反為貞潔之婦。且傷官為我生之子女,只喜傷盡,更有財助,則為福矣。
無食多逢印綬,反作刑傷。
凡女人之命,取食神為子,如無食神,則無子星。殊不知無子則無以為養,多遇印綬,則損子矣。故云反作刑傷。
窮梟見食,坐產花枯。
甲木以壬水為梟,以丙為食,是壬剋丙之故,俗云梟神能奪人之食。女人以食為子,故以坐產喻之然也。
惡煞混官,臨春葉落。
惡煞,七煞也。女以正官為夫,偏官為偏夫,,豈宜見之。若無正官,即以七殺為正夫。若有正夫,最忌見之。如婦人有二夫,一善一惡,混同一室,豈不反傷其身乎?故曰臨春葉落。
遠合勾情,背夫尋主。衝官破食,棄子從人。
女命若三合六合,又有驛馬交情,桃花臨水,干帶雙鴛,支逢四殺,皆主與人私通。有官遇衝,有食遇破,夫子即被衝破,豈有不從他人者乎?
財衰印絕,幼出娘門。
婦人之命,以財衰無以事夫,以印絕出身微賤,豈得以福氣論之。
身旺運強,早刑夫主。
婦人不宜身旺剛健,貴乎身弱沈靜。若身旺又行身旺之運,必主刑夫。
五煞簪花,日夜迎賓送客。
五煞,謂咸池紅艷劫殺破耗之類。又見桃花殺,謂之簪花。凡女命帶亡劫咸池,切不可合焉,貴人亦然,必主外貌尊重,內意嬌淫,心好酒色,如庚申己丑丁亥壬寅是也。
三刑帶鬼,始終剋子傷夫。
三刑者,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子刑卯,卯刑子,辰午酉亥自刑之類。如帶三刑,又帶鬼者,主刑夫剋子之造。
楊妃貌美,祿傍桃花。
桃花煞,一名咸池殺,此殺主人清秀美貌,如寅午戌生人見卯是,巳酉丑生人見午是,申子辰生人見酉是,亥卯未生人見子是也。殊不知桃花煞,年月帶之為園中之花,與官星合祿主貴,堪為良婦。若時上帶之,謂之牆外桃花,任人攀折,反為下賤。所以桃化會祿合官星者,以楊妃比之。
謝女才高,身任詞館。
女人之命,帶詞館,主有才學,五行旺處,即為詞館。或生坐於詞館之上,如木生人,得庚寅為正。
華蓋臨官,情通僧道。
華蓋星其形如寶蓋之狀,此星主孤。有官有印者,遇之為翰苑之尊,華蓋逢空,宜為僧道。女人命犯華蓋,則與僧道同流,故曰情通僧道。
孤辰坐印,身作尼姑。
孤辰寡宿,男女忌見。女人有此,亦主為師尼之類,不然亦且孤寡,身太旺尤忌。訣曰:「寅卯辰人怕巳丑,巳午未人怕申辰。申酉戌人嫌丑未,亥子丑人寅戌嗔。」
胞胎常墮,食旺身衰。
胞胎者,受胎之月也。若身衰而逢食神生旺,則主有墮胎之患。食者,子也。所以子旺而母衰,其理然也。
鸞風頻分,官輕比重。
如甲生人,又重見一二甲,則弟妹眾多。且夫主無力,使比肩爭奪,定奪其夫,則有分離之義,謂之官輕比重。
姐妹剛強,乃作填房之婦。
姐妹者,甲見乙、乙見甲之類。四柱重見之,入乘旺相,主其女不得洞房花燭之歡,當為填房續娶之婦。或為二婚側室之命也。
財官死絕,當招過繼之兒。
財堪養命,夫賴終身,二者死絕,則無以延年。且官死絕,不能生子,必過繼他人之子,以續宗枝可也。苟不承繼,則絕嗣而無所望。如甲生人,以辛為官,以己為財,辛死於己,己絕於子是也。餘者並同此例。
官臨財地必榮夫,身入敗鄉須剋子。
官者,女人之夫星也。官行財鄉,財為祿也,官之遇祿,豈不榮乎?財者男子以之為妻,妻即財也。女人以之事夫,財旺則夫亦盛。故以榮夫喻之。
例如五行至敗絕之地,主剋子而孤,且甲木生於亥,而敗於子,子為甲之沐浴,如人初生臨水而浴,故為險地,是取剋子之義然矣。
殺梟破祿連根,墮冰肌於水火。
如甲生人以庚為殺,以壬為梟,且甲之祿被殺梟破之,則身被害,主有水火之厄。
比劫遭刑喪局,掩玉骨於塵沙。
比劫者,兄弟姐妹之類。在人命中主有爭端,如又遭刑,為禍非輕,正謂之劫財羊刃是也。婦人遇此妒害相戕,如人家兄弟多者,有財則爭,無財則禍,更加刑殺,則亡身害命。
交馳逢驛馬,母氏荒涼。
女命貴乎恬靜,最忌驛馬。《格解》云馬是扶身之本,馬即財也。祿為養命之源,祿即官也。無非財官交互相見之理。男命喜有之,女人以財事夫,莫非得妻家之財,以事夫也。豈不為損母氏之財物,故曰母氏荒涼。
差錯對孤神,夫家零落。
陽差陰錯者,止有十二日,丙子、丁丑、戊寅、辛卯,、壬辰、癸巳、丙午、丁未、戊申、辛酉、壬戌、癸亥。陽日為陽差,陰日為陰錯,女子逢之,公姑寡合,妯娌不足。日月時兩重,或三重犯之極驗,只日家犯之尤重。婦人犯之,故主夫家零落。
五馬六財,窮敗比肩之地。
馬即財也。甲子生人,以己為財,自甲至己乃六,為財之母,倘比肩兄弟多者,則劫而分之,故曰窮敗,女人無財以事夫,亦可謂窮矣。
八官七殺,分離刑害之鄉。
甲子生人,以庚午為殺,辛未為官。自甲子至庚午為七殺,辛未為八官。七殺為偏夫,八官為正夫,倘遇三刑六害,或夫死或夫離,此之謂也。
刑空官煞,幾臨嫁而罷濃妝。
既以官煞為夫星,當要旺相,不受剋制,正謂夫貴則妻榮。倘若官星落空,殺星被刑,二者俱不得力,已受凶人所制,自己安能獲福哉?謂臨嫁而罷濃妝者幾希。
衝剋印財,縱得家難成厚福。
財者可以養命,印者可以生身,二者人以之獲福,假令衝剋不能見用,固不可以為福。縱然成家,亦無安享之榮。女人之命,以財事夫,既被衝剋,難以安福斷之。
不若藏財不露,明殺無傷。
命中有財,貴乎藏而不露,則露者人人得而奪之,藏之者,始而安穩,終而豐厚。殺露者有何傷?書云:財藏則豐厚,官露則清高,其斯之謂歟。
殺重印行財,多財遇印。
印與財本相剋。剋者,假使甲以癸為印,以己為財,甲以己為妻,且財多亦為喜。但恐有印,則財破之,重印行財稍可,多財遇印,則謂貪財壞印,若有劫財乃可。
四敗非家人之有幸,四衝豈良婦而無嫌。
此等皆女人所忌者。
水聚旺鄉,花街之女。
水之性就下,而不能返也。又至旺鄉,且有汪洋之勢,故女人之性似之者,何也。謂從其夫而不能由己,且婦人之質,若水之柔且清,賦性然也。若與金會合,則欲從其類,若花街之女也。
金成秀麗,桃洞之仙。
金之質極美,故以婦人喻之。女命金生得西方之秀氣,加柔火以成質,並無瑕玷,非仙而何。
四生馳四馬,背井離鄉。
寅申巳亥者,四生之局也。又為馬所馳之地,女人之命,最忌驛馬,帶之者,主有遠行出嫁離鄉。
三合帶三刑,傷夫敗業。
婦人最忌有合,若與官星合,乃正夫相合為妙。又若有二三合,則為相妒,且為眾人之妻,又帶三刑,則骨肉相戕,並損六親,故曰傷夫敗業,理必然矣。
暗殺逢刑,槁砧不善。
殺,亦為夫也,且暗有刑傷,主其夫不善,且為惡人乎。
明官跨馬,夫主增榮。
官星喜露,露者謂之明官,又逢祿馬,主其夫出仕馳名。
黃金滿嬴,一財得所。
如甲木生人,用己土為財。又得辰戌丑未之地,乃財星得地也。其婦主有富貴,為相夫益子之造也。
紅顏失配,兩貴無家。
貴人,天乙貴人也,凡女命不宜多見。經云貴眾合多,定是師尼娼婢。凡一官者,亦為一貴,若重見者主剋夫,且如人無家者,不得地之謂也,所以主少年而失配也。
先比後財,自貧至富。
四柱中,先有比肩,然後行財運,謂之為先比後財。若四柱原有財有比,不為先比而後財,乃是財源被劫,則不為美也。此以行運逢財,方是此斷。
衝官合食,靠子刑夫。
官者,女人之夫也,食者,女人之子。官被衝,主其夫不得力,食神帶合,其子得濟,所以靠子而終身。
死絕胞胎,花枯寂寂。
胞胎者,受氣之月也。如逢死絕,主一生寂寞,至老而孤苦也。
長生根本,瓜瓞綿綿。
五行得長生之位,女人多俊雅,且有子孫綿遠,謂之瓜瓞綿綿。根本者,木生亥,火生寅,金生巳,水土生申,故曰根本也。
合貴合才,珠盈金屋。
合貴者,官星夫星得合也。只合其一官為貴,非合貴人也。合財者,財神也。女人以財事夫,男子以財為妻。故喜合之,主有珠盈金屋。
破財破食,衾冷蘭房。
女命最喜者,財與食而已,財以事夫,食以養老,假使破之,將何為生,遇此者甘受淒冷,故曰衾冷蘭房。
呂后名馳天下,只緣陰並陽剛。
女人之命,以純陰為柔則為貴福。兼並陽剛者,乃奪夫之權,多能多為,未免有陰邪之刑。故以呂后例之。
綠珠身墮樓前,蓋是梟衝煞位。
命有用梟者,為事多不仁,婦人不宜有之,殺者女人亦忌之。何況又逢梟而衝之,綠珠之命,未嘗有之。以此譬喻之言,學者宜詳審之。
秋水通源,剔眸立節。
此言壬癸生於秋月,又兼有亥子水之源者。況秋金旺而又生水,水性清,金性剛。又以眼喻秋水,故云剔眸,有節之操。
冬金坐局,斷臂流芳。
金生於冬月,又得巳酉丑局,此金之從類。夫金之性主義,有剛果毅然之立。男子稟之有威武之權,女人稟之有堅貞之節。此謂冬金者,則為金白水清,且水冷而金寒,故雲斷臂流芳,其理然矣。
姐妹同宮,未適而先有恨。
姐妹者,比劫也。如甲生,重見甲乙之類。如甲寅乙卯之日月,謂之同宮。恐有爭妒之意,故未適而先有恨。
命財有氣,配夫到老無憂。
命,謂本命也。財,謂財帛也。二者有生旺之氣,可以榮身,可以助夫,豈不謂之到老而無憂也。
是以榮枯貴賤,所造淵源,務要投明博學,領受真傳。若夫理誤時差,雖先賢不自知矣。
定真篇
夫生日為主者,行君之令,法運四時,陰陽剛柔之情,內外否泰之道。
以生日為主者,以所生之日干為主。譬之人臣也,行君之令者 即主行月令,提綱所起之運也,言君者,即本命年庚也。如本命甲子,年即是歲君。正月生,月令建丙寅。男命則運順行丁卯戊辰,故謂以日為主者,蓋以其為如人臣,主行歲君所建之月令,為命運也。法運四時者,法者,理也。運者,行運也。四時者,春夏秋冬也。子平之理,如運行寅卯辰,則屬春,行巳午未,則屬夏之類是也。陰陽剛柔之情者,蓋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陽之性情則剛,陰之性情則柔也。內外否泰之道者,蓋十二支中所藏人元,謂之內,十干露出謂之外。否者塞也。泰者,通也。若八字中,天干陰陽,剛柔配合有情,地之提綱所藏人元用神或財或官或印,行生旺胎養運。則吉而向泰,行死墓絕運,則凶而向否。
進退相傾。
賦云:將來者進,成功者退,蓋春木夏火秋金冬水,與夫四季之土,其氣進也。或用之為財官,斯美矣。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其氣休囚,謂之退矣。或用為財官,未善也。又用神行運值旺相則吉。行死絕休囚則凶。此進則彼退,彼進則此退,入此則出彼,出彼則入此,互相傾逐如此。
動靜相伐。
八字或甲日干,有辛字為官,又露庚字為煞,斯謂之動。動,擾動也,即庚逢丙擾之意。若有物以制其殺,或合其殺,而無丁字以傷其官,斯謂之靜。靜。安靜也。地支有衝刑破害,亦謂之動,否則靜也。行運亦有生剋制化,宜向宜背者,是即八字動靜相伐之謂也。舊說干為天,能動不能靜。支為地,能靜不能動。甲乃天之首,子乃地之首,終於亥。甲傳與子。周流不息,循環十二支,一動一靜,一陰一陽,相代用之。
取固享出入之緩急。
固,滯塞也,亨,通達也。八字日主贏弱,四柱財官七殺乘旺,或印綬被傷財破,此等乃滯塞之造。日主健旺,而值財官印綬,無少傷剋,或煞有制,此等乃通達之造。出者,脫也。入者,交也。運順行如出戌入亥,逆行如出亥入戌之類。或有值宜向之運,於早年而達之迅速者。亦有或值宜向之運,於晚年而達之遲緩者,至於固滯之運,亦有早暮不一,學者須識取之。
求濟複散斂之巨微。
濟,功名之成也。複,功名反複不就也。散,財之破也。斂,財之積也。功名之濟複,財帛之散斂,雖有大小多寡之不同,皆命運所主。若八字原有官,行官運則發官。原有財,行財運則發財,原有災,行災運則發災。學者須搜求之。雖然亦要識其地方山川風氣,平日所產人物可如,方得大小高下之理。古雲生江南則為橘,生江北則為枳。正此之謂也。
釋之曰:法有三要,以干為天,以支為地。支中所藏者為人元,分四柱以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時為實。又釋:四柱之中,以年為祖上,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為父母,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以曰為己身,推其干,搜用八字,為內外生剋取舍之源。干弱則求氣旺之藉,有餘以補不足之法。
以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時為實者,看年月中,若有財官印綬,無少剋破,是根苗先有氣也;而所生日時,又相合得宜,則花萼開而果實結也。經云:「根在苗先,實從花後」是也。以年為祖上,根基田宅,世代宦派之宮。蓋健刃劫煞伏年,祖基必微賤。若年月日合為富貴,或值祿馬印綬而無剋破刑衝,則根基光華世代不衰也,反此則不然矣。以生月為父母之宮,若月內有財官之星,旺相無衝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然矣,以生月為父母之宮,若月內有財官之星,旺相無衝破,又日干居生旺之地,其人必承父母之福,居死絕之地。為人雖承父母之福,終不為久長親蔭也。以日為己身者,是生日天元,乃人之己身也。必須推詳,生日天元臨何宮之分,搜用八字,外而干上透露,有何為官殺印等,內而支中所藏,有何字為官殺印等,或去官留煞,或去煞留官,不亦日干為生剋取舍之源乎。夫日干貴乎旺,若日干弱,則求資於印刃,以扶其弱,或運行身旺之地,亦美。若有餘,則欲謀乎官殺,以制其強,或運行財官之地亦喜。
干同以為兄弟,如乙以甲為兄,忌庚重也。甲以乙為弟,畏辛重也。
辛多則傷乙木,庚多則傷甲木,如此則兄弟有剋。如甲日生以乙為弟,柱中有辛字多剋乙木,不得姐妹之力也。乙日生人,以甲為兄,若四柱中有庚金重剋甲木,則生平不得兄弟之力也,凡看兄弟有無,以此例推之。
干剋以為妻財,財多干旺,則多稱意若干衰則財反禍矣。
財多干旺者,力能任財則為福。干衰弱力不能任,則財反禍矣。賦云「財多身弱,正為富室貧人。」此之謂也。
干與支同,損財傷妻。干與支同者,甲寅乙卯之類。又曰若地支同局之命,則損財傷妻。更月令氣旺,年時不見財官,又無格局,窮必徹骨矣。
男取剋干為嗣,女取干生為子,存失皆然。以時分野,當推貧賤富貴之區也。
假令甲乙生人,以庚辛為子息,女命甲乙生以丙丁為子息,更看時辰在何分野,輕重生旺,定其多少。若四柱有剋子息之星,可言無子矣。假如六庚日午時生,乃子嗣多數。謂庚以乙為財,乙木去生火。火剋庚金,為子之星,午時乃火之分野,丁火建祿之鄉,當有子多,生顯貴命矣。若生於戌亥子時,則是金水分野,火絕之地,則子息少矣,當生孤獨貧賤之子,不然僧道過房螟蛉之命矣。
女取干生亦然。論子息多少,於生時內參詳,萬無一失。看生時在何宮分,若在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之鄉,定其多嗣,當生出美麗富貴之子,落在衰病死墓絕無氣胞胎衝刑之鄉,定主子少,當生孤若貧財之子。
《理愚歌》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時須是洩天機。」是也,俗以甲子乙丑海中金,即婁景之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論。
《理愚歌》所云五行真假少人知,知時須是洩天機。五行真假者,納音是也。乃天地大衍數也,先布大衍四十九數在地,次將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當屬四等數除之,除減不盡,又按五行數除之。餘者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納音也。
相生者,餘一生木,餘二生土,餘三生火,餘四生水,餘五生金,且如甲子乙丑四個字,干支共除了三十四數,外有十五數,以二五除了一十,餘數得五,屬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又如丙寅丁卯四個字,干支共除了二十六數,外有二十三數,以四五除了二十,餘剩得三屬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餘者依此。豈得有金在海中,火在爐中之說,世有不肖之術,未遇明師道聽途說,錯論古道,迷誤後人,焉能中理。故將甲子乙丑金喻,子丑近北方坎水之地,為海中金。丙寅丁卯火,喻寅卯,近東方生火之地,如爐火之說。自婁景先生以前,並無金在海中火在爐中。子平之法不用胎元小運納音,專以生日天元為主,配合八字干支,並支中所藏人元,或當生為財為官,為禍為福。依此參詳人命,貴賤得失榮枯賢愚可知矣。
或以年為主,則可知萬億富貴相同者。以甲子年生,便為本命忌日之戒。
世之談三命者,皆以古法,往往多以年為主,則可知萬億用胎元小運納音為論,似水之渙漫,而無所歸矣,富貴有相同者謬矣。故子平之法,專以生日天元為主,日下支辰為妻宮,生年為本命根基,又為祖上田宅之宮。如甲子生,便為本命太歲之尊神,忌生日支干與太歲衝並戰鬥剋害,名為主本不和。則人生來不靠祖業田宅,暌敗宗親,應難倚依。若生月時中,與本命干支會合入局,或遇財官貴氣,則生平當有祖宗田宅,茲其豐厚,聲譽之美也。
以月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斷。
月為兄弟之宮,如男取比和同干,便為兄弟之星,且如六丙日生人,以丁火為弟妹,六丁日生人,以丙火為兄姐,若臨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論。謂酉月火死,戌月火之墓,亥月火絕氣,子月火懷胎,故言兄弟不得力之斷。其餘依此,萬無一失。
或日為妻,如在空刑剋殺之地,言剋妻妾之斷。
論妻妾者,以生日支辰,為妻妾之星。無所剋之物為上,若在空刑剋害之地,則剋妻妾,不然重婚再娶。
或時為子息,臨死絕之鄉,言子少之斷。
論子息多少者,當以生時為子息宮。男取剋干為子息星,女取干生為子息星。若臨死墓胎絕衰病之地,子息甚少。
如男命六乙日申時生,當有子息多。乙木以庚金為子生子息。申時乃金之分野,庚金建祿之鄉,故言子多者也,若生子丑寅卯辰巳午時,為子息極少之斷,謂居墓死絕胎剋害受制之鄉。或四柱之中有刑破剋害損子,時中定是晚年少子嗣,不然遲矣。縱有亦須僧道過房,貧賤夭折,螟蛉出祖之輩也。
論命皆非人之可為,造物陰陽之所致。後世術士,不知斯理,而僭亂於俗,故不可言傳,當考幽微之妙矣。
前篇論生年,為祖上父母,世代宗派盛衰之宮,切忌四柱中有刑衝破害之物。傷於生年,應主祖宗暌敗,根基雖有,親蔭無倚也。以生月為兄弟之宮,若比和者,兄弟之星也。若臨死絕墓胎之月,言兄弟不得力也。以日辰為妻妾宮,若臨空刑剋害之地。言剋妻妾也。以時為子息之星,子星若臨絕死墓之鄉,言子息少之斷。
五行元理消息賦
詳其往聖,鑒以前賢,論生死全憑鬼谷,推消息端的徐公。陽生陰死,陽死陰生,循環逆順,變化見矣。蓋陽木生亥死午,存亡易見。陰水跨馬防豬,吉凶可知,丙生艮而遇雞死,丁生兌而逢虎傷,戊藏寅而酉地沒,己生酉而寅宮亡。庚逢蛇而崢嶸,遇子鼠則難當。辛生子死於巽地,壬生申滅於震方,癸得兔而衣祿足,運行猴地見災殃。十干生死同斷,造化依理推詳,又憑權刃雙顯,均停位至侯王。
注釋:如甲生人卯月,得庚為權星,須得刃來合七煞,方為貴,如有刃無殺,刃必劫。有煞無刃,煞必傷身。
己亥,癸酉 庚午 戊寅 此造庚日以丙為煞,辛為刃,地支寅午會火局,則丙殺旺也。酉金羊刃得時,又轉生歲食神,乃食前殺後,而刃煞雙顯,主大貴也。戊寅運壬辰年,拜右丞相傳國將軍。
中途或喪或危,運扶官旺。平生為貴為富,身殺兩停。
注釋:凡命身煞兩停者,富貴雙全,若偏則賤,乙酉 乙酉 乙酉 甲申 此造乙木生於八月,酉金七煞,與申酉類成金局,乙與時支庚合,從煞為貴也。金乃主義,故為人稟性剛毅,為國良臣,乃尚書命也。
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
注釋:凡用官者,多受人之制。用財者,蓋我剋他人。所以用財命有貴。
辛亥 庚寅 丙子 丁酉 此造六丙生人,自坐官星,喜庚辛酉金為財,乃財旺,則自坐生官,行丁亥運,丙戌年中狀元。
當權者,用殺而不用印。
注釋:凡印綬多生滋官,如月支偏官,時上一位貴格,從煞格,多大貴。
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建寧府彭僉事命,柱中巳酉丑會局,以從煞論也。
印賴煞生。
注釋:凡印綬格,如印多見官者,合殺生印者,主大貴也
辛亥 庚子 甲辰 乙亥 此造甲木冬生,地支亥辰,水局生身,行申酉運,庚金七煞臨祿乃全盛,而印綬得局,官至御史。
官因財旺。
注釋:「凡官星得令則吉,最喜財旺生之。
甲寅 己巳 癸巳 癸丑 此造癸日坐巳,為財官,逢寅財旺,官星得生,甲木合己,行西北方運,位至封相封王。
食居先,殺居後,功名兩全。
注釋:凡月令有食神,時上有七煞者,主大貴。
戊午 戊午 乙丑 辛巳 此造乙以丁己為財及食神,丁己祿於午,以辛金為七煞,庫於丑,身殺兩停,財權兼備,官拜都尉。
酉破卯,卯破午,財名雙美。
注釋:夫酉破卯者,用支元多見酉字,以酉暗衝卯中乙木為財,運行金鄉,如見卯木,則主不吉。卯破午者,用支元多見午字,以卯破午中己土為財,運會木神為妙,如逢午未己土,則不吉。
丁酉 已酉 辛酉 丙申 此酉破卯也。又生秋令,官至令尹,衣錦還鄉。
癸亥 乙卯 乙卯 戊寅 此卯破午也,巳合真格,八十而卒。
福享五行歸祿。
注釋:凡五行陰陽相均,八字或四柱各歸祿,或歸祿臨生旺之地,或身殺相等,均主人多增福壽溫厚造也。
丙寅 甲午 己巳 丙寅 此造已木生於午月,甲祿寅,丙祿巳,己祿午,乙祿卯,雖不富貴,卻一生溫飽享福,年八十餘歲,康健精神。
癸丑 癸亥 丁卯 丁未 此乃福建建寧府建安縣林壽官八字,諱釗號石庵,其人積德行善,秉忠盡孝,剋勤剋儉,已成巨萬之家。敦仁敦義,允叨無疆之壽。生子七人,長子官拜令尹,四子職至省察,其他登庠序者,藹藹吉土,間有侍庭闈者,造造良民。生女五人,各配宦門,階前孫枝二十四條,條條挺秀。堂下曾蘭一十九葉,葉葉爭芳。更有五代之孩提,又遂兩眼之快睹。即今萬歷十七年算起,壽數九十七,耳目尚精神,齒發更伶俐,飲食如常,動履健順,言語無顛倒,施為未改體。躬逢朝廷恩例,欽賜冠帶榮身,續承都府,贈以金,贈以衣,繼蒙按院賁以布並銀。昔年楊郡守,請與鄉飲,客歲張府尊重禮高年。長子七十已上,見居林下,鶴發童顏對椿樹,餘子七九將近,各在庭前,戲彩斑衣娛華陽。藍袍孫子,泮苑有聲。佇看對對登廊廟。白衣曾玄,書香可賴,行將個個拜丹墀,盛矣。目前之美景如斯,彰彰莫掩,必也後代之繁祉定見,生生無窮。
壽稱八字相停。
注釋:凡五行得中和者必壽,經云五行不可偏枯,要稟中和之氣。
丁巳 壬寅 戊辰 丙辰 此命火土相停,癸巳運丁亥年,不祿。
晦火無光於稼穡。
注釋:丙丁火非特畏水為凶,若遇土重,以晦其光,俱主不吉之兆。
戊戌 戊午 丙午 己丑 此女命丙日生,逢午戌火局,四柱土神太重,以掩其光,乃愚蠢人,終為灶下之婢妾。
盜木絕氣於丙丁。
注釋:凡火盛成局,則木臨火地,煙滅灰飛,若陽宮食神多者是。然陽木則成,陰木次之。
丙戌 丙申 甲午 丙寅 此甲午生於申月,乃偏官格也。年時寅午戌會火局,制伏七煞太過,又會失垣,乃一俗人,行寅運丙戌年不祿。
火虛有焰。
注釋:凡丙丁日,遇甲乙寅卯木生之,或類火局。皆為火虛有焰而吉也。若被土重掩光,則火實無為。
戊戌 乙卯 丙午 己亥 此李狀元命,木火通明,殺生印,火明木秀。
金實無聲。
注釋:陽金出土,須有火鍛,方能成器。若無火鍛煉,則金成塊物,而內實無聲也。人命亦然。
戊申 庚申 庚申 甲申 此造金生七月,地支純金,類成頑金,而無水火鍛煉,又行西方金鄉,乃金實無聲也。
水泛木浮者活木。
注釋:水泛木浮,不分陰陽,用之不驗。蓋甲木生亥無咎,乙木死於亥,水泛則浮也。
辛亥 庚子 乙未 甲申 此女命以庚金為夫,喜透歸祿,夫星得地,年殺又生於予而得垣。以格論之,為官殺混雜,以理推之,則又不然,取甲木配辛,日主乙與庚合。甲乙互相配合也。行卯運合局。身旺為福。一交甲辰運,申子辰三合水局,又遇丁亥年,壬水太旺,八字運歲,全是水象,庚金沉水,乙木死絕,乃水泛木浮也。如活木無土以培其根,被壬水浸淹搖蕩其根矣,果患面腫浮面之病,而不祿矣。
土重金埋者陽金。
注釋:凡金宜乎水土滋生,而被土重埋者,乃陽金也。蓋陽金為成器之物,土重不能滋,而反滋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庚金生逢五月,乃正官格也。惜乎無一點財星,官無生意地支純土,又透出梟神掩火,而金遭埋沒,行西北方財官運,皆名利俱無也。
水盛則危。
注釋:凡水盛滔滔,貴乎土止,雖曰土剋水,然水局者,必要土培為福。四柱全水象而無土止者,則有洩流之患。
壬子 癸卯 壬子 庚子 此女命泛濫而無土止,更兼羊刃傷官,又行西北運,而流走無定,淫亂太盛,乃下賤也。
火明則滅。
注釋:凡火無不明之理,無不滅之象,若非聖人洩機,孰得而知之。是以命貴在得中和,方為上格,太過不及者下格矣。
陽金得煉太過,變革奔波。
注釋:凡五行歸祿者,不喜見官星。且如陽金歸祿,兼坐火庫,則金已成器,不必再要見火陶熔,恐變革也。
癸卯 庚申 庚戌 甲申 此造庚金,日坐火庫,得煆成器,再行丁巳運火鄉再段,反為太過之患矣。蓋以物理推之,庚申歸祿,乃從革而成氣之象也。複行火鄉,又見損而不成物也。果在此運,事物變革,受其勞祿,再行卯運,及歲支財神會局,受職州判,大發財利。
陰木歸垣失令,終為身弱。
注釋:凡五行失令者,縱然歸祿得垣,被比局持勢於月令,不作身旺格矣。
癸丑 甲寅 乙卯 己卯 此造乙日坐卯,雖祿得坦,奈生於寅月,陽木得令,陰木反弱,累年未遇。古云木向春生,作生旺論。卻乙在二月得令,甲在正月。若失其時,反為身弱。直運至辛亥,亥卯合局印授扶身,戊子年中舉,會試下第,授長山縣知縣。
土重而掩火無光,逢木反為有用。
注釋:此與晦火無光同論。
癸未 己未 丙戌 己丑 此八字丙日主,干支俱系土象,無木成其火,故掩火無光。
水盛則漂木無定,若行土運方榮。
注釋:此言陽木也。如甲木居於子,乃木敗之鄉,而水太盛,無土以制之,主風流無度,好酒色之徒。
甲寅 乙亥 甲子 甲子 此造甲日,身坐敗地,生亥水失土所止,此人雖智巧,能說能為,特虛名一生,功名無成。
五行不可太盛,八字須要中和。
注釋:凡太過不及皆不吉也,貴乎稟中和之氣。人能持此語以為論,則修齊治平之道,不出乎此,人命亦然。
辛亥 戊戌 壬辰 甲子 此造壬祿於亥,子辰全是水象,喜得月令干支純土止水,一生富貴,壽年九十九而終,得中和之命。
土止水流全福壽,土虛木盛必傷殘。
運會元辰,須當夭折。
注釋:凡水滔滔無土止者,必主飄蕩,壽亦不永矣。
丁丑 壬子 壬申 辛丑 此造壬生子月,水局太旺,丑申金壬俱金水象,而無土止,行亥運,十六歲而死。
木盛多仁。
注釋:凡造化逢木命而通月令,或從化類成局者,主性敦厚,仁慈富貴,又化象得寅卯辰全尤妙。
甲戌 丁卯 壬寅 甲辰 此造寅卯辰全,化像得令,作傷官用財格,乃王僉事命。
土薄寡信。
注釋:凡土得正令,而無刑害者,其言誠實,若土薄而刑壞者,主人寡信不實。
甲寅 甲戌 己酉 己巳 此造是趙子昂命,即趙孟兆。
己巳 壬申 己酉 甲戌 此造是劉宦官命,即劉瑾。
水旺居垣須有智。
注釋:凡水旺居垣,或化象,或從類得局者,主人有智謀才藝,為人面圓美須。若不成局者,主性奸猾,不實之人也。
金堅主義卻能為。
注釋:夫庚辛金者,在五行主義。若以為用神,或屬化從類,得局歸垣者,主人必有義,而剛毅豪傑,或刑戰失令者,無義凶頑也。若陽金運行寅午戌方,則煉成器,若陰金運行子丑亥方,則為佳也。
金水聰明而好色。
注釋:夫水主智,金主義,金白水清,聰明好色,如水太旺,必是酒色無安之人。
水土混雜必多愚
注釋:夫水主智,被土而混雜者,令人多愚魯矣。
遐齡得於中和,夭折喪於偏枯。
注釋:凡造化得中和者必壽,偏枯者必夭,又如煞強身弱,而失中和者,其人亦夭。
辰戌剋制並衝,犯刑名。
注釋:凡魁罡全更帶刑衝者,必主犯刑,女命亦然,若身坐辰戌以有貴者,如貴亦主破敗不成,若女人則傷夫剋子。以日時為重,年月次之。
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
注釋:夫子卯為禮義,日月為門戶,郭璞玉照雲子卯相刑門戶,全無禮德。予取用甚驗。月令日支見者為奇,值時次之。無禮德者,主帷薄不修,丑聲外聞。
壬子 癸卯 丙子 丁酉 此丙子用金為財祿,不合丁火坐酉中長生之地,財神又被劫,更子卯相刑,故妻不賢,惟薄不修,家道不肅。
棄印就財審偏正。
注釋:凡印格忌財,此理明矣。若正印居月令者,不可見財。偏印居月令者,卻喜年時見財,不妨棄印就財,舍輕就重。
丁亥 戊申 壬申 丙丁 此造壬生七月,坐長生祿於亥,印身旺也。喜丙丁財透,而祿於午,又行運南方之地。所以棄印就財而貴。
棄財就殺論剛柔。
注釋:凡陰干從地支純殺者,多貴。蓋陰柔能從物,若陽干則次之。蓋陽干不受制也。
己巳 癸酉 乙丑 甲申 此陰木從金也。見前。
傷官無財難恃,雖巧必貧。
注釋:夫傷官格者,須要身旺敵財。財要生氣,不要盜財之氣,便是發福。若無官又無財官,雖巧必貧。
丙子,壬辰,辛酉,丁酉,此造六辛生人,以壬水為傷官,歸予子辰水局,乃柱中無一點甲乙寅卯之財,此人至巧一生貧,
己酉,庚午,己卯,乙丑,此造己用庚傷官,歸於酉丑金局,柱中又無一點財神,須巧多能,平生不遂。
食神制煞逢梟,不貧則夭。
注釋:凡用食神為福,被梟神剋之,不貧則夭。若梟神無食神者,卻作偏印而論。
戊寅 丙辰 戊申 丙申 此造以庚金為食神,不合二丙透出,而生於寅,五歲行乙巳運,巳午會火局,因火驚死。
男多羊刃必重婚。
注釋:夫羊刃在命,若無煞,則刃必劫財,而主剋妻。或刃旺財弱,而行刃運,決主剋妻。
女犯傷官須再嫁。
注釋:凡命陽見陽,陰見陰,多無情。若陰見陽,則夫婦和鳴也。如甲見庚為殺,辛為官,見丙為食,丁為傷,犯此主剋夫。
貧敗者,皆因旺處遭刑。
注釋:凡命身旺,再遇歸祿生地富貴者,則退身避位。常人則貧賤夭折也。
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
注釋:凡月令財神,被比肩羊刃分劫,以奪其福,其人不特貧賤,亦孤寡也。
去殺留官方論福,去官留殺有威權。
注釋:賦云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凡論官者,以要去煞為福,用殺者,必要去官為貴。
逢傷官反得夫星,乃為財命有氣。
注釋:此論夫婦陰陽之正理也。如女命戊日生,以乙木為夫。則戊為燥土,乙為活木剋燥土,則無情也,安能成生育之功。蓋戊生於寅,須得陽火化煉,方能成器,故以甲木為夫也。又不專以夫星定之,如無夫星原有傷官,而財神有氣,皆作有夫論也。如傷官為用神者,亦不可損傷也。
遇梟神而喪子息,定因福薄無嗣。
注釋:夫女造。日主是陰干,則以傷官為子,食神為女。陽干則以食神為子,傷官為女。若男命,則陽干以七殺為子,官星為女。陰干則以官為子,比如歲運逢偏正印太過,皆主子女見刑,更看向背輕重而言,不可執一論之。
二戌衝辰禍不淺。
注釋:如八字原有辰戌相衝,又運逢戌再衝,主禍不淺。
兩干不雜名利齊。
注釋:凡兩干不雜,更入格,方作貴論。如或刑衝剋戰,不為善也,宜細詳之。
丙子辛卯相逢,荒淫滾浪。
注釋:凡八字天干相合,地支相刑,如丙合辛,子刑卯之類,乃滾浪桃花,男犯之好酒色荒淫,因而喪身,病在膀胱腎經,若子卯歲亦然。如甲寅己巳,一同論之。
壬辰 壬子 丙子 辛卯 此造天干丙辛相合,不合地支子卯刑之,行乙卯運,因貪色病膀胱而亡。
子午卯酉全備,酒色荒迷。
注釋:凡子午卯酉全者,謂之遍野桃花。若入格不失局者,須貴而有財,皆主荒淫酒色薄德之人。
天干煞顯,無制者賤。
注釋:凡天干透殺,身有所歸;遇食神則貴。如煞顯而無食神制之,更衝戰者,賤也。
癸丑 辛酉 乙卯 癸未 此造生於秋令,而煞旺,坐卯而身強敵殺,柱中無食神以制殺,更透梟神,卯酉丑未相衝,為性不仁,凶惡好殺,貧乏終身。
地支財伏,暗生者奇。
注釋:郭璞云:壬癸生於寅月,暗藏三陽之火為財。而暗生官,斯為貴命,若透出丙丁則不妙。順行喜午未運,逆行喜戌亥運。若申酉運則散,見刑行夾煞主死。
因財致禍,羊刃與歲運並臨。
注釋:凡月支羊刃,喜見官殺,不要見財,如歲運又見刃,必因財致禍,輕則災咎,重則喪身。
貪食乖疑,命帶梟神應有禍。
注釋:凡支干梟食重者,遇七煞的歲運,則貪食生病,更帶刑衝,則主禍不淺矣。
癸未 丁巳 丁卯 癸卯 此造自坐梟神奪食,有貪食之病。行戊午運,戊子年,丁食午中己土,發殺祿於子,與日時卯宮無禮相刑,故初年食耗而退。
日時相逢卯酉,始生必主遷移。
注釋:夫卯酉,乃日月出入之門戶。如卯日生,逢亥月令,又逢酉時,必主有生之日,家居不定,有遷移修造之事。
癸丑 辛酉 乙卯 壬午 此造乙與辛戰鬥,而卯日酉月相衝,始生之日,主遷移不定。又主所生之處,左有樹木,右有金鋪,前有道路。
造化因逢戌亥,平生敬信神祗。
注釋:夫戌亥為天門,玉照雲時逢戌亥。道士僧人。身坐天門者,若不是僧道,亦主敬信神佛。
己酉 丙子 戊戌 癸亥 此命身坐戊戌,一生敬信神祗。
陰剋陰,陽剋陽,財神有用。官化殺,官太旺,太過傾危。
注釋:夫官星多者,則化官為殺,人命遇之返凶矣。
戊子 丙辰 癸巳 丙辰 此造癸用戊土為官,柱中太多,反為不吉。行壬戌運,官多化煞而逝。
煞多無殺,反不為害。
注釋:此即從殺格,若煞旺運,多富貴。
甲寅 癸酉 乙酉 乙酉 此造乙木身弱,喜得四柱無一倚靠之神,地支三重酉,只作得從煞看,故富貴也,位至三公太保。
財多逢財,運逢化殺生災。
注釋:凡局財多,歲運見財者,謂之財化煞凶也。
印多無印,運忌比劫旺地。
注釋:凡印綬多得地者,最不宜比肩劫財身旺地。詩云:印綬不以無根,論比劫相逢總不宜。運行財地並比劫,命行值此主傷悲。
又云:印綬不喜行臨官,帝旺逢之亦不歡。運行身旺地,未可許榮昌,最喜官煞也。
八字得局失垣,平生不遇。
注釋:凡木逢亥卯未,金逢巳酉丑之類,乃得局。若木局秋生,金局夏生,豈不失垣乎,主平生不遇。
壬申,癸丑,壬子,甲辰 此八字申子辰會水局,而生於丑月,失垣也。其人心胸茅塞,名利無成,行午運衝日干不祿。
四柱歸垣得局,早歲軒昂。
注釋:凡木局春生,火局夏生,金局秋生,水局冬生,土生四季月,皆為歸垣得局,富貴無疑矣。
癸亥木 乙卯木 乙未木 壬午木 曲直格。
癸酉金 乙丑金 庚辰金 辛巳金 從革格。
壬寅火 丙午火 丙戌火 甲午火 炎上格。
庚午水 甲申水 壬子水 甲辰水 潤下格。
木逢類象,榮貴高遷。
注釋:如甲乙天干,生於春月,地支值寅卯辰全,而無間斷破害,必主榮貴。惟怕引至時上,為死絕之鄉則不吉。
癸卯 甲寅 甲辰 乙亥 此造木生春月,四柱純全旺,又非死絕鄉,故官至御史。
命用梟神,富家營造。
注釋:如甲用丙為食神,而丙來生戊土,則戊乃甲之財也。夫丙既為甲之食神,則為丙之梟神,而丙受甲之役使也。
庚子 戊寅 壬子 壬寅 此造壬生庚為偏印,寅為財食,故壬子生寅木,而為庚之財也,卻賴庚金生身,故為富家掌財也。
財官俱敗者死。
注釋:凡命以官與財為用者,俱要行財官旺鄉為福。如行敗地,謂之祿馬衰,主死。
戊子 丙辰 癸巳 庚申 此造癸用戊官丙財,得祿於己,運行方受赦令,行酉運不祿。
食神逢梟者凶。
注釋:凡食神為福者,柱中不要梟神。如歲運又見梟神,輕而災咎,重則損神。
甲辰 丙寅 壬子 辛亥 此造甲木食神得祿,造化可取,不合身坐刃地,會水局。奪了丙火財星,行庚午運,食神被傷,而一貧徹骨。
歸祿有財而獲福。
注釋:凡歸祿格無官星者,號曰青雲得路,本用財也,固喜傷官食神生財為貴。
壬寅,辛亥,壬寅,辛亥,此造以寅中丙火為福,而身旺敵財,喜行東方之地,極貴。
無財歸祿必須貧
注釋:凡歸祿格無官煞,又無財星,不入他格,貧命也。
辛丑 庚子 壬申 辛亥 此命無財可倚,而金水太旺,運行西方,賣盡田園而貧。
太歲忌逢戰鬥。
注釋:此日犯歲君也,若為用神者無咎,如壬日以丙火為財,柱中原有財,雖犯太歲,反為吉也。
羊刃不喜刑衝。
注釋:凡羊刃而無殺制者,逢羊刃歲君而多凶。若無財者輕,有財者重,更帶傷官衝刑戰鬥,主禍不淺。
豈知遇正官,卻無俸祿。
注釋:如甲用辛為官,以物元推之,甲乃陽木,辛乃陰金,不能剋之,以成其器也。
戊辰 戊午 庚辰 丁丑 此造用丁為官,祿於午,惜乎無財,官無生意,行西北方運,財官皆背,名利俱無。
蓋緣逢七煞,乃有聲名。
注釋:夫七煞乃權也。以五行之理推之,煞即正官之用,如庚金制甲,甲制戊土之類。如時上貴格,而無損壞,乃一品宰相。
甲申 丙寅 乙卯 辛巳 此造源遠命,拜將封王,一位貴格也。
不從不化,淹留仕路之人。得從得化,顯達功名之士。
注釋:夫不從不化者,最怕傷了貴氣。若得化得從者,其功必顯達也。
甲午 丁卯 壬申 乙巳 此造丁化壬木,二月得令,惜乎壬水自坐長生持勢,巳申類金局以剋木,化木不成,又支元刑衝,乃下造也。辛亥 辛丑 丙子 己亥 此造地支亥子丑,類成水局而化,有所貴,故貴。此翰林方狀元命。
化成祿旺者生。
注釋:凡化成造物者,要行本祿旺運,如戊癸化火局,要行南方運。
化成祿絕者死。
注釋:凡化成局者,最怕行祿絕馬衰之運。如戊癸化火行水鄉,丁壬化木行金鄉,輕則殘廢,重則傷生。
處僧道之首,用煞反輕。
注釋:夫煞,乃權星也。若身旺殺輕者,必為僧道之首。或入格清則貴而富,必是天師。
受憲台之職,偏官得地。
注釋:凡煞有制伏,刑衝有用,財食兼備,必受憲台之職。
生地相逢,壯年不祿。
注釋:如八字已旺,再行歸祿生地。經云金剛太強,自刑其身。木落歸根,水流趨東,則為自刑。如庚辛用丙丁為官,甲木為財,火木至申酉死絕,財官俱敗,用神被傷,故壯年不祿也。
時歸敗絕,老後無終。
注釋:凡命以年為祖宗,月為父母,日為己身,日支為妻妾,時為子息。又月為初主,日為中主,時為未主,時歸敗地,主晚損子息。
己酉 丙子 丙寅 辛卯 此造先貴後賤,蓋丙前逢官,後歸敗地,又子卯相刑,失其官顯,故先貴後賤,而子癸生乙木,盜官之氣也。
財逢旺人多富。
注釋:如甲乙生人,用戊己為財,八字有火局,則財神有氣,或運行南方及長生之地,必發福。
官遇長生命必榮。
注釋:如丁日干,以壬水為官,四柱得壬申字,即官長生也,其命必榮達。
丁生酉境,丙辛遇之絕嗣。財臨煞地,父死而不歸家。
若能觀覽熟讀詳玩,貴賤萬無一失。
注釋:辛金以火為子,酉時乃火死地,有丙字合,化水剋火,主無嗣。庚午有甲申字財臨殺,主父死,子客在外。
五行生剋賦
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萬象宗焉。
太易生水,未有氣也。太初生火,有氣未有體也。太始生木,有形未有質也。太素生金,有質未有體也。太極生土,形質具有也。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初。所以五行之生,水數一,火數二,木數三,金數四,土數五,五行即成質,而太極既混沌,一判胚胎,胎輕清為天,重濁為地。二氣相成,化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魚龍禽獸,萬物宗之而生是也。
有陰陽變化之機,時候淺深之用。
以地為陰,以天為陽,言陰陽交合,而能生物。如人之婦與夫合,而生子,謂之變化之機。時謂四時,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時為一春,三時為一夏,三時為一秋,三時為一冬,一時為三個月,以十二時為一日,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一時有八刻,每時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淺深。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計七十二候,如正月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陟負冰,獺祭魚,雁北歸,草木萌動之類是也。故有淺深用之。
故金木水火土原無主形,生剋制化,理取不一。
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絕之義。金能剋木,木能剋土,土能剋水,水能剋火,火能剋金,此取制化之義。雖無形之可觀。其變化之理無窮。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長濡。
木之枯者,謂之死。賴水生之,得沾濡澤,可以複生。假若逢金則剝削矣,逢火則焚盡矣,得水濟之,逢春則榮。故云偏宜活水。理亦然矣。
譬若頑金,最喜洪爐火段。
庚辛金生於秋月,無火制伏者,謂之頑金。夫金之質,木堅剛之物。人稟之性主義,有剛果毅然卓立。若要成器,必得洪爐丙丁之火,鍛煉操持成物,方能用之於世。如無丙丁制之,俗云一塊死鐵,不堪用也,故曰頑金。
太陽火忌林木為讎。
太陽,日也,屬火,居午位。為人君之德,諸星不敢犯,惟忌木星,春夏之木為林木也,正謂春生夏長,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木為讎。若夫秋木調零,冬木全落,其葉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於春夏,遇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
梁棟材求斧斤為友。
甲木,為梁棟木也。夫梁棟之木,必得斧斤斫削雕刻,然後方可成器。斧斤者,庚金也,以斧斤喻之,而取象也。此言甲木生春。須得庚金剝削,然後有貴。若生於秋,則太過,恐傷之不為貴矣。且主筋疼骨痛之病。
水隔火不能熔金。
夫金生於秋,棲身旺之地,難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貴。四柱又見壬水,以剋其火,則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為堅剛之氣,亦不可以言貴。若無羈絆,當為從化而論可也。
金沉水豈能剋木。
且如甲木喜庚金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謂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剋其木哉?此為遇而不遇之象也。
活木忌埋根之鐵。
活木,無根之木,陽木也。若遇金旺有根。即能傷木,則自身受制於人,豈得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
死金嫌蓋項之泥。
此言金質之弱,人遇土多,是謂土重而金遭埋沒之故。如以金為日主,歲月時又見戊己,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此象主一生被人壓伏,未可以通達斷之。
甲乙欲成一塊,須知穿鑿之功。
甲乙之木,生於寅卯辰之方,為之一塊,此為曲直仁壽之格局也。
壬癸能達五湖,蓋有並流之性。
水至於亥子丑之地,乃為湖海,則為會局,其性相並,得汪洋之勢。此等生人,有福有量,才智之士也。
樗木不禁利斧。
樗,朽木也,性質枯弱,言甲乙之木,生於秋金之地,則傷其身,當以亦弱疾病之輩,若有丙丁,方可取福,或行南運,制之亦美,東方之運大美,更遇西方亡矣。
真珠最怕明爐。
此當作庚戌辛亥生人,遇丙寅丁卯是也,餘者非謂此論。蓋庚戌辛亥者,納音為釵釧之金,所以怕丙丁卯爐中之火,非專以金怕火之論也。若壬申癸酉劍鋒金,又喜明爐也。
弱柳喬松,時分衰旺。
壬午癸未為楊柳,至於五六月將衰矣。謂之弱柳,柔軟之象,生於春謂之盛。喬松者, 庚寅辛卯松柏木也,生於春謂之喬松。此言木之盛衰,與他木不同論也。
寸金丈鐵,氣用剛柔。
寸金言其微弱,丈鐵言其剛健,此可審氣候之淺深而用也。柔者,用土以資之,剛者用火以制之,可以言福。
隴頭之土,少木難疏。
戊寅己卯城頭土也。寅為艮山,非浮薄土。既為山,難得木以疏之,木少與山不相稱,故須得均平,方見山林之秀。以人類之,則有福矣。
爐內之金,溫泥反蔽。
金賴土生,又云溫泥反蔽,何也?假如丙寅丁卯為爐,且壬寅癸卯為金箔,其力甚薄,又在紅爐之內,雖有浮土,不能助之,反為掩蔽。
雨露安滋朽木。
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入墓矣。雖有雨露,安能得活,終為不達之象。
城牆不產珍金。
城牆之土,陽土也。惟能提防泛濫,豈能產物乎?猶人之積土成陂,雖產者惟草木而已,安有珍金者乎?
劍戟功成,遇火鄉而反壞。
美如劍戟,賴火以成其器。倘若運至南方,重見丙丁,此為之太過,反傷其質,故云反壞。
城牆積就,至木地而生愁。
城牆虛浮之土,遇木多則剋之,或裂或傷,豈能當其任哉?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癸者,陰水也。在天為雨露之水,在地為泉石之水。丙者,陽火也。在天為太陽之象,在中為爐中之火,故生於春月,二者相兼,欲雨而不雨,欲晴而不晴,各有進退之狀。人命稟此之象,亦將以為不顯不達之人也。
乙丁冬產,非寒非暖之天。
乙木者,陰木也。丁火者,陰火也。乙木在天為丹桂,丁火在天為星,生於冬月水盛之地,水不能剋,所以不能為寒為暖之象,正得比和之義。
極鋒抱水之金。
此言壬申癸酉乃劍鋒之金,極其利也,則金必生水,支水干金,謂之抱水之金,其氣堅剛,功成不退。
最鈍離爐之鐵
爐者,火也。言金剛無火制,即為鐵也。安得成器而言之,當作無用之物可矣。運至陶熔之地,可以為用。
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兌。
西方金旺之地,甲乙生於秋天,正以金為斧斤,敬無火制,則其身喪矣,故曰魂歸西兌。
庚辛逢火旺,氣散南離。
此為庚辛夏長,丙丁得位。如人日主,以庚辛受丙丁之鍛煉。則身受制太過。苟無土以生身,無壬癸以制火,則身無所賴,安可以福論之。順運行於西北,可言發一運之財。
土燥火炎,金無所賴。
土生火之盛之地,則身已燥矣。則己身所以暴燥,不能安逸,何暇生金?且金之母燥急,其子亦無所賴,理之然也。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陽木無根之木,生於冬三月,則水溢矣。經云:水泛木浮者陽木。譬如木浮水上者則濕,豈能生火哉?主人飄蕩湖海之象。遇土提防,可以言福,若運行西北,不為美矣,見東南可以興隆,此為身弱者,則喜水多,未免有淫濫之譏。
九夏熔金,安制堅剛之木。
九夏者,四五六月九十日也。謂之九夏,且如庚辛生於九夏,丙丁之地,火旺太甚,金弱則熔化矣。己身受制,如行東方財運,則不能勝任,不可以言富貴矣。遇壬癸濟之為美。
三冬濕土,難堰泛監之波。
三冬者,冬季三個月也。如土生於三冬,且冬令屬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為傷身之害矣。行東南運,可以濟生,遇土運可以發福,無此二者已矣乎。
輕塵撮土,終非活木之基。
此為土輕木盛之論。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為山,安能任其活木乎?且木賴土培,土少木盛,則土瘦損矣。其為貧乏之象。
廢鐵銷金,豈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則已廢矣,安能有生水之力。此謂自己血脈消耗已盡,不能與他人為母,亦主貧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謂人自己身旺,官殺輕微,反傷之也,亦云太過之謂
土虛反被水相欺
土生於亥子丑,水盛土虛,此為不及之論,尚言富貴哉。
火無木則終其光。
火賴木生,木為火之母,火為文明之象。若無木生之火,安得有光?雖得子母相依,共發光輝,以顯揚於天表可也。
木無火則晦其質。
如木生人,稟東方一路之秀氣。柱中須見火,則顯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如有人根本,賴子以顯揚,以生光輝,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陰木也。自夏至後,六陰皆生,雖枯朽之時,不能摧其根也。須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絕之理也。但恐土多助殺,傷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墜海豈難乎。
庚金生於巳,而死於子。子為水旺之處,湖海之汪洋,況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於水鄉,不能見用於世。主為人寒薄,骨肉無依之論也。
凝霜之草,不能剋土,出土之金,不能勝木。
此二者氣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煙。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洩其氣,蓋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猶濕。
此言水之盛溢,雖死已盡,尚有餘波,主有智謀餘足之象。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發,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則無火制,皆非天地之正氣也。
此謂五行生非其時,況入稟之,亦猶是也。且水寒則凝冰,故不流,木寒則凍根,故不發,土寒不生,則火不旺,金寒不熔則無火制,此皆不逢時之謂也。
然萬物初生未成,成久則滅。其超凡入聖之機,起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豈若根深。
用者,用神也,須以之為令,宜乎堅固,苟本不固,用亦無所為也。本者,命也。命不固,雖固其用一時而已,猶君弱臣強之象。
且如北金戀水以沉形。
庚辛生於亥子丑,為金沉水底之象。
南木飛灰而脫體。
甲木生於巳午未,則木又生火,火盛木焚,巳成灰燼之說。
東水旺木以枯源。
水生於東,春月木旺,則水將枯,亦為子多母枯之象。
西土實金而虛己。
金旺於秋,以土生之,則金實而土虛,所謂子壯而母虛之故。
火因土晦皆太過。
五行貴在中和理,求之求之勿苟言,掬盡寒潭須見底。
一行禪師天元賦
三才既定,五氣混同。分之順逆,賢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為三。五氣即金木水火土之氣,混同於中,當以陰順陰逆分之,然後可以論命。
甲得癸而滋榮,衣食自然豐足。
甲乃陽木無根,若無水則枯朽矣,不可雕琢也。癸水,乃陰水也,猶石泉地中之脈,不泛不浮。甲木賴之以滋身,方得榮茂,而可以活生。癸為甲之母,母子相顧,則衣食自然豐矣。且甲生於春,自然承旺,生於冬則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伴壬而獲福,天賜祿位高崇。
乙木乃陰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及至發生成林,藉壬水以養。壬水,陽水也。若江海之水,不能損有根之木,雖多只為淹沒,不能飄流,猶樹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賜祿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乙友會,平生福壽超群,出世深茂才舉。
丙乃陽火也,乙乃陰木也。陰木生陽火,此為相生之義。且乙為丙之母,丙為太陽之象。在天為日,在人道為君為父為夫,主剛毅不屈,有文明之體,又得乙木生之,是為交會,逞其光輝,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壽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為陽土,賴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母為印綬,且土無正位,寄生於火,乘旺於四季,辰戌丑未之方。故以土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間,自然有威,以命理論之,亦頗為福矣。
己交丙兮,象龍得風雲之勢。
陽火生陰土,陽生陰之義,猶父生女之象,丙為己父是也。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如龍得風雲之勢,任其自如也,豈不為富貴也哉。
庚逢己丑,官祿有餘
庚金以己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則敗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則為福矣。若運至土亦可。若土太多,則埋金質,亦無福矣。只以中和取之為上。
辛到戊鄉,衣食自足。
辛金遇戊土之鄉,是為父母之邦,豈不為得所哉?且金賴土生,土盛而金埋沒,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運,原無印綬,忽遇印鄉,如逢父母,則快何如也。
壬辛得會,福壽無疆。
壬水賴辛金為母,得生生不絕之義,如壬水生於夏,則無根矣。若逢辛運之方,謂之福壽無疆。
癸庚相逢,偏饒僕馬。
癸水以庚金為母,如以癸日干,四柱有庚金為印,如無丙傷之,則主人多僕馬富厚。柱中無庚印,或運至印綬之方,亦可為榮矣。
清高符印,須知冠冕以乘軒。
符印,官印之星也。此等星辰,為唐符國印之星。人命遇之,蓋有冠冕軒輿之貴,非為人君,則為王候之貴也。唐符國印之星,惟張果老通玄先生命理,專用此二星取貴。
衝破祿星,應顯威權而解綬。
祿星者,官星也。子平云:用之為官不可衝,用之為祿不可破。破而衝之,兩相為害。雖有威權,遇之則避身退位矣。
陽木甲逢庚敗,枝干不得無傷。
甲木,陽木也。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則削之,未免傷其肢體也。剝削太過,木之受傷。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豈能獲福哉?若行火運,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陰木乙遇辛金,莖葉自然有損。
此言陰剋陰之故,乙為陰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於地下,是為陰剋陰。若木主有氣,則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無光。
丙火,陽火也,取日之象,懸象在天,昭然光顯。壬水陽水,為江海,寂然在下,豈能剋丙乎?但於運行交會相濟處剋之是也,或水到火鄉,火到水鄉,相制者,是為此論。
爍爍陰丁,逢癸而明輝自暗。
陰火逢陰水,本云相剋。且丁火為星光,懸象在天,癸水在地為泉水,豈能剋天上之丁?以理論之,丁行癸鄉,癸逢丁運,兩相會合,則為相剋,其理然歟。
戊守甲位,惟賴庚方能吉。
戊土本因木剋,陽剋陽也。陽土為城頭之土,堤防之岸,遇陽木而剋之,則有崩裂之患。須得庚金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後可以言吉。
己坐乙鄉,知是干頭有鬼。
此言陰干剋陰干,謂之鬼也。如己土日主,生臨卯位,乃為坐下之鬼。又行寅卯之運,又遇甲乙,乃為相剋之鄉,身旺則逢官為福,身弱則遇鬼為禍。
庚逢丙戰,勢自傾危。辛被丁侵,剋伐成害。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剋而害之,主人不能為福。須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濟其均平,可以為富貴也。
壬憂戊至,蹇澀難通。癸怕己臨,屯晦驚惶。
壬癸之水,其性愛潤下,又遭戊己土以滯之,則阻而不通,主人不能獲福。土若太多,則為貧賤斷之。水若太多,則為泛濫淫奔斷之。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壽。
干鬼帶祿旺,扶持更破。
身衰者,干頭遇剋,謂之帶鬼。若逢祿旺,則能扶持。更有破敗,為福且少。為禍更多,主人或富或貧,進退無常之命也。
支神無吉神,禍皆難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為福也。若有相剋之神,遇禍患則難免矣。如甲木生於子月,子宮以癸水為印,豈不為美哉?此命若年日時中有己,土旺則剋癸水,是謂吉神受害。審此推之,則無不驗矣。
尊堂福壽崇高,皆言甲到丙鄉。
甲到丙鄉者,是食神之地。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甲且食丙之祿,如子之養父,豈不為福壽尊榮歟!
朝省權貴優升,蓋為乙居丁舍。
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養,皆為吉人矣。
官木並疊,丙食戊而成功。
此言丙火食戊土之養也。
穀麥盈倉,丁啖己而有旺。
此言丁火食己土之祿也。
要得豐足,無過戊得逢庚。
此言戊土食庚金之祿也。
欲問高遷,全賴己加辛地。
此言己土食辛金之祿也。
滿堂金玉,庚祿有壬。廣置田園,辛能食癸。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祿,辛金食癸水之祿,皆言子養父也。
壬食甲而有旺,眾福如麻。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祿,癸水食乙木之祿,皆十干生成之祿。
五行休廢,得救助以災輕。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絕之地,柱中有一在長生帝旺之方,則頗相助,雖有災亦輕矣。
四柱官印,無損壞而祿重。
四柱干頭有官星印星,無衝無破,主人一生祿重。但恐遇剋害之運,犯小運流年衝破,止一年之不利,不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資財累歲多虧。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難聚。
此言甲木生丁火,乙木生丙火,為傷官盜氣之論。傷官者,我生之子也,為人傲氣,不循規矩,能消耗父母之財物,視人不如己,喜財則榮,無財則貧。
天元正敗,丙見己而傷殘。干祿全輕,丁值戊而衰弱。
此言火土傷官之為害,上下相戕之理。
戊若逢辛,須仗吉殺以扶持。己宜輸庚,實賴五行之救助。
此言土金傷官,吉煞謂財官印也,惟忌官喜財也。
庚申見癸,蕩散資金。
此言庚金生癸水,則有蕩散之禍,須得土以止之,方為發福,無土止之,則為散漫。主人流蕩,淫欲亡家。
辛祿遇壬,銷熔福祿。
辛金生壬水為傷官,是為金水傷官。主人清秀好歌樂,極聰明,淫佚無度,遇土止之則福。無土止之,終為下格矣。
年少逢災,壬傷乙運。
此言壬水生乙木為傷官,又行傷官之運,主有災晦。
祖財隨廢,癸被甲侵。
此言癸水生甲木為傷官,柱中有制則吉,無制則凶。
衣食難求,幼歲常逢五鬼。
夫日干弱,見殺即為鬼,謂之陰鬼害身,暗中不覺若身旺者,化鬼為官,則能資身為福。 且五鬼陰煞也,害人不淺。
遁悶休囚,長年元值三刑。
此言刑敗之理。
禍本難免,祿本逢衰。若遇敗神,茲生休咎。
官為祿本,有官而無祿,則為假官,雖榮而不貴。有祿而無官,則無所施。官祿若行衰絕之地,難免不惟其禍矣。敗神者,破敗之神,命內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況乎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災。乙被甲臨,反與他人為助。
甲乙者,比肩兄弟姐妹之類。猶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產則爭而分奪,無家財則起禍端,手足不相顧。有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見甲為兄,為劫財,以上臨下之禍,遇財而劫之也。
壬行癸厄,丙最輸丁。辛忌庚方,丁嫌暗丙。
此皆比肩動財之禍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戊己土,在人身為脾胃,倘若遇木剋之,刑傷脾土矣,故有脾胃之疾。
戊同己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為弟,戊為兄,人各自立,則無傷於和氣,倘若兄弟同處有蕭牆之變,反主奔波勞苦,安得有怡怡之樂耶?
柔能制剛,多因辛與庚期。太重之餘,乃是辛居庚地。
此言庚辛金之剛柔也。庚剛而辛柔,庚為劍鋒之器,故云剛能殺萬物,辛為釵釧之質,故云柔能為美觀。若辛見庚,又為甚也。
癸中隱丙,壬午遇之多傷。
癸以丙為財,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傷其丙,壬為癸之兄,且劫丙財,故曰多傷,午中亦有丙,況午上壬支亦是丙財,壬又傷支午之丙是也。
壬內藏丁,癸水翻然自敗。
壬與丁正有夫妻之義,又遭癸水剋丁,乃為弟奪其妻,則傷敗也,反為大禍。
陽者若為暗損,平生為惡輕生。
陽者,剛也,有果敢剛義之能。若遇暗損,當有自棄其身矣。
陰位即曰敗神,處世憂賤抑塞。
陽者,柔也,女人之質喜之。若男命純陰,亦少剛助,處於世亦為抑塞基志。若得五陽聚局,可以言富貴矣。
甲見辛而化官,剛柔相濟。
甲以辛而為官,甲剛而辛柔,故能相濟而不相剋也。
乙見庚而為福,兄弟同鄉。
乙與庚合,是夫妻之理。庚金能剋乙木,為正官而為有福也。猶兄弟同鄉,而且和也。
水火既濟,卻言丙對癸鄉。
癸水剋丙火,丙為太陽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懸隔,豈能相剋?而子午相對,正得既濟之象,終為吉兆。
意氣相承,乃是丁歸壬舍。
丁與壬本相合,陽水不能剋陰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樂。
戊臨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木賴土以培養,土賴木以洩其氣,兩得而生成,雖雲剋之何相害也。
己向甲鄉,陰遇陽而可貴。
己與甲,本以陰陽相配之義,以為夫婦之道。故云甲與己合,甲以己為財,以妻之財而享之,安得不貴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臨。太陰得路,辛歸丙舍。
庚辛金為白虎,加之丁火剋庚金,得配陰陽之道,以柔而濟剛,無相害也。辛為太陰,遇丙且合而歸之,是為正義。
壬憐己兮,遠泛洪波。
壬為江海之水,己為平地之土。壬水至於陰土之上,則成洪波遠泛,無以止之,須得陽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瀾漂渺。
癸與戊合,得其正義。且癸為水,得合陽土,本無波濤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
陽遇陰而化合,陰得陽而成器。
此言從化,陰陽相得之義。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為福,則夫婦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屬木,己屬土,甲以從己,以化土為財。猶人以身從妻之財,可以為福,得全夫婦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則東西類化。
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丙辛化水,智顯則必主文章。
丙與辛合,從金之義,金則生水,辛亦化為水矣。是謂金水相生,反歸本質矣。
丁壬為木,聰明則近善多仁。
壬水生木,則從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間可化。木主仁,故好仁。
戊癸得化,祿位崇高。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土賴火生,從火而化之,是歸本質,此皆生生不絕,化化無窮之義。
陰遇陽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顯。
一陰一陽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則為貴論。
陽得陰而成配,臨有氣財旺妻賢。
陽,男也。陰,女也。故以陰陽相合,為之夫婦,若有生氣,主財旺且妻賢,若遇休囚死絕,主散財而傷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為壬傷。處世多屯,乙因癸剋。
甲木賴壬以生,且壬為陽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無根,恐有飄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乙乃陰木,癸乃陰水,但以根莖之資,豈成大林之茂,故曰處世多屯。
陽自敗兮,丙為甲傷。陰不明兮,丁緣乙制。
丙火賴甲木生之,以為光明。尚甲之受制於庚,則不能生木之火。且丁賴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傷丁炎。
此言倒食之理也。
陽庚嘹唳兮,戊土晦之。辛祿卑薄兮,己陰破之。
此言庚辛之質,因戊己多而掩美質,不能顯達也。
失之於智,皆因庚禍於壬。喪之於權。每遇辛傷於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擾。猶人之母多,撫其一子,反為害。故有智有權,皆失喪也,不得自專。
甲乙常欣戊己,乃為身內之財,丙丁尤喜庚辛,實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為財。丙丁以庚辛為財,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陳得位,戊歸壬鄉。陰土逢財,己加癸位。
勾陳,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陰土,己土也。癸,陰水也。己以癸為財也。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壽。
寅卯木旺之鄉,庚辛以甲乙木為財,得自然之福壽。
壬癸丙丁喜樂以無虞。
壬癸水以丙丁火為財,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當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以直而言之,消詳為可矣。
捷馳千里馬賦
榮枯得失,盡在生剋之中。富貴榮華,不越中和之外。
太過無制伏者貧賤,不及失生扶者刑夭。蓋夫木盛逢金。高作棟梁之具。水多遇土,修防堤岸之功。火煉堅金,鑄出鋒刃之器。木疏土旺,培成稼穡之禾。火炎有水,名為既濟之功。水淺金多,號曰體全之象,削之剝之為奇,生我扶我為忌。
丙丁生於冬月,貴於戊己當頭;庚辛出於夏間,妙乎壬癸得所。甲乙秋生妙玄武,庚辛夏長貴勾陳。丁卯水多憎北地,逢己反作貴推。庚寅火盛怕東南,遇戊翻為榮斷。秋生甲乙透丙丁,莫作傷看。夏榮戊己露庚辛,當為貴論。火值水多,貴逢木運。土逢木旺,榮入火鄉。庚逢子重水金寒,最宜炎照。戊遇酉多金脫局,偏愛熒煌。
金生秋月土重重,貧無寸鐵。火長夏天金疊疊,富有千鐘。甲乙夏榮土氣厚,功名半許足田莊。丙丁冬旺水源清,爵祿雙全榮錦繡。壬趨艮,甲趨干,清名之士。辛朝陽,乙鼠貴,文學之官。破局以貧而斷,入格以貴而推。後學君子,毋忽於斯。
絡繹賦
參天地之奧妙,測造化之幽微。判人生之貴賤,取法則於干支。決生死之吉凶,推得失之玄妙。日乃己身,須究強弱。年為本主,宜細推詳。
年干父兮支母,日干己兮支妻。月干兄兮支弟,時支女兮干兒。後煞剋年,父母早喪。前煞剋後,子息必虧。馬入妻宮,必得能家之婦。煞臨子位,當招悖逆之兒。祿入妻宮,食妻之祿。印臨子位,受子之榮。梟居年位,破祖之基。財宮月旺,得父資財。所忌財傷祿薄,最嫌鬼旺身衰,原其剋彼為財,生我為印。食神暗見,人物豐肥。梟印重生,祖產飄蕩。、
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富貴雙全。傷黨財,財黨殺,殺攻身,凶窮兩逼。馬落空亡,遷居飄泊。祿遭衝破,別土離鄉。富貴生身,化凶煞而名垂萬古。貴宜乎多,祿宜乎少。絕慮忘思,無差無誤。
玄機賦
官印財食。無破清高。煞傷梟刃。用之最吉。善惡相交。喜去惡而崇善。吉凶混雜。忌害吉而向凶。有官有煞。宜身旺制煞為奇。有煞有印。畏財興助煞為禍。身強煞淺。煞運無妨。煞重身輕。制鄉為福。身旺印多。喜行財地。財多身弱。畏入財鄉。男逢比劫傷官。剋妻害子。女犯傷官偏印。喪子刑夫。幼失雙親。財星太重。為人孤剋。身旺無依。年衝月令。離祖成家。日被提衝。弦斷再續。時日對衝。傷妻剋子。日通月氣。得祖安身。是以木歸春長。遇庚辛反假為權。火居夏生。見壬癸能為福厚。土逢辰戌丑未。木重成名。金生申酉巳丑。火鄉發福。水居亥子。戊己難侵。身坐休囚。平生未濟。身旺者喜行祿馬。身弱者忌見財官。得時俱為旺論 。失令更作衰看。四柱無根。得時為旺。日干無氣。遇劫為強。身弱喜印。主旺宜官。甲乙秋生金透露。水木火運榮昌。丙丁冬降水汪洋。火土木方貴顯。戊己春生。西南方有救。庚辛夏長。水土運無妨。壬癸逢於土旺。金木宜榮。身弱有印。煞旺無傷。忌行財地。傷官傷盡。行官運以無妨。傷官用印宜去財。傷官用財宜去印。傷官財印俱彰。將何發福。身旺者用財。身弱者用印。用財去印。用印去財。方發其福。正所謂喜者存之。憎者去也。財多身弱。身旺運以為榮。身旺財衰。財旺鄉而發福。重犯官星。只宜制伏。食神疊至。須忌官鄉。頑金無火。大用不成。強木無金。清名難著。木多得土財帛厚。火焰逢波祿位高。有官有印。無破為榮。無印無官。有格取貴。羊刃極喜偏官。金神最宜制伏。雜氣財官。刑衝則發。官貴太盛。旺處必傾。身太旺喜見財官。主太柔不宜祿馬。旺官旺印與旺財。入墓有禍。傷官食神並身旺。遇庫興災。運貴在於支取。歲重向乎干求。印多者行財而發。財旺者遇比無妨。格清局正。富貴榮華。印旺官明。聲名特達。合官非為貴取。合煞莫作凶推。桃花帶煞喜淫奔。華蓋重逢多剋剝。平生不發。八字休囚。一世無權。身衰遇鬼。身旺則宜洩宜傷。身衰則喜扶喜助。務稟中和之氣。莫令太過不及。若遵此法推詳。禍福驗如影響。
憎愛賦
吉福最宜生旺,祿馬全要精神。魁罡有靈變之機,離坎乃聰明戶,日干旺而災咎寡,財命衰而惆悵多。或問人性情善惡賢愚,先推官煞旺衰。方究機巧靈變,觀幽閒瀟灑之人。遇華蓋孤虛之宿,好恃勢霸道之輩。犯偏官劫刃之權,其所憂者福,
其所優者福不福,其所慮者成不成。福不福者,吉處遭凶;成不成者格局見破。傷其格則死,破其局則禍。譬之苗逢秋旱,而冬稟虛空。花被春霜,而夏果無成。縱有回天轉軸之機,終無建功立業之遂。
豈不見酈生烹鼎,范增背疽。淵明東歸,子美西去,孟軻不遇,馮衍空回。困於溝壑,命使其然。淹滯無成,何勞差歎。是以時有春秋,月有圓缺。常觀資蔭之子,親一喪而無聊。或見耕釣之人,運一通而殊顯。或有少依祖父之榮,長借兒孫之貴。又有垂髻難苦,至老無依。蓋因四柱之旺衰,以致大運之亨否。豈不見枯槁之木,縱逢春而不榮。茂盛之標,雖凌霜而不敗。時日更虧年月,定無下梢。生時旺氣朝元,必有晚福。消息妙在變通,禍福當察衰旺。庶幾君子,其鑒是辛。
萬金賦
欲識五行生死訣,萬金賦與凡人說。星中但以限為憑,子平只以運為訣。
運行先布十二宮,看來何格墮時節。財官印綬與食神,但知輕重審分明。
官星怕逢七煞運,七煞猶畏官星臨。官殺混雜人必夭,去官留殺仔細尋。
留官去殺莫逢煞,留煞去官官莫逢。日時偏正問何財,大怕干頭帶劫來。
劫若重來人夭壽,孰知偏正甚為災。有財官運須榮顯,財旺官鄉是福胎。
只怕日干元自弱,財多生煞趕身災。財多身弱行財運,此處方知下九台。
第一限逢印綬鄉,運行生旺必榮昌。官鄉會合遷官職,死絕當頭是禍殃。
若是逢財來壞印,墮崖落水惡中亡。莫道食神非易訣,食神有氣勝財官。
只怕梟神前外截。傷官命運若逢官,斬絞徒流禍百端。日德日貴逢剋戰。
此命危亡立馬看。戊己土皆分四季。雜氣透開如吾意。逐一依定數中推。
吉凶禍福無差謬。
相心賦
人居六合,心相五行。欲曉一生,辨形察性。官星愷悌,貴氣軒昂。印綬主多智慧,豐身更且心慈。食神善能飲食,體厚而好謳歌。偏官七煞,勢壓三公。喜酒色而偏爭好鬥,愛軒昂而扶弱欺強。性情如虎,急躁如風。
梟印當權,使心機而始勤終怠,好學藝而多學少成。偏印劫刃,出祖離家,外象謙和尚義,內心狠毒無知,有刻薄之意,無慈惠之心。偏正財露,輕財好義。愛人趨奉,好說是非。嗜酒貪花,亦系如此。傷官傷盡,多藝多能,使心機而傲物氣高,多詭詐而侮人志大。顴高骨峻,眼大眉粗。
日德心善身穩厚,而作事慈祥;魁罡性嚴有操持,而為人聰敏。金神貴格,天地奇哉,有剛斷明敏之才,無刻薄欺瞞之意。五陰會局,為人佛口蛇心。二德印生,作事施恩布德。火炎土燥,必聲焦而好禮。水清兌下,主言悟而施仁。果合如然,失地返此。事則舉其大略,須要察其細微。欲識性情,學者用心於此。
仙機賦
天既生人,人各有命。所有早年富貴,八字運限咸和。中世孤單,五行逢敗死絕。
過房入舍,年月旺而運強。隨母從父,偏財空而印旺。早歲父亡,偏財臨絕死之宮。幼歲母離,只為財多印死。官逢死氣之方,子難招得。如見傷官太甚,子亦難留。己身入敗,早歲興衰。若見傷官所生,必主依人過活。婁星越宮所生,亦是他人義女。
印綬逢生,母當賢貴。偏財歸祿,父必崢嶸。官煞逢祿,子當顯達。比肩得祿,兄弟名高。 此乃男命之玄機,
略說女人之奧妙。
印綬多而老無子,傷官旺而防傷夫。食神一位逢生旺,招子須當拜聖明。父母之官,男命之斷。依其此法,萬無一矣。
金玉賦
他來剋我為官星,身旺當權。我去剋他為妻財,干強則富。財星有破,賣祖基別立他鄉。印受被傷,失宗業拋離故里。人命以貴神為福,遭剋陷則凶禍不祥。五行會凶曜為災,喜合煞並食神為貴。四柱有吉曜相扶,推金積玉。五行無凶煞侵犯,名顯聲揚。柱中若有華蓋,逢二德乃清貴之人。官星七煞落空亡,在於九流之輩。為官卑職。推尋子位,先面觀煞官。 死絕者嫡庶難存,太旺者別門求覓。妻星顯露,子息必多。刑害嗣宮,男女罕得。四宮背祿,不可妄求,官將不成,財當不聚。八字無財,須求本分。越外若貪,必招凶災。噫!甘貧養拙,非原憲之不才。鼓腹吹笙。使伍員之挫志。順則行,逆則棄。知命樂天,困窮合義。洪範數終,淵源骨髓。
人鑒論
天道尚有虧盈,人事豈無反覆。或始貧而終富,或先敗而後成。
當舍短而從長,毋取彼而舍此。
居官居貴,五行醇而不疵。 多滯多憂,八字難而又戰。
兄弟多逢,宜嗟原憲之貧窮。印綬疊逢,可比老彭之高壽。
九宮旺相,難逃邀我於桑中。四柱合和,未免題詩於葉上。
是以妻宮有剋,少年早娶之人。兒位逢傷,未歲損成家之子。
淵源集說
最貴者官星為命,時得偏正財為福。最凶者七煞臨身,逢天月二德呈祥。
官星如遇劫財,雖官不貴。七煞如逢資助,其殺必威。
羊刃若逢印綬,縱貴有殘疾在身。七煞無制逢官,為禍而壽元不長。
三偏三正,位居一品之尊。四柱四合,福坐眾人之上。
羊刃更兼會殺,千里徒流。用財若遇劫壓,一生貧困。榮辱兩端,妍媸一判。自古相傳,非賢匆授。
妖祥賦
命不易看,子平可推。先要取其日干,次則詳其月令。年時共表其吉凶,妖祥不忒歲月。通參成敗,禍福無遺。或有不見之形,須當審究。更有分抽之緒,後學難知。
天清地濁,自然稟一氣之生。五行正貴,忌刑衝剋破之鄉。四柱干支,喜三合六合之地。寅甲巳亥,乃財官印綬長生。丑未戌辰,系祿馬印星寄庫。日貴時貴,大忌刑衝剋破。拱祿拱貴,最怕填實刑衝。觀無合有合,逢凶不凶。傷官之於年運,到官鄉不喜。羊刃衝合歲君,運臨而禍至。辰戌魁罡,忌官星怕逢七殺。金神日刃,喜七殺而忌刑衝。
時上偏官要制伏,身強喜官,專殺莫逢。鬼旺亦要制伏為強,但看本有本無,遇而不遇,要稟中和。辛癸日多逢丑地,怕填實不喜官星。甲子日再逢子時,嫌丑午亦畏庚辛。壬癸亥子,祿馬飛天,離巽丙丁聚巳午。倒衝天祿,壬騎龍背。辰多衝戌官星,乙用丙字聚貴。聲名遠大,財命有氣,雖背祿而不貧。財絕命衰,縱建祿而不富。
癸到艮山,怕庚辛忌逢戊土,壬逢丑地,忌戊己怕見庚金。庚遇早申子辰。乃井欄叉,謂之入局。忌丙丁,愁巳午,戊日申時,怕甲丙亦忌寅卯。辛金己土若遇,謂之從格,名為秀氣。四柱火傷又無救,返是災屯。丑日戊子時,忌子多,怕相衝。陽水逢辰見戊己,災臨難逃。
甲見戊時名偏財,身運喜財鄉,丁日辛年號歲財,運逢戊貴。乙逢申位,忌見刑衝。日時歸祿,官逢有禍。另有天衝地擊,陰錯陽差。貪合忘官,劫財從官難成貴,貪合忘殺,身旺時福祿增加。官藏殺見有制伏,亦自輝煌。官見殺藏,身柔弱終見奔波。
身弱喜逢旺運身強愛煞鄉。將來者進,成功者退,富貴賢者善,重犯者奇,宜通變而推禍福,決無差誤矣。
幽微天干賦
一氣即判,天地闢焉。三才既定,陰陽立焉。於是乎運用五行之造化,於是乎推遷四時之氣候。洛出神龜,河生龍馬。八卦露太易之象,九疇彰洪範之篇。是以聖人仰則觀天,俯則察地。以類萬物之情,以通神明之意。辦四時之氣候,成於律呂,取五行之造化,為之卜筮。
然後以干為天,與地相配。以支為地,與干相連。主靜以持載,主動以斡旋。下以應五行之風景,上以應五位之經纏。日月雖明,不能照於毫忽。鬼神雖奧,不能察其幽玄。成天下之美麗,序人事之綿綿,故有化而不化之由,聚而不聚之義,合而不合之類,秀而不秀之體。聚而不聚者,損其財用。化而不化者,損於貴氣。合而不合者,三主必背。秀而不秀者,一生何遂。
又有不化而化之局,不聚而聚之者,不秀而秀之用,不合而合之事。不聚而聚之者,終於富足,不化而化之者,定於權貴。不合而合者,必達於官職。不秀而秀者,須享於祿位。定四時己旺未旺,察五行有氣無氣。有顯隱,有休囚。有進退,有否泰。人亨通,有屯蹇,有駁雜,有純粹。隨物而變物,因類而求類。
至五事,俱宜自旺,一物不可偏傷。水不勝火,奔波而流落。火不勝金,困難而愴隍。有秀無官,但施巧於技藝。見財無比,惟逐利於經商。三辛見丙兮,財多破散。二壬就丁兮,家道豐稔。土力敗水,則胃弱而色黑。木氣刑土,則脾衰而面黃。性顯聰明,蓋為水家之秀。事能決斷,因成金氣之剛。
太歲與命不和,有殃無福。四柱與命各旺,有福無殃。男逢兩位之妻,必須置妾。女純真夫之氣,定主淫娼。火炎水涸者,多自壞之苦。木秀火明者,有吉慶之祥。甲木如革之方,桎梏圓土。戊土居潤下之勢,萍梗他鄉。
又若陽死陰生,陰死陽生。關五行之所變,由五氣之所藏,外合五常,而應乎動靜。內合五曜,而通乎表裏。俱旺則玄之所使,俱衰則化而為物。失運則百無一通,化物則十有九死夫旺則妻必從夫而化,婦旺則夫必從婦而歸。一財未必勝兩官,一祿不能當兩鬼。
頭面有損,則申破甲乙。眼目有災,則丙沉亥子。愛仁好義,日時因旺於庚辛。多信多仁,基本位專於戊己。美資貌者,春夏之生木。無見識者,丑未之困水。木堅則心直以行仁,為旺則性急而好禮。五行氣足,體必至於充肥。四柱過多,性自成於頑鄙。
蓋夫本位為主,次位為賓。陽干順行,陰干逆行。氣無歸根,終身歸於何地。物有倚托,一世托於他人。藏暗合者,官高極品。遇貴祿者,位非常論。十干臨死絕病衰,殘居塵土。五行入生旺庫墓,榮列簪纓。乙庚丙辛,德秀在巳酉丑申。丁壬甲乙,德秀在亥卯未寅。寅午戌巳兮,德丙丁而秀戊癸。申子辰亥兮,德壬癸而秀丙辛。五行落於本鄉,則貴亦富。四氣臨於破處,更賤且貧。可謂生旺為上,德秀為奇。身坐學堂,文藝入清高之格;命臨鬼禍,盜賊犯徒配之危。祿內隱傷,作兵戎於軍戌。秀中鬼剋,掌吏職於官司。母旺鬼休,牛馬與奴僕浩大;母衰鬼旺,父子及兄弟散離。官印雙全,乘旄戟而居武職。德秀兼備,應科甲而入文員。兩在鬼鄉,逢倒食必為奴婢。一歸有氣,遇基月定主孤窮。
此則天地相臨,上下相應。氣順則和,氣逆則病。非其位則邪,當其位則正。及有所生,互有所制,互有所勝,互有所衰,彌綸於天地之道,包括於人民之命。探頤索隱而見其隱,窮里盡性而識其性。既不可以一理而觀,又不可以一途而定。若能極於玄機,乃禍福吉凶之龜鑒。
人元消息賦
夫天清而動者,其位尊。地濁而靜兮,其位卑。故處尊者,斡運而不息,處卑者,守靜而專位。是以位尊者干,位卑者支,故干配於支,有德秀者,有凌剋者,有氣雄者,有氣弱者,凡辨象擇其年月日時,德用多少者,遇本屬者從本屬,遇運氣則從運氣斷。
凡看命者,先須理求精當,詳遠審近。以婦從夫,或以夫從婦。從其夫用之,或從其婦用之。夫若有氣則從夫,婦若有氣則從其婦。凡有氣無氣,須看配用何支。若在有氣處,則從其有氣斷。若在無氣處,則從無氣斷之。故人之生也,以太歲為本,以日月為主,出乎月建,通乎歲君,此乃極高命也。假令精當者丙寅甲寅,殘薄者,戊寅壬寅。以上觀之,則可知也。
其富貴者,本命與月時輔日,或臨德秀之方,更用生旺之地。方辨陰陽,循環順逆。故陽死陰生,陰死陽生。陽金受氣於寅順行,陰木受氣於酉逆行。故一隅為例,則三隅而可知矣。富者多逢生旺,貴者多遇官鄉。假令甲以辛為官,己以丙為貴,至如勾陳得地,落壬申,位至三台,玄武當權,遇亥子,官封一品。癸見庚申為武職,辛逢戊子中高科,此乃見真官而貴也。至如富者,莫不五行氣足。假令甲辰辰甲戌落寅亥,金帛盈家。丁亥丁卯到酉亥,珍珠滿室。又或六甲為主,到庚辛重死徒刑。六丙日身亥子,的應貧賤。或遇化者,不拘此例。
丙辛化水,到亥子位列天庭。丁壬化木,臨寅位身居宰職。或有氣無官,可作生涯於技藝,如見財無氣,僅任吏職於官司。陰水有秀,失地者身為僧道。陽火無歸,遇水兮定作凶徒。金到火鄉,財多聚散。旺水入火地,家道榮昌。頭面有損,酉金逢於甲乙。眼目有災,丙火沉於亥子。是以日剋者為妻,妻生者為子。考其生旺,定其死絕。子臨旺位必多,時到敗中必絕。
詳論時辰,須分形狀。金木相面多青白,壬癸相面多黑色。壬得氣而肥,癸失時而瘦。火相面赤而圓,土象色黃而厚。木象帶青而秀長,兼主聰明仁義。火好禮而性急,金好殺而剛直。土主信而敦崇,水方圓而多智。如此校量,時辰定矣。
更詳運之得失,須借身而言之,得地失時,如田疇之渴雨。得時失地,如損塊於塗泥。得時者易為舉擢,失運者難以升遷。故火到南方而榮,水臨北位而顯。木入金鄉而衰,土到南方而疾。旺處生而死處滅,死處生而旺處脫。更要干神相助,我剋者為先。舉祖者當有五焉,破祿則亡,氣絕則病。時臨鬼位,更遇剋者則傷。生值敗鄉,複見臨官而絕。
更詳凶會,太歲與二動俱傷。運遇此凶,如何脫厄。今參詳古聖法式。發明吉凶,度量輕重,然後看命,推論五行,真象取用於日之間,校其吉凶,百發百中故巫咸之書,乃真經秘訣。
地支賦
元一氣兮衝寒,稟清濁兮有位。真仙以支為地,以干為天,干為天兮,與地相並,支為地兮,與天相連。宮分十二,位列三元。稟五行九天之外,論八卦萬古之前。
三生之命,一氣如常。然於年中而論月,從日下而論時。時旺則當富貴,時衰則主貧寒。落何地而成象,居何位而升遷。土居專位,為人豐厚尊崇。水臨亥子,足智方圓大量。觀歲運而明禍福,度逆順而定災祥。窮五行之細數。察十干之幽玄。甲游從革,風災困苦。戊逢潤下,萍梗屯稟。從失地而變,因失地而化。五行失地,休言祿馬同鄉。時臨旺處,不問空亡死敗,物自有成,物自有敗。是以須憑造化之用,窮出沒之根。詳德秀之奇,言吉凶之悔吝。
金旺火盛,堅剛得制無虧,木盛金衰,一世為人下賤。金中之水,祿位顯赫而遷升。水中之木,有德清高於蓮社。若夫金多好殺,水性多淫。戊己壯而富足,庚辛虧而寡貧,丁到巳而飄泊,辛到子而性忤。己逢戌未多差,庚到亥辰儒雅。甲乙畏臨從革,戊己喜逢潤下。
論六親兮身不變,取富貴兮時不化。以年為祖氣之根,月為門戶之元。日主本身之氣,時為引變之實。干配於支,各歸於何地。象配於化,各高於何氣,順得失之高下,窮旺相之何類。木中之火逢癸巳而當進。土內之金,逢火運而當退。時敗則貧寒,時豐則富足。逢衰敗而多賤,遇生旺而多貴。癸臨子位,坐居兩府之權。丁霸離宮,定立三公之位。丙丁盛而好禮,壬癸旺而足智。各分三等,支為次第。
甲己寅未為上,丑酉為中,亥子為下。乙庚申卯為上,丑酉為中,午亥為下。丙辛巳寅為上,辰酉為中,亥子為下。戊癸子卯為上,巳寅為中,戌亥為下。甲己化土,辰戌丑未;乙庚化金,巳酉丑申;丙辛化水,亥子辰申。丁壬化木,亥卯未寅。戊癸化火,巳午戌寅。丙遇絕而富少,時逢癸旺而多金。金居旺火,難保肢體。土臨水位,定患沉療。癸見庚申為右職,辛逢戊子中高科,
年分何類,時隱幽玄。舉其大者,當有五焉,破祿之刑。化身則喪,歸元則死,時臨鬼位更逢剋者傷命,居死地複見臨官則喪,故旺處生而死處衰,死處生而旺處脫。今者參詳奧旨,起自軒轅得術之人,當共秘焉。
病源賦
凡講生命,須逢主神。倘值五行之剋,斯成百病之因。眇聾長嘆之徒,災殃中首。破傴咨嗟之輩,病寡纏身。原夫造化先明,陰陽可啟。究三元致敗之道,通五髒違和之理。
甲庚乙辛,氣損於肢。戊甲己乙,風中乎體。形遠傷而頭自偏,鬼土剋而眼昏昧。木為金制,不無掌手之兒童。火被水刑,未免失明之子弟。當其修長因逢生旺,矮小蓋因衰淺。丁旺於亥卯未之鄉,感離火之太熱。丙絕於申子辰之地,傷坎水之尤寒。土敗而胃有積,木刑而面瘡瘢,乙見於辛,豈是目神之弱。戊逢於甲,安能手足之完。但見癸逢己而內疝當針,壬遇戊而外癃可畏。庚緣丙而血下,辛值丁而氣鬱。金刑死木,破傷而亡。火害衰金,癩疾而殛。戊甲災隆,辛丁禍重。庚丙主贅瘤之疾,我曰必無。戊甲多折臂之優,難云則個。
大抵木犯刑而疥癬,火因鬼而遇狂。癡呆則水遭而死墓,暗啞則值於刑傷。土臨甲乙,則嘔吐而損胃。金見丙丁則衄血。水敗則駝腰,莫用軒岐之法。金刑龜,脊,安施扁慮之方?觀夫時敗而優果偏多,日衰而福能幾許。主衰鬼制則殘疾,身破金傷則苦楚,火因遇北。陽失利而奈何,木朽逢南。陰弱產而失所,經不云乎。陰根於陽,陽根於陰。陰見陽而災少,陽無陰而害深。辛見乎丁,常有失強之妾。庚逢於丙,每懷疾病之心。別有懸針則刺面以支身,羊刃則砭肱而灸股。陰干三刑,邪必中髒,陽神七煞,病敗於腑。鬼曰災厄,敗身疾苦。日時居衰,乃大患之不療。支干皆刑,雖小疾之莫愈,氣相得則安和,氣相旺則不取,是疾也,雖坐於攝養之乘方,必生於八字之所主。
神峰通考卷四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