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卷二

三命通會卷二
欽定四庫全書
三命通會卷二
明 萬民英 撰

論河圖及洪範五行

古者庖羲氏之王天下也,則河圖以作八卦,故序乾坤坎離震巽艮兌之名,設天地日月風雷山澤之象。繫辭曰: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風雷相薄,水火不相射,八卦相錯,八卦成列,而二十四位同行乎其中,迨夫以陰陽消息驗之(莫不以陰陽消息驗之)。八卦之變,甲本屬木,納卦於乾,乾與坤交,以坤之上下二爻交換乾之上下二爻,化成坎象。甲隨坎化,故屬水也。
乙本屬木,納卦於坤,坤與乾對,以乾之中爻交換坤之中爻,化成離象,乙受離化,故屬火也。
丙本屬火,納卦於艮,艮與兌對,以兌之下爻交換艮之下爻,化成離象,丙受離化,故屬火也。
丁本屬火,納卦於兌,兌與艮對,以艮之上爻交換兌之上爻,化成乾象,丁受乾化,故屬金也。
庚本屬金,納卦於震,震與巽對,以巽之下爻交換震之下爻,化成坤象,庚受坤化,故屬土也。
辛本屬金,納卦於巽,巽與震對,以震之上爻交換巽之上爻,化成坎象,辛受坎化,故屬水也。
壬本屬水,納卦於離,離與坎對,以坎之中爻交換離之中爻,化成乾象,壬受乾化,本當屬金,納於離火,火焰金銷,不能退立。而自附於離火立焉,故屬火也。
癸本屬水,納卦於坎,坎與離對,以離之中爻交換坎之中爻,化成坤象,癸受坤化,故屬土也。
此八干納卦之變。如乾坤上下二爻交者,取象於否泰之義,故曰天地定位。
震艮以上爻交於巽兌,巽兌以下爻交於震艮者。取象於咸恒損益之義,故曰雷風相薄,山澤通氣。
離以中爻交於乾坤,乾坤以下爻交於坎離,取象於旣濟未濟,故曰水火不相射是也。
八卦有變不變,乾坤本乎金土而不變者,乃陰陽之祖宗,衆卦之父母也,退身於休明之地,老亢而不變也。故坎離震兌,位乎四正。金木水火而不變者,以子午卯酉四位各專四旺之地,宣布四時之令而氣化行焉,故不變也。
艮巽用變者,艮土易位於坎震東北之界,處身於衰丑病寅之間,思於更相代立,自然成山而化木也。
巽本易位於震離東南之界,立身於衰辰病巳之間,不能自立,反歸於水。辰為墓地,並與辰皆水也。
亥本屬水,因金以生,乘代金立,故亥屬金也。
寅本屬木,因水以生,乘代水立,故寅屬水也。
巳本屬火,因木以生,乘震之衰,代震之立,故巳屬木也。
申本屬金,水生於申,金助水勢,故申屬水也。
辰戌丑未五方五土之神,分為四季,作造化甄陶之主,為厚載之質,本不可變,因土以生木,附於土,奪土一半為水,水動土靜。辰戌,陽之動也,故屬水。丑未,陰之靜也,故屬土。化氣五行所取之由,大率類此。蓋天地交而萬物通,上下交而德業成,男女交而志氣同,古往今來,未有不交合而能成其造化者也。衰病代謝,未有不自繼禪乘代而能致化機之運者也。
故洪範大五行所以云乙丙離壬為炎火,乾亥兌丁從革鄉,癸丑坤庚未稼穡,震艮四位曲直裝。甲子寅申巽辛地,辰戌皆同潤下行。凡看人命,如遇甲乙丁庚辛壬癸干,居於乾艮巽坤之鄉,又當以所變者而論之,與十干化氣,六十納音納甲相參互看,不可只以河圖正五行論命,而曰子平法如此;此世之談命者所以多不準也。

論天干陰陽生死

或問十干有陰陽剛柔生死之分,其說然否?答曰:十干五陽五陰,陽者為剛,陰者為柔。易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是也,其生死之分,如母生子,子成而母老死,理之自然。
賦曰:陽生陰死,陽死陰生,循環逆順,變化見矣,是也。
甲木乃十干之首,主宰四時,生育萬物。在天為雷為龍,在地為梁為棟,謂之陽木,其祿到寅,寅為離土之木,其根已斷,其枝已絕,謂之死木。死木者,剛木也,須仗斧斤斵削,方成其器。長生於亥,亥為河潭池沼之水,名曰死水,故死木放死水中,雖浸年久,不能朽壞。譬如杉椿之木在於水中,則能堅固,若離水至岸,而遇癸水,癸水者,活水也,為天地間雨露,日晒雨淋,乾濕不調,遂成枯朽,則能生火,火旺而木必焚矣,故有灰飛烟滅之患。且午屬離火,火賴木生,木為火母,火為木子,子旺母衰,焉有不終之理?故甲木死於午。經云:木不南奔,正謂此也。
又曰:甲乃陽剛蠢木,原無根葉枝荄,若成器得用,必藉乎金,密藏不壞,必賴乎水,火初得配,遂成文明之象,使火過多兼遇南方,化成灰炭,反致其害矣。蓋甲木不以春秋而為榮悴,觸物變化,亦無定形,須看火金水何如,又看化合何如,不可執一而論。
乙木,繼甲之後,發育萬物,生生不已,在天為風,在地為樹,謂之陰木。其祿到卯,卯為樹木,根深枝茂,謂之活木。活木者,柔木也,懼陽金斫伐為患,畏秋至木落凋零。欲潤土而培其根荄,利活水而滋其枝葉。活水者,癸水也,即天之雨露,地之泉源。潤土者,己土也,如耕耨之土,成稼穡之功,己祿在午,午乃六陽消盡,一陰復生,故稻花開於午時,乙木生於午地。十月建亥,亥乃純陰司令,壬祿到亥當權,死水氾濫,土薄根虛,有失培養,故乙木死於亥。經云:水氾木浮,正此謂也。
又曰:乙乃枝葉繁華之木,大喜陽和煦照,則發榮,不利陰冷慘刻,則耗枯。水多則傾頺其根荄,金旺則戕剝其生意,如身衰火多,兼行南方而禍不淺。西行土重,助煞傷身,不克從者,為禍尤深,蓋活木連根之木也,豈棟梁之比哉。
丙火,麗乎中天,普照六合,在天為日為電,在地為爐為冶,謂之陽火。其祿在巳,巳為爐冶之火,謂之死火,死火者剛火也,喜死木發生其熖,惡金土掩息其光,死木者,甲木也,甲祿在寅,寅乃陽木之垣,木盛火生,隱於木石之間,非人用之,不能生發,故五陽皆出乎自然,而為先天。五陰皆係乎人事,而為後天。丙火生於寅,其理甚明,如太陽之火,自東而升,至西而沒,且酉屬兌,兌為澤,己土生金,金氣盛,掩息丙火之光,不能顯輝,豈無晦乎。故丙火生於寅而死於酉。經云:火無西向,正此謂也。
又曰:丙火,太陽之象,上下化光,無所不照,然不以浮水之木為母,不能生有熖之火,不以濕水之土為子,陽火所不產也,縱遇江湖死水,不合不衝,則波濤弗致衝激,焉能為尅火之害,其所忌者,乃繁華之木,浥水不能生火,而反能晦火之光,如五星太陽以木炁為難之義。
丁火,繼丙之後,為萬物之精,文明之象>在天為列星,在地為燈火,謂之陰火。其祿到午,乃六陰之首,內有乙木能生丁火,乙為活木,丁為活火,活火者,柔火也。丁喜乙木而生,乃陰生陰也。如世人用菜油蔴油為燈燭之義,夫油乃乙木之脂膏也,至於酉時,四陰司權,燈火則能輝煌,列星則能燦爛,故丁生於酉。至於寅地,三陽當合陽火而生,陰火而退,如日東升,列星隱耀,燈雖有熖,不顯其光,故丁生於酉而死於寅也。經云:火明則滅,正謂此也。
又曰:丁火陰柔,要得時遇局,方能輝光燦爛,雖頑鈍之金,亦在其所煆煉,若失時喪局,即韜光晦跡而烟無存,雖微眇之金亦不能制。然木燥雖少,猶足以發火之機,木濕雖多,亦難以致火之明,要看其中強弱,不可泥於一偏。
戊土洪濛未判,抱一守中,天地旣分,厚載萬物,聚於中央,散於四維,在天為霧,在地為山,謂之陽土。其祿在巳,巳為爐冶之火,煆煉成器,叩之有聲,其性剛猛,難以觸犯,喜陽火相生,畏陰金盜氣。陽火者,丙火也,丙生於寅,寅屬艮,艮為山,山為剛土,即戊土也。賴丙火而生焉。至於酉地,酉屬兑金,耗盜戊土之氣,乃金盛土虚,母衰子旺。又金撃石碎,豈能延壽?故戊土生於寅而死於酉。經云:土虚則崩,正此謂也。
又曰:戊土深厚,其象如城墻,要生季月,更求支下通根,方能振河海而不洩。若上下帶合,則其形堅固,無疎漏之虞。身乘水木虚弱,則其勢傾危,而有崩頺之患。如土失時,大忌多金漏洩,如城墻旣就,不可加木疎通,喜行東南,若原旺有印,再行此地則火化生身,反為過中之禍矣。
己土,繼戊之後,乃天之元氣,地之真土,清氣上升,冲和天地,濁氣下降,聚生萬物,謂之陰土。天地人三才皆不可缺此土,如乾坤中一媒妁,陰陽失此,豈能配偶?故於四行無不在,於四時則寄旺焉,乃真土也。喜丁火而生,畏陽火而煉,其祿到午,午中丁火能生己土,被乙木盜其栽培之氣。至於酉地,丁火而生,丁火既生,己土亦能生也。至寅用事,木火司權,煆煉己土,遂成磁石,反失中和之氣,豈有不損之理?故己土生於酉而死於寅。經云:火燥土裂。正此謂也。
又曰:己土廣厚,其象如田疇,不貴多合生扶,惟喜刑衝有用,此固 生物之體,苟失令淺薄,及天時不利,不但難施鎡基之力,亦不能埋劒戟之金,倘再兼行金水旺處,則身愈弱,尤為不利。如逢火土生成,則稼穡有生生之妙矣。
庚金,掌天地肅殺之權,主人間兵革之變,在天為風霜,在地為金鐵,謂之陽金。其祿到申,申乃剛金,喜戊土而生,畏癸水而溺,長生於巳,巳中戊土能生庚金,乃陽生陽也。巳為爐冶之火,煆煉庚金,遂成鍾鼎之器,叩之有聲。若遇水土沉埋,則無聲也。所謂金實無聲。至於子地,水旺之鄕,金寒水冷,子旺母衰,亦遭沉溺之患,豈能復生。故庚金生於巳而死於子。經云:金沉水底,正謂此也。
又曰:庚金頑鈍,得火制而成器,成器之金,遇火鄉而反壞。夏生無根,又行東南之地,則鎔化不已,而終無所成。秋生無火,更行西北之鄉,則澄清淬礪而光芒自如。若沉於水底,則終無出用之期。金反受傷於水,至若用薄鐵而伐茂林,非惟不能折木,而反為木所傷,設使土重藏金而無刑衝尅破,則金終埋沒,亦無望其有用也。
辛金,繼庚之後,為五金之首,八石之元,在天為月,月乃太陰之精,在地為金,金乃山石之礦,謂之陰金,其祿到酉,酉中己土能生辛金,乃陰生陰也,謂之柔金,為太陰之精。至於中秋,金水相停,會合含光,圓融皎潔。邵子有云:八月十五翫蟾光是也。長生於子,子乃坎水之垣,坎中一陽屬金,外有二陰屬土,土能生金,子隱母胎,未顯其體,得子水蕩漾,淘去浮砂方能出色,此乃水濟金輝,色光明瑩。至於巳地,巳為爐冶之火,將辛金煆成死器,亦被巳中戊土埋沒其形,不能變化,豈得復生。故辛金生於子而死於巳也。經云:土重金埋,正謂此也。
又曰:辛金濕潤,非頑鈍堅剛之物,使遇火炎煆煉,性質反傷,安能成其美用,只宜水土資扶,優柔浹洽,以潤其體。原火太繁,喜行西北,使去火而存金。如金太寒,亦要丙丁,使和金而去冷。若坐祿通根,即身旺之地,縱加厚土亦不能汨沒,所以非陽金比也。
壬水,喜陽土而為堤岸之助,畏陰木而為盜氣之憂。在天為雲,在地為澤,謂之陽水。其祿在亥,亥為池沼存留之水,謂之死水,死水者剛水也,賴庚金而生,庚祿到申,能生壬水,乃五行轉養之氣。至於卯地,卯乃花菓樹木,木旺於卯,則能尅土,土虚則崩,故堤岸崩頺而壬水走泄,散漫四野,流而不返,又被陰木盜氣,豈得存活,故壬水生於申而死於卯也。
經云:死水橫流,正謂此也。又曰:壬水浩蕩,有源之水,併百川而漫天下,藉土為之隄防,若干支無土,必至漂流四溢,身衰多遇火土,反見耗源塞流之吝。且壬愛南行,以未午為胎養之地,財祿和煖之鄉。長生歸祿,莫過申亥,蓋統宗會元之府,而水得其所歸故也。若財多身弱,值此必能集福,身旺財輕,遇此反受其災,縱強壯少年亦不能勝此也。
癸水繼壬之後,乃天干一週陰陽之氣,成於終而反於始之漸,故其為水,清濁以分,散諸四方,有潤下助土之功,滋生萬物之德,在天為雨露,在地為泉脈,謂之陰水,其祿在子,子乃陰極陽生之地,辛生庚死之垣。癸為活水,活水者柔水也,喜陰金而生,畏陽金而滯。欲陰木行其根,則能疎通陰土,陰土旣通,於地脈則能流暢。二月建卯,為花果樹木,木旺土虚,癸水方得通逹。至於申地,三陰用事,否卦司權,天地不交,萬物不通,申中坤土庚金,遂成圍堰,使癸水不能流暢,困於池沼,無所施設,豈再生物,故癸水生於卯而死於申。經云:水不西流,正謂此也。
又曰:癸水雨露陰澤之潤也,若根通亥子,則盈科集流以成江河,柱無坎坤,失其生旺之本,終為身弱,局有財官,雖我所用之物,不可遇之太過,如申子辰全,則水歸聚一家,暗衝寅午戌火為用,反為上格。若明用寅午戌火,須表裏不弱,得之乃佳,或生於深夏得用財官,不失其倚之宮,主大富貴,運道再行西北,不為太過之嫌。
論曰:五行長生之埋,與萬物亦同。且如日之初出時,光明可觀,至午離宮,光明愈甚。月之初出,巧若蛾眉,至望光明圓潔。若人之生也,自少至壯,自老至死,常理也。人之初生也,嬰孩啼笑而已,至壯賢愚方辨。萬物皆一同。
甲木生亥,亥令屬水,甲木居焉,木旺於春,至寅臨官歸祿,甲木得垣,至午則死。
丙火生寅,寅令屬木,丙火居焉。火旺於夏,至巳臨官歸祿,丙火得垣,至酉則死。
庚金生巳,巳令屬火,庚金居焉。金旺於秋,至申臨官歸祿,庚金得垣,至子則死。
壬水生申,申令屬金,壬水居焉。水旺於冬,至亥臨官歸祿,壬水得垣,至卯則死。
戊土生於寅,寅中有火,戊土生焉。三陽之時,土膏以動,萬物發生,是戊生於寅也。土旺於四季,火土有如母子相生,所以戊隨丙,臨官歸祿於巳,巳隨丁,臨官歸祿於午,戊土生於寅,己土生於酉明矣。若以戊生申,己生卯,何不以壬戊歸祿於亥,癸己歸祿於子,後人妄作擬土歌,有戊己當絕在巳懷之句,以戊生申,酉沐浴,戌冠帶,陰陽間隔,謬戾甚矣。
或曰:五行長生,有母,而後有子,歸母成孕之說也。獨土一行,分體用厚德載物, 中不用者,土之體也,散於四維,各旺四季,土之用也。體生於巳,承父母之祿,用生於申,維父母之位,故水土生申,陰陽家之說。土生於巳,醫家之說。考五星書,申為陰陽宮,故水土俱生申,坤位水土,原不相離,而土隨水源之說亦為有理。四行有一生,獨土長生於寅,又生於申,一物而有兩生,以坤艮土之方,九坤屬西南,土至此而得朋,故曰利亨。
壺中子曰:坤之厚重,積土成功,土生於此者,然也。復言戊土生寅,寄祿於巳者,隨母得家之義也。是以土無正位,生物多方,又何疑矣。再考周視作陰陽定論,有云:乙木生於午,癸水生於卯,辛金生於子,丁火生於酉,是為陽死陰生,不知冬至即子水旺時,春分即乙木旺時,夏至即丁火旺時,秋分即辛金旺時,而坎離巽兌,即子午卯酉之正位。位者時之定在,時者位之妙用。曷嘗逢生於死絕哉。
或曰:果如所謂,則乙木何由生耶?假云在亥,亥中止有甲,甲木何由生耶?假云在卯,卯中止有乙,試辨以火土金水之例,曰陰陽相為一體。孔子曰:太極生兩儀。周子曰: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朱子曰:萬物各具一太極。此三言者,皆五行之樞紐,即萬物各具一太極之説。則木之為物,亦具一太極者可知矣。即太極生兩儀之説,則分甲乙,而甲為陽之動於先,乙為陰之靜於後可知矣。即陽變陰合之説。則甲之為一變,而乙之為一合,然後能生木者,又可知矣。非謂甲是一木,而乙又別為一木也。夫甲乙相須而為一木,則甲固不必旺於卯,而卯自不能不為乙以旺於後,乙亦不必生於亥,而亥自不能不為甲以生乎其先。推而至於丙丁相須為火,戊己相須為土,庚辛相須為金,壬癸相須為水,豈不了了然哉。
朱子曰:陰氣流行則為陽,陽氣凝聚則為陰,非真有二物相對也。
蔡氏曰:東方寅卯木,辰土生於亥,南方巳午火,未土生於寅,西方申酉金,戌土生於巳,北方亥子水,丑土生於申。又曰:金木水火土,各有一陰一陽,如甲便是木之陽,乙便是木之陰,乙以質言,甲以氣言。陰主翕,凡聚斂成就者,乙為之也,陽主闢,凡發暢暉散者,甲為之也。觀此亦見甲不必主,乙不必生之説矣。其言足以破前說之偏,而有合古人原論十干之義也。
再考廣録,甲是木之幹,乙是木之根,丙火之宿,丁火之光,戊土之剛,己土之柔,庚金之質,辛金之刃,壬水之源,癸水之流,是甲乙一木而分陰陽,非死木活木,岐而二之也。既一木,皆同死同生,故古人只有四大長生之説,今分陰陽為二,所以有陽死陰生、陽生陰死之辨。考陳搏甲木乙草,丙火丁灰,戊土己砂,庚金辛石,壬水癸泉之説,是亦分而為二也,若不分,則官煞、食傷、印綬、梟神、劫財、比肩,何以一物名而為二?而吉凶禍福逈不同耶。看命者當以前説為是。

論地支

地支之用,不比天干,動靜不同,方圓逈異。然五行所屬則一,而所處之地不一,且如在年,則有在年之論,在月則有在月之論,在日時則有日時之論。其陰陽輕重剛柔,豈可泥於一體。今當以月提為主,所藏所用,要見何神,所耗所嫌,要係何物,凡四柱之神,較量淺深而後用。
子,十二支之魁。溪澗江洋之水,乃戊土旺地,然必過大雪之期,一陽來復之後,方能成旺。辛金所生,亦必於陽囘水煖而後能生也。與午相衝,與卯相刑,與申辰三合,若申子辰全,會起水局,即成江海,發波濤之聲也。
丑雖隆冬,有冰霜之可怯,但天時已轉二陽,是以丑中己土之煖,能生萬物。辛金養地,豈只深藏,見戌則刑,見未則衝,庫地最宜刑衝,不為無用。見巳酉三合會起金局,若人命生於丑月,而日與時多見水木,必側行巽離之地,而土方不衰耳。
寅建於春,氣聚三陽,有丙火生焉。寅刑巳,巳合申,並旺而為貴客,旺於卯,庫於未,同類則為一家。至午則火光輝而有超凡入聖之美,見申則寅受衝而有破祿傷提之憂。若四柱火多,則又不可入南方火地。語云:木不南奔是也。
卯木仲春,氣稟繁華,雖用金水,不可太過。若干頭庚辛疊見,地支不可見申酉,恐有破伐之害。地支亥子重逢,干頭不可見癸壬,主有漂流之傷,見酉則衝,木必落葉,見亥未則合,木必成林。若時日歸於金重,大運更向西行,患不禁也。
辰建季春,為水泥之濕,而萬物之根皆賴此培養。甲至此雖衰,而有乙之餘氣。壬至此雖墓,而有癸之還魂,見戌為鑰,能開庫中之物。若三戌重衝,破門非吉。日時多見水木,其運更向西北,則辰土不能存矣。
巳當初夏,其火增光,是六陽之極也。庚金寄生,因賴戊母,戊土歸祿,乃隨火孃。見申則刑,刑中有合,反為無害。見亥則衝,衝而必破,便為有傷,若運再行東南生發之地,便成燒天烈熖之勢矣。
午月炎火正升,入中氣,則一陰生也。庚至此為無用,己至此為歸垣,見申子則必戰尅,見寅戌則越光明,運行東南,正是身強之地,若入西北則休囚喪形矣。
未當季夏,則陰深而火漸衰,未中有乙木,有丁火,是藏官藏印不藏財也。無亥卯以會之,則形難變,只作火土論。無丑戌以刑衝之,則庫不開,難得官印力。柱中無火,怕行金水之運,日時多寒,偏愛丙丁之鄉,蓋用神之喜忌最當分曉,不可毫髪誤也。
申宮水土長生之地,入巳午則逢火煉,遂成劍戟。見子辰則逢水淬,益得光鋒。使木多無火,金終能勝,若土重堆埋,金卻有凶,蓋申乃頑鈍之金,與溫柔珠玉不同故也。
酉建八月,金色白,水流清,若遇日時火多,運更愁東去。若遇日時木旺,運亦怕南行。柱見水泥,應為有用,運行西北,豈是無情。然逢巳丑三合,亦能堅鋭,豈可以陰金為溫柔珠玉而泥論哉。
戌乃洪鑪之庫,鈍鐵頑金,賴以煉成。見辰龍則衝出壬水而雨露生焉,見寅虎則會起丙火而文章出焉。然火命逢之,則為入墓,寧能免於不傷哉。
亥地六陰,雨雪載塗,,土至此而不煖,金至此而生寒,其象若五湖之歸聚,其用在三合之有心。是故,欲識乾坤和煖之處,即從艮震巽離之地而尋之也。大抵五行用法總無真實,生死衰旺,亦假名耳。直向源頭,明其出處,如五陽為剛,五陰為柔,若失令身衰,不遇資扶而頻泄氣,則剛者失其為剛。若得令身強,用事有助,則柔者不失之柔,中間又分木火為陽,金水為陰,皆喜生扶資助,要以中和為貴。

十干分配天文

甲木為雷,雷者陽氣之嘘也。甲木屬陽,故取象於雷焉。稽諸月令,仲春之月,雷乃發聲,甲木旺,即其驗也。况雷奮於地,木生於地,其理又無不同者。邵子云:地逢雷處見天根,陽木之生。孰非天根之動為之乎,是甲木至申而遂絕,以雷聲至申而漸收也。凡命屬甲日主,喜值春天、或類象、或趨乾、或遙巳、或拱貴,俱大吉。運不喜西方。經云:木在春生,處世安然必壽。
乙木為風,乙木長生在午,敗在巳。在午而生者,蓋乙為山林活木,至夏來而暢茂。詩所謂千章夏木青是也。其敗巳云何?巳乃巽地,巽為風,木盛風生也。風生於木而反摧木,猶之火生於木而反焚木,其取敗也固宜。所謂乙木為風者,木其所自生云爾。如人乙日建生者,在秋令大吉。秋令金旺,乙木能化能從,而盤根錯節,非利器無所裁成。逢亥必死,其落葉歸根之時耶。
丙為日,説卦傳曰,離為火,為日。日與火皆文明之象,是以丙火為日之名,不易焉。太陽朝出而夕入,陽火寅生而酉死,而又何異乎。萬騏真寳賦以丙日丑時為日出地上之格,有旨哉,有旨哉。凡六丙生冬夏,不如春秋。春日有晅,萬物之功,秋陽有燥,萬物之用,冬則陰晦,夏則炎蒸,宜細推之。
丁火為星,丙火死,而丁火遂從生焉。在天之日薄而星迴也,類如是。星象惟入夜故燦爛,陰火惟近晦故輝煌。丁不謂之星而何。真寳賦云:陰火時亥,富貴悠悠。解者以此為財官印之三奇亦可矣,豈知亥在北方,是為天門,又星拱北之説乎。凡丁日生人喜遇夜,喜遇秋,如星光之得時也。又喜行身弱地。如石裏所藏,屬丁火。石雖在水,即時取撃,亦自有火,其丁巳一日,多尅父兄妻子,蓋財忌比劫,兄屈弟下,巳中有戊土傷官也。
戊土為霞,土無専氣,依火以生,霞無定體,借日以現。知丙火之為日,則知戊土之為霞矣。是霞者,日之餘也,日盡而霞將滅沒,火熄則土無生意,故謂之霞也。大撓氏演納音五行象,以戊午為天上火,意蓋如此。如戊土日主,愛四柱帶水,則為上格。霞水相映而成文彩也,更喜年月干見癸,癸則為雨,雨後霞見而覩文明也。
己土為雲,己土生居酉,酉,兑方也。其象為澤。先正曰:天降時雨,山川出雲,然則雲者,山澤之氣也。己雖屬土,以此論之,則其謂之雲也亦宜。故甲己合而化土,其氣上升而雲施,雲雷交而作雨,其澤下究而土潤,此造化之至妙至妙者與。凡身主屬己土,貴坐酉,貴春生,貴見甲,坐亥者不可見乙木,雲升天遇風,則狼藉而不禁也。
庚金為月,庚乃酉方陽金,何以知其配月乎,曰五行之有庚,猶四時之有月也。庚不待秋而長生,然必秋而始盛,月不待秋而後有,然必秋而益明。以色言,月固白也,其色同矣,以氣言,金生水也。潮應月也,其氣同矣。古甲子以庚為上章,見其與日平明也。經云:金沉在子,見其與月沉波也。三日,月見庚方,見月初生,與庚同位也,故曰庚金為月。如人庚日生者,四柱有乙己字出,謂之月白風清,秋為上,冬次之,春夏無取。
辛金為霜,八月辛金建祿之地,是月也,天氣肅,白露為霜,草木黄落而變衰,故五行陰木絕在此地。若木經斧斤之斬伐,未有能生焉者也,斧斤以時入山林,嚴霜以時殺草木,揆之天道,參之人事,信乎辛金之為霜矣。或曰霜常避日,丙與辛合何也,曰此亦相尅之理也,火惟尅金,故相合而水斯化,霜惟避日,故相遇而冰以消,亦為水也。是之取耳,如辛人坐卯未透乙,大富。坐亥透丙則貴。愛冬生。
壬水為秋露,春亦有露,何獨擬之以秋?蓋春露雨露既濡之露,秋露霜露既降之露也。露一也,春主生,秋主殺,功用不同有如此。然吾以壬為秋露也,蓋露屬水,而壬水生於申,水本能生木者,水既然在此而生,木何由於此而絕?故知壬之為露,秋露也。如壬日生秋,見丁火最顯,丁為星河,壬為秋露,一洗炎蒸,象緯昭然矣。
癸水為春霖,癸水生卯月,號曰春霖。蓋陰木得雨而發生也,然至申則死,七八月多乾旱也。且卯前一位是辰,辰,龍宮也。卯近龍宮而水生,龍一奮遂化為雨焉。卯為雷門,雷一震而龍必興焉,觀此則癸水其春霖矣。如癸卯日透出巳字者,有雲行雨施之象,其人必有經濟才也。春夏吉,秋冬不吉。詩曰:癸日生逢己巳鄉,煞星須要木來降,雖然名利升髙顯,爭奈平生壽不長。

十二支分配地理

子為墨池,子在正北方,屬水,色象墨,故有墨池之象。凡命逢子年生者,時喜見癸亥,謂之水歸大海。又謂之雙魚遊墨,必為文章士矣。
午為烽堠,午正位於南,屬火土,其色赤黄,名之曰烽堠者此也。又午為馬,堠乃戎馬兵火之處所也。午生人,時利見辰,真龍出,則凡馬空矣,謂之馬化龍駒。
卯為瓊林,卯係乙木,居位正東,於時為仲春,萬物生焉,色若琅玕之青,故曰瓊林。卯年遇己未時者,是為兔入月宮之象,主大貴。
酉為寺鐘,酉屬金,位近戌亥,戌亥者,天門也。鐘,金屬也,寺鐘敲則聲徹天門,又酉居正西,寺則西方佛界也。酉見寅吉,謂之鐘鳴谷應。
寅為廣谷,寅乃艮方,艮為山,戊土長生於是。而廣谷之義著矣。然寅宮有虎,寅生人而時戊辰者,謂之虎嘯而谷風生,威震萬里。
申為名都,坤為地,其體無疆,非名都不足以喻之。申,坤也。都者,帝王所居。申宮壬水生,又與艮山對,是水遶山環也,凡命愛申年亥時,乃天地之交泰。
巳為大驛,大驛者,人煙湊集,道路通達之地。巳中有丙火戊土,是其象也。又巳前有午馬,故曰大驛。巳生喜得辰時,蛇化青龍,於格為千里龍駒。
亥為懸河,天河之水,奔流不回,故曰懸河。亥即天門,又屬水,非懸河之象乎。亥年建生,日時見寅辰二字,是乃水拱雷門。
辰為草澤。左傳曰:深山大澤,龍蛇生焉。夫澤,水所鍾也。辰在東方之次為水庫。故為草為澤。辰逢壬戌癸亥,即謂之龍歸大海格。
戌為燒原,戌月在九秋,草木盡萎,田家焚燒而耕。又戌屬土,是以稱名燒原,故戌與辰地皆貴人所不臨也。戌生逢卯,號曰春入燒痕。
丑為栁岸,丑中有水、有土、有金,岸者,土也,所以止水也。故謂柳岸。詩曰:柳色黄金嫩是也。丑人時見己未,乃月照柳梢,極為上格。
未為花園,花園屬之未,不屬之卯,何也?卯乃木旺自成林麓,未乃木庫,如人築墻垣以護百花也。以百花言,未中有雜氣耳,未年入雙飛格最妙,如辛未見戊戌,兩干不雜是也。
或問十干之所取象,有自其配合言之,有自其生尅言之,又有自其方位、自其時令、自其始終言之不同何也?曰予各舉其一隅而為言也,善學者類而推之,則十干各有消息盈虛之機,各有聲應氣求之妙矣。斯道也,造化自然之道,豈予一人之私言哉。又曰十二支,辰戌丑未居四隅,乃對待之體,所謂支屬地,地能靜而不能動也。戊已居中央,乃流行之用,所謂干屬天,天能動而不能靜也。故地支四土,非加益也。以其有專氣耳。天干二土,非加損也,以其無定位耳。使干支無分數之差,何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乎?夫天元之數有十,予既分配以天文,而地元之數十有二,予又分配以地理。然則所謂牽強與,殆非也。
昔者聖人作易,於八卦之象,遠取諸物,近取諸身,重復明之,而有所不置。干支之理,一易書之理也。術家者流,語數而違理者多矣。予故表而出之。賦云:論用神,論日主,各有所宜,取地脈,取天元,是或一道,蓋必兼此妙焉,然後為至也。不然,是亦一得之愚而已。又天元之分配循其序,地支則舉其四生四敗四庫之位而錯綜之者,亦有見也。學者合前説而觀之,思過半矣。
醉醒子曰:大哉干支,生物之始,本乎天地,萬物宗焉,有陰陽變化之機,時候淺深之用,故金木水火土無主形,生尅制化,理取不一。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長濡,譬若頑金,最喜洪爐久煉,太陽火,忌林木為讐,梁棟材,求斧斤為友,火隔水不能鎔金,金沉水,豈能尅木?活木忌埋根之鐵,死金嫌蓋頂之泥,甲乙欲成一塊,須加穿鑿之功,壬癸能達五湖,蓋有併流之性。樗木不禁利斧,珍珠最怕明爐。弱柳喬松,時分衰旺,寸金丈鐵,氣用剛柔。隴頭之土,少木難疏。爐內之金,濕泥反蔽。雨露安滋朽木,城墻不產珍金。劍戟功成,遇火鄉而反壞。城墻積就,至木地而愁傾。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乙丁冬產,非寒非煖之天,極鋒抱水之金,最鈍離爐之鐵。甲乙遇金強,魂歸西兌。庚辛逢火旺,氣散南離。土燥火炎,金無所賴。木浮水氾,火不能生。九夏鎔金,安制堅剛之木。三冬濕土,難隄氾濫之波。輕塵撮土,終非活木之基,廢鐵銷金,豈是滋流之本。木盛能令金自缺,土虛反被水相欺,火無木則終其光,木無火則晦其質,乙未秋生,拉朽摧枯之易也。庚金冬死,沉沙墜海豈難乎。凝霜之草,奚用逢金。出土之金,不能勝木。火未焰而先烟,水既往而猶濕。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發,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鎔,皆非天地之正氣也。然萬物初生未成,成久則滅。其超凡入聖之機,脱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固用不如固本,花繁豈若根深。且如北金戀水而沉形,南木飛灰而脱體,東水旺木以枯源,西土實金而虛己,火因土晦皆太過,五行貴在中和理,求之求之勿茍言,掬盡寒潭須見底。

論地支屬相

或問地支有屬相,而天干則無者何也?答曰:天干動而無相,地支靜而有相。蓋輕清者天也,重濁者地也。重濁之中乃有物焉。故子屬鼠、丑屬牛、寅屬虎、卯屬兔、辰屬龍、巳屬蛇、午屬馬、未屬羊、申屬猴、酉屬雞、戌屬犬、亥屬豬,此十二屬相,亦有奇偶之分,盛衰之用。奇者,鼠虎龍馬猴犬,一則屬陽,六獸之足皆單。偶者,牛兔蛇羊雞豬,二則屬陰,六獸之足皆雙。惟蛇無足,又何取義?蓋巳在月乃純陽之月,在時乃純陽之時,數則偶而時則陽,故用蛇以象之。蛇乃陰物,不用其足,而象已著,疑亦諱言乎陰之意爾。况亦有雙頭者可驗。十二相,即三十六禽中取其首者擬之,自有陰陽之別,單雙之分,此造化之所以為妙也。
或問十二屬相,各有所缺者何也?答曰:天傾西北,地不滿東南。天地尚缺,獸體豈全?故鼠少光,夜出。牛無牙,唇吻。虎無項,和身而轉。兔缺唇,無雄。龍虧耳,角聴。蛇無足,快行。馬怯膽,常立不眠。羊無瞳,死不閉目。猴無脾,喜食果物。雞無腎,淫而無節。犬無胃,食穢善呼。豬無觔,常眠少立。此係陰陽不備之意,亦與造化相應。惟人獨會其全,此其所以貴也。
王充論衝曰: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蟲相勝服,寅木也,其禽虎。戌土也,其禽犬。丑未亦土也,丑禽牛,未禽羊,木勝土,故犬與牛羊為虎所服。亥水也,其禽豕,巳火也,其禽蛇。子亦水也,其禽鼠。午亦火也,其禽馬。水勝火,故豕食蛇。火為水所害,故馬食鼠屎而腹脹。然亦有不相勝者,午馬也,子鼠也,酉雞也,卯兔也。水勝火,鼠何不逐馬?金勝木,雞何不啄兔?亥豕也,未羊也,丑牛也,土勝水,牛羊何不殺豕?巳蛇也,申猴也,火勝金,蛇何不食獼猴?獼猴畏鼠者也,囓獼猴者,犬也。鼠水,獼猴金也,水不勝金,獼猴何故畏鼠?戌土也,申猴也,土不勝金,猴何故畏犬?十二辰之禽,以氣性相尅,則尤不相應。大凡含血之蟲相服。至於相啖食者,以齒牙鈍利,觔力優劣,自相勝服也。

論人元司事

夫一氣渾淪,形質未離,孰為陰陽,太始既肇,裂一為三,倐忽乃分。天得之而輕清為陽,地得之而重濁為陰,人位乎天地之中,稟陰陽中和之氣,故此輕清者,為十干。主祿,謂之天元,重濁者,為十二支,主身,謂之地元。天地各正其位,成才於兩間者,乃所謂人也。故支中所藏者主命,謂之人元,名為司事之神。以命術言之,為月令用神。經云:用神不可損傷,日主最宜健旺是也。
如正月建寅,寅中有艮土用事五日,丙火長生五日,甲木二十日。
二月建卯,卯中有甲木用事七日,乙木二十三日。
三月建辰,辰中有乙木用事七日,壬水墓庫五日,戊土一十八日。
四月建巳,巳中有戊土七日,庚金長生五日,丙火一十八日。
五月建午,午中丙火用事七日,丁火二十三日。
六月建未,未中有丁火用事七日,甲木墓庫五日,巳土一十八日。
七月建申,申中有坤土用事五日,壬水長生五日,庚金二十日。
八月建酉,酉中有庚金用事七日,辛金二十三日。
九月建戌,戌中有辛金用事七日,丙火墓庫五日,戊土一十八日。
十月建亥,亥中有戊土五日,甲木長生五日,壬水用事二十日。
十一月建子,子中有壬水用事七日,癸水二十三日。
十二月建丑,丑中有癸水用事七日,庚金墓庫五日,巳土一十八日。
此十二支,按十二月,各藏五行,為人元,以配四時,則春煖秋涼冬寒夏熱,如環無端,終而復始,歲功畢而成一年。再考玉井則以甲丙庚壬各三十五日,乙丁辛癸各三十五日,戊己各五十日,共計三百六十日。
正月寅 立春雨水 己土七日,丙火五日,甲木十八日。
二月卯 驚蟄春分 乙十八日,甲九日,癸三日。
三月辰 清明穀雨 戊十八日,乙九日,癸三日。
四月已 立夏小滿 丙十八日,戊七日,庚五日。
五月午 芒種夏至 丁十八日,丙九日,乙三日。
六月未 小暑大暑 己十八日,乙五日,丁七日。
七月申 立秋處暑 庚十七日,己七日,戊三日,壬三日。
八月酉 白露秋分 辛二十日,庚七日,丁五日。
九月戌 寒露霜降 戊十八日,辛七日,丁五日。
十月亥 立冬小雪 壬十八日,甲五日,戊七日。
十一月子 大雪冬至 癸十八日,壬五日,辛三日。
十二月丑 小寒大寒 己十八日,癸七日,辛五日。
醉醒子曰:時行物生,天道之常,一歲之中雖有進退,四時之內本無輕重,故以金木水火分旺四時,各得七十二日。土旺四季,各有十八日,共三百六十日,乃成歲焉。
立春之後,則用陽木三十六日,艮土分野,丙戊長生。
驚蟄後六日,則用陰木三十六日,癸水寄生。
清明後十二日,則用戊土十八日,陽水歸庫,陰水返魂,夏秋冬亦如此。
淵源淵海則以立春之後己土餘氣幾日,艮土分野幾日,丙戊長生,先後各得幾日。卯月癸水寄生幾日,辰月陽水歸庫,陰水返魂,亦各幾日。殊不思丑月之用既足,春後又何餘哉。分野者,聚一方之旺氣,長生者,歸母成孕,先後者,蓋有寅而後生丙,有丙而後戊生,寄生者,徒有虛名,乃無實位。歸庫者絕其生氣而收藏,返魂者,續其死氣而變化。此五行生死進退之玄機,豈可以幾日為限哉?
且春之用木水,秋之用金,固一定之理也。若雜揉寓處之神占用幾日,則本宮主氣之數未嘗不缺而虧矣,則何以見春木夏火,一氣流行,各旺七十二日之數耶。以四季配五行之用,乃主有納客之數,客無勝主之理,但主氣之司權自有初中末三氣之淺深,用之者特宜較量輕重言耳,又豈可以三五七日為限哉?其説足以破淵源之誤,又支中所藏止以月論,年日時不論,人命重提綱,厥有旨哉。

論四時節氣

立節中氣,其春秋有分而不言至,夏冬有至而不言分,及夫雨水驚蟄以降,二十四氣分屬有名,亦必有所以為名者,何言乎?四立者,四時之節氣也。丑之終,寅之始,則為節,月之半則為中。二分者,陰陽相半之謂也,二至者,至有二義,子至巳為六陽,午至亥為六陰。至者,介乎巳午亥子之間也。
冬至亥,陰極,故曰子。子者止也,陽於此生,故亦曰至。
夏至巳,陽極,故曰午。午者忤也,陰於此生,故亦曰至。
自秋分水始涸,立冬水始冰,冬至水泉動,大寒水澤腹堅,為今之雨水者,先是為露為霜為雪,皆水氣凝結,以至於寒之極。春則暑氣順行,而又為暑之始也。況天一生水,人物之生皆始於水,春屬木,木生於水,立春後繼以雨水,宜也。
卦氣正月為泰,天氣下降,當為雨水。二月大壯,雷在天上,當為驚蟄。先雨水而後驚蟄,亦宜也。
驚蟄者,萬物出乎震,震為雷也。
清明者,萬物齊乎巽,巽為風也,巽潔齊而曰清明,清明乃潔齊之義。
榖雨,三月中,自雨水後,土膏脈動,至此又雨,則土脈生物,所以滋五榖之種也。
小滿,四月中,先儒云:小雪後,陽一日生一分,積三十日,生三十分而成一晝為冬至。小滿後陰生亦然,夫四月乾之終,謂之滿者,姤初六,羸豕孚蹢躅。坤,初六,履霜堅冰至,羸豕喻其小,蹢躅喻其滿,履霜喻其小,堅冰喻其滿,易言於一陰既生之後,曆言於一陰方萌之初,慮之深防之預也。小雪後有大雪,此但有小滿,無大滿,意可知矣。至若三月中榖雨,五月中芒種,此二氣獨指榖麥言,榖必原其生之始,榖種於春,得木之氣,殘於秋,金尅木也,麥必要其成之終,麥種於秋,得金之氣,成於夏,火尅金也。六月節小暑,六月中大暑,夏至後,暑已盛,不當又謂之小,殊不知易曰: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寒暑相推而歲成焉。通上半年之半,皆可謂暑,通下半年之半,皆可謂寒。正月暑之始,十二月寒之終,而曰大暑小暑者,不過上半年之辭耳。六月中暑之極,故謂大,然則未至於大,則猶為小也。
七月中處暑,七月暑之終,寒之始,大火西流,暑氣於是乎處矣。處者隱也,藏伏之義也。白露八月節,寒露九月節,秋本屬金,金色白,金氣寒,白者露之色,寒者露之氣,先白而氣始寒,固有漸也。九月中霜降,露寒始結為霜也。立冬後曰小雪大雪,寒氣始於露,中於霜,終於雪,霜之前為露,露由白而始寒,霜之後為雪,雪由小而至大,皆有漸也。至小寒大寒。
豳風云: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觱發風寒,故十一月之餘為小寒。栗烈氣寒,故十一月之終為大寒也。
大抵合而言之,上半年主長生,曰雨曰雷曰風,皆生之氣,下半年主生成,曰露曰霜曰雪,皆成之氣。下半年言天時,不言農時,農時莫急於春夏也。
先儒云: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立春雨水後寒氣漸變,至立夏則寒盡化為暑矣。然曰小暑大暑,其化固有漸也,立秋處暑後,暑氣漸變,至立冬則暑氣盡化為寒矣。然曰小寒大寒,其化亦有漸也。又曰日月運行而四時成,以其有常也。故聖人立法以步之,陰陽相錯而萬物生,以其無窮也。故聖人指物以候之,貫六氣終始早晏,五運大小盈虛,原之以至理,考之以至數而垂示萬古,無有差忒也。
經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
又曰:日為陽,月為陰,行有分紀,周有道里。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而有奇焉。故大小月,三百六十五日而成歲,積氣餘而盈閏矣。經云:日常於晝夜行天之一度,則一日也,共三百六十五日四分之一,而周天度,乃成一歲。常五日一候應之,故三候成一氣,即十五日也。三氣成一節,節謂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此四節也。三八二十四氣,而分主四時,一歲成矣。
春秋言分者,以六氣言之,則二月半,初氣終而交二之氣,八月半,四氣盡而交五之氣,若以四時之分言之,則陰陽寒暄之氣,到此可分之時也。晝夜分五十刻,亦陰陽之中分也。故經曰分則氣異,此之謂也。
冬夏言至者,以六氣言之,則五月半,司天之氣,至其所在,十一月半,在泉之氣,至其所在,以四時之令言之,則陰陽至此,極至之時也。夏至日長不過六十刻,陽至此而極。冬至日短不過四十刻,陰至此而極。皆天候之未變。故經曰:至則氣同,此之謂也。
天自西而東轉,其日月五星循天從東而西轉,故白虎通曰: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日月五星在天為陰,故右行,猶臣對君也。日則晝夜行天之一度,月則晝夜行天之十三度有奇者。謂復行一度之中,作十九分,分之得七,大率月行疾速,終以二十七日,月行一周天,是將十三度及十九分之七數,總之則二十九日,計行天三百八十七度有奇,計月行疾之數。比日行遲之數則二十九日,日方行天二十九度,月已先行一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外,又行天之二十二度,反少七度,而不及日也。
陰陽家説,謂日月之行,自有前後遲速不等,固無常凖,則有大小月盡之異也。本三百六十五日四分度之一,即二十五刻,當為一歲,自除歲外之餘,則有三百六十日又除小月所少之日六日,止有三百五十四日,而成一歲,通少十一日二十五刻,乃盈閏為十二月之制,則有立首之氣,氣乃三候之,至月半,視斗建之方,乃十二辰之方也。閏月之紀則無立氣,建方皆他氣,但依曆以八節見之,推其所餘,乃成閏,天度畢矣。故經云: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此之謂也。觀天之杳冥,豈復有度乎。乃日月行一日之處,指二十八宿為證,而記之曰度。故經曰:星辰者所以制日月之行也,制謂度也,天亦無候,以風雨霜露草木之類,應期可驗,而測之曰候,言候之日,亦五運之氣相生,而值之即五日也。如環之無端,周而復始。書曰:期三百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即其義也。

論日刻

夫日,一晝一夜十二時,當均分於一日。故上智設銅壺貯水,漏下壺箭,箭分百刻以度之,雖日月晦明,終不能逃。是一日之中有百刻之候也。夫六氣通主一歲,則一氣主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乃知交氣之時有早晏也,冬夏日有長短之異,則晝夜互相推移,而日出入時刻不同,然終於百刻矣。其氣交之刻,則不能移也。
甲子之歲,初之氣始於漏水下一刻,終於八十七刻半,子正之中也。
二之氣,復始於八十七刻六分,終於七十五刻,戌正四刻也。
三之氣,復始於七十六刻,終於六十二刻半,酉正之中也。
四之氣,復始於六十二刻六分,終於五十一刻,未正四刻也。
五之氣,復始於五十一刻,終於三十七刻半,午正之中也。
六之氣,復始於三十七刻六分,終於二十五刻,辰正四刻也。
此之謂周天之歲度,餘刻交入乙丑歲之初氣矣,如此而轉至戊辰年初之氣,復始於漏水下一刻,則四歲而一小周也。故申子辰氣會同者此也。
巳酉丑初之氣,俱起於二十六刻。寅午戌初之氣,俱起於五十一刻。亥卯未初之氣,俱起於七十六刻。氣皆起於同刻,故謂之三合,義由此也。以十五小周為一大周,則六十年也。
三車一覽以申為水之生,子為水之旺,辰為水之庫,故申子辰三合。而不知氣起於同刻,乃天道自然之妙耳。

論時刻

夫晝夜十二時,均分百刻,一時有八大刻、二小刻,大刻總九十六,小刻總二十四,小刻六,凖大刻一,故共為百刻也。上半時之大刻四,始曰初初,次初一,次初二,次初三,最後小刻為初四。下半時之大刻亦四,始曰正初,次正一,次正二,次正三,最後小刻為正四。若子時,則上半時在夜半前,屬昨日,下半時在夜半後,屬今日。亦猶冬至,得十一月中氣,一陽來復,為天道之初耳。古曆每時以二小刻為始,乃各繼以四大刻,然不若今曆之便於籌策也。世謂子午卯酉各九刻,餘皆八刻,非是。
冬至日,日在箕五度,今在箕六三度,日出辰初一刻,日入申正四刻,後八日,躔星紀之次。
小寒日,日在斗十二度,今在斗八度,日入酉初二刻,後六日,日出卯正四刻,晝四十二刻,夜五十八刻。
大寒日,日在牛四度,今在牛初度。日入酉初一刻,後十二日,日出卯正二刻,後四日,躔玄枵之次,入子,女二度,晝四十三刻,夜一十七刻,十三後日,晝四十四刻,夜五十六刻。
立春日,日在危三度,今在女六度,後十二日,日入酉初三刻,後十三日,日出卯正二刻,晝四十五刻,夜五十五刻。
雨水日,日在危六度,今在尾初度,後十二日,日入酉初三刻,十三日,日出卯正一刻,晝四十七刻,夜五十三刻,後四日躔娵訾之次,入亥,危十三度,晝四十八刻,夜五十二刻。
驚蟄日,日在室八度,今在危十五度,後十二日,日入酉初四刻,十三日,日出寅正初刻,晝四十九刻,夜五十一刻。
春分日,日在壁五度,今在室十度,後六日,日躔降婁之次,入戌,奎三度,後十三日,日入酉正一刻,十四日,日出卯初三刻,晝五十一刻,夜四十九刻。
清明日,日在奎十二度,今在壁十度,晝五十三刻,夜四十七刻,其日出入皆在春分後。
榖雨日,日在婁十度,今在婁初度,本日,日出卯二刻,後八日,日躔大梁之次,入酉,胃四度,晝五十五刻,夜四十五刻。
立夏日,日在胃十三度,今在胃一度,日入酉正三刻,後三日,日在卯初一刻,晝五十六刻,夜四十四刻。
小滿日,日在畢初度,今在昴四度,後十日,日入酉正四刻,日出卯初初刻,後九日,日躔實沈之次,入申,畢七度,晝五十八刻,夜四十二刻。
芒種日,日在畢十四度,今在畢十一度,日出卯初初刻,日入酉正四刻,其晝夜本無節。
夏至日,日在井一度,今在觜十一度,日出寅正四刻,日入戌初初刻,後八日,日躔鶉首之次,入未,井九度,晝五十九刻,夜四十一刻。
小暑日,日在井十六度,今在井十三度,日出卯初初刻,後八日,日入酉正四刻,晝五十八刻,夜四十二刻。
大暑日,日在鬼一度,今在井二十八度,後七日,躔鶉火之次,入午,柳四度,日出卯初一刻,入酉初三刻,晝五十七刻,夜四十三刻。
立秋日,日在星一度,今在柳九度,日出卯初一刻,入酉正四刻,晝五十六刻,夜四十四刻。
處暑日,日在張八度,今在星七度,日出卯初二刻,入酉正二刻,後九日,躔鶉尾之次,入巳,張十六度,晝五十四刻,夜四十六刻。
白露日,日在翼五度,今在張十三度,日出卯初三刻,日入酉正一刻,晝五十二刻,夜四十八刻。
秋分日,日在軫一度,今在翼十度,日出卯初四刻,日入酉正初刻,後十一日,日躔壽星之次,入辰軫十二度,晝五十刻,夜五十刻。
寒露日,日在軫十六度,今在軫八度,日出卯正一刻,日入酉初三刻,晝四十八刻,夜五十二刻。
霜降日,日在角初十度,今在角十度五分,日出卯正二刻,日入酉初二刻,後十二日,日躔大火之次,而入卯,氐三度,晝四十六刻,夜五十四刻。
立冬日,日在氐五度,今在氐三度,日出卯正三刻,日入酉初一刻,晝四十四刻,夜五十六刻。
小雪日,日在房三度,今在房一度,日出卯正四刻,日入酉初初刻,晝四十二刻,夜五十八刻,後十一日,日躔析木之次,入寅,尾四度。
大雪日,日在尾八度,今在尾四度,日出卯初一刻,日入酉初初刻。
論曰:看命之法,以時為低昂,時有八刻,初正之氣不同,初者其朔氣也,正者其中氣也,故用時之法,每用其正,若癸為子下四刻,艮為丑下四刻,以其得天干之正氣焉。若初則帶先時之氣,未占後時之氣,况夜半不分,其日頓差,子亥中間,厥時難定,除初初正四刻,餘六刻之間,或陰晴倐忽,寒煖逈別,人之生時果得其當也耶。余姑就授時曆分之,要在智者密察而詳問之,庶無悞矣。

論太陽躔次太陰納甲及出入會合

陳摶曰:日,陽中之陽,人君之象也。其德至剛,其體至健,其行天所以分晝夜,別寒暑,一日一周天,而在天為不及一度,一歲之積,恰與天會。故日有三道,中道者,黄道也。北至東井,去極近。南至牽牛,去極遠。東至角,西至婁,去極中。通中道南道北道,為三道也。
蓋極南至於牽牛,則為冬至,晝四十刻,夜六十刻。極北至於東井,則為夏至,晝六十刻,夜四十刻。南北極中則為春秋,分晝夜各五十刻。凡行天之分,
正月雨水中氣,後二日,躔亥娵訾之次,其應甲庚丙壬。
二月春分中氣,後二日,躔戌降婁之次,其應艮巽乾坤。
三月榖雨中氣,後五日,躔酉大梁之次,其應乙辛丁癸。
四月小滿中氣,後六日,躔申實沈之次,其應甲庚丙壬。
五月夏至中氣,後五日,躔未鶉首之次,其應坤乾巽艮。
六月大暑中氣,後四日,躔午鶉火之次,其應乙辛丁癸。
七月處暑中氣,後五日,躔巳鶉尾之次,其應甲庚丙壬。
八月秋分中氣,後八日,躔辰壽星之次,其應巽艮坤乾。
九月霜降中氣,後九日,躔卯大火之次,其應乙辛丁癸。
十月小雪中氣,後七日,躔寅析木之次,其應甲庚丙壬。
十一月冬至中氣,後四日,躔丑星紀之次,其應艮巽坤乾。
十二月大寒中氣,後六日,躔子玄枵之次,其應癸乙丁辛。
月,陽中之陰,后妃之象也。其德至柔,而其體至順,其行天所以佐理太陽,驗之夜景,以為消息。月本無光,麗日而有明,以不明之體言之,則純陰而象坤,晦朔之時也。越三十日,不及日三十七度強,而哉生明,始資日之明而有光。因謂之朏,陽之初生也,昏見於庚,震(二短一長)之象也。越八日,不及日九十八度強,而資日之半明,因謂之弦,乃陽將半也,昏見於丁,兌(一短二長)之象也。越十五日,不及日一百八十二度半強,與對望,資日之全明而大圓,因謂之望,言三陽具偹也。昏見於甲,乾(三長)之象也。又三日,不及日二百一十九度強,而哉生魄,與日之望偏,而陰魄始生,因謂之魄,謂陰復萌也。晨見於辛,巽(二長一短)之象也。又五日,不及日之二百八十一度強,而半晦,半資日之明,因謂之下弦,謂月生之半也。晨見於丙,艮(一長二短)之象也。又六日,與日之四百九十分強,則不及,盡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而與日交會,日之明,全不能相資。復晦而不明,因謂之晦,盡沒於乙。坤(三短)之象也,其行天之度,一日之行得三百度十九分度之七,在天為不及二十度十九分度之七,在日為不及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積二十九日,九百四十分日之四百九十九,而與日會於辰次之所,以為一歲。十二會,得三百五十四日九百四十分日之三百四十分,而與天會,是為一歲也。
故月有九行,九行者,乃黑道二(立冬冬至),出黄道北,赤道二(立夏夏至),出黄道南,白道二(立秋秋分),出黄道西,青道二(立春春分),出黄道東,并黄道共為九行也。
故立春春分從青道,分在甲度,立秋秋分從白道,分在庚度,立冬冬至從黑道,分在壬度,立夏夏至從赤道,分在丙度。其日月會合之辰,三合所照之方,是為天德月德之星。故三月建辰,其三合申子辰,日月會於酉,出於庚,入垣於壬,故天德月德在壬。
六月建未,其三合亥卯未,日月會於午,出於丙,入垣於甲,故天德月德在甲。
九月建戌,其三合寅午戌,日月會於卯,出於甲,入垣於丙,故天德月德在丙。
十二月建丑,其三合巳酉丑,日月會於子,出於壬,入垣於庚,故天德月德在庚。
蓋子午日月之終始,卯酉日月之門户出沒,故其分多而有太陰太陽也。凡人命遇日躔之次,四大吉時及天月二德生,謂之聚一月德秀,多貴顯仁慈,再納甲卦氣,則富貴悠悠,與日月同體矣。
余又疑納甲之説,易不言及,而參同契言之。術數之家據以為妙理,不思月之本體,未有虧缺,以其受明有時,故名。而其圓者,未嘗不在也。若納甲於卦,其八卦分有陰陽連斷,一定不易,惡可與之相配,以月昏見於庚為震之象,見於丁為兌之象也耶。坎離二卦,中實中虛,驗之太陰則不類,乃以戊己納焉,未免穿鑿。考青囊經,甲乙壬癸隸於陽,而陽中四枝繫焉。庚丙丁辛隸於陰,而陰中四枝配焉。
陳摶註云:此言納干配支之理,聖人所以入用之道也。
乾,陽體也,居於九宮,卦陽而數奇也。甲得天三之陽,天干陽首乾,稱乎父,故納干於甲。坤,陰體也,居於一宮,卦陰而數偶也,乙得地八之陰,天干陰首坤,稱乎母,故納干於乙。此乾坤父母,納干於東,以東者物生之地也。故乾坤秉其權焉。
艮,陽穉也。居於六宮,卦陽而數奇也,丙得天七之陽,艮為少男,故納干於丙,此坤卦之一變也。兌,陰穉也,居於四宮,卦陰而數偶也。丁得地二之陰,兌為少女,故納干於丁,此乾卦之一變也。故少男少女,納干於南,以南者物化之地也。故艮兌司其化焉。
震,陽長也。居於八宮,卦陽而數偶也,庚得天九之陽,震為長男,故納干於庚,此乾卦之再變也。
巽,陰長也,居於二宮,卦陰而數偶也。辛得地四之陰,巽為長女,故納干於辛,此坤卦之再變也。故長男長女納干於西,以西者物成之地也。故震巽專其令焉。
離,陰用也。居於三宮,卦陰而數奇也。壬得天一之陽,離為中女,故納干於壬,此乾卦之四變也。
坎,陽用也。居於七宮,卦陽而數奇也。癸得地六之陰,坎為中男,故納干於癸,此坤卦之四變也。故中男中女納干於北,以北者物藏之地也。故坎離司其任焉。
戊己得天五地十之成數,為天地之中氣,故中處而尊居皇極,無可配納,化成於四氣之季,而致養於坤,以坤質土也,火金之交也,故附麗焉。蓋其陰陽以數相從,孤旺以卦而定,至若地支十有二辰,納卦之法則四行分配而附麗於四正之宮。坎以水體,申子辰,水之垣也,故納坎從水。離以火體,寅午戌,火之垣也,故納離從火。兌以金體,巳酉丑,金之垣也,故納兌從金。震以木體,亥卯未,木之垣也,故納震從木。此陽支從陽干,陰支從陰干也。於是五氣生成,八卦翕合。聖人者,因其至理而消息之,以為妙用,使天陽地陰一闢一合,一造一化,生成無方,其幾微矣。
丹經歷術,納甲之説,無出老子載營魄抱一能無離乎一章,其以日月言者,謂日以其光加於月魄而為之明,如人登車而載於其上也。月未望而載魄於西,既望則終魄於東,其遡於日乎,言月之方生,則以日之光加被於魄之西,而漸滿其東,以至於望而後圓。及既望矣,則以日之光終守其魄之東,而漸虧其西,以至於晦而後盡。謂月遡日以為明,未望則日在其右,既望則日在其左,故各自其所在而受光,以卦納之,似非實論。

論五行旺相休囚死並寄生十二宮

盛德乘時曰旺,如春木旺,旺則生火,火乃木之子,子乘父業,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今子嗣得時,登髙明顯赫之地,而生我者當知退矣,故水休。休者美之無極,休然無事之義。
火能尅金,金乃木之鬼,被火尅制,不能施設,故金囚,火能生土,土為木之財,財為隱藏之物,草木發生,土散氣塵,所以春木尅土則死。夏火旺,火生土,則土相,木生火,則木休,水尅火,則水囚,火尅金,則金死。
六月土旺,土生金,則金相,火生土,則火休,木尅土,則木囚,土尅水,則水死。秋金旺,金生水,則水相,土生金,則土休,火尅金,則火囚,金尅木,則木死。冬水旺,水生木,則木相,金生水,則金休,土尅水,則土囚,水尅火,則火死。
觀夏月大旱,金石流,水土焦,六月暑氣增,寒氣滅。秋月金勝,草木黄落,冬月大寒太冷,水結冰凝,火氣頓减,其旺其死,槩可見矣。
蓋四時之序,節滿即謝,五行之性,功成必覆。故陽極而降,陰極而升,日中則昃,月盈則虧,此天之常道也。人生天地,勢積必損,財聚必散,年少反衰,樂極反悲,此人之常情也。故一盛一衰,或得或失,榮枯進退,難逃此理。經云:人雖靈於萬物,命莫逃乎五行,斯言盡矣。
夫五行寄生十二宮,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絕、胎、養,循環無端,週而復始。造物大體與人相似,循環十二宮,亦若人世輪迴也。
三命提要云:五行寄生十二宮,一曰受氣,又曰絕,曰胞,以萬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二曰受胎,天地氣交,氤氲造物,其物在地中萌芽,始有其氣,如人受父母之氣也。三曰成形,萬物在地中成形,如人在母腹成形也。四曰長生,萬物發生向榮,如人始生而向長也。五曰沐浴,又曰敗,以萬物始生,形體柔脆,易為所損,如人生後三日以沐浴之,幾至困絕也。六曰冠帶,萬物漸榮秀,如人具衣冠也。七曰臨官,萬物既秀,實如人之臨官也。八曰帝旺,萬物成熟,如人之興旺也。九曰衰,萬物形衰,如人之氣衰也。十曰病,萬物病,如人之病也。十一曰死,萬物死,如人之死也。十二曰墓,又曰庫,以萬物成功而藏之庫,如人之終而歸墓也。歸墓則又受氣胞胎而生,凡推造化,見生旺者未必便作吉論,見休囚死絕未必便作凶言。如生旺太過,宜乎制伏,死絕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識其通變,古以胎、生、旺、庫為四貴,死、絕、病、敗為四忌,餘為四平,亦大概言之。

論遁月時

夫命以年為本,為父,月為兄弟僚友。日為主,為妻,為己身。時為子孫,為帝座,為平生榮辱之主首。又曰: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時為實,故苗無根不生,實無花不結,所以遁月從年,遁時從日。遁月,即甲己之年,正月起丙寅,二月丁卯,順行十二月。
古歌曰: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歲戊為頭,
丙辛之歲尋庚上,丁壬壬位順行流,
更有戊癸何處起,甲寅之上好追求。
遁時,如甲子日,子時生人,即甲己還加甲,便知子時乃甲子,丑時乃乙丑,順行十二時。
古歌曰:甲己還加甲,乙庚丙作初,丙辛從戊起,丁壬庚子居,戊癸何方發,壬子是直途。
右起月時之法,取天干合數,陰陽之配也,既取合數,自生化數,月則取生,時則取尅。假如甲己化土,火生上,故月起丙寅。木尅土,故時起甲子,月遁起寅,人生於寅之義,東作方興之時也。時遁起子,天開於子之義,一陽方生之候也。究而言之,則皆相生而轉,循環無端焉。蓋上古曆元,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甲己起甲子,祖於此也。有甲子,則乙丑丙寅順布十二宮,陽生陽,陰生陰,相間一位,同類為夫婦,是起月之法,不外起時之中矣。

論年月日時

凡論人命,年月日時排成四柱,遁月從年,則以年為本。遁時從日,則以日為主。古法以年看,子平以日看。本此,如人本木而得卯月以乘之,主金而得酉時以乘之,謂之本主乘旺氣。
如本水而得甲申丙子壬戌癸亥月,主火而得丙寅戊午甲辰乙巳時,本木而得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主金而得辛巳癸酉庚申壬申時,謂之本主還家。
本木而得癸未月,主金而得乙丑時,本水而得壬辰月,主火而得甲戌時,謂之本主持印。
四位如此,更吉神往來,凶煞迴避,謂之本主得位。
本勝於主者,多得祖蔭,主勝於本者,當自卓立,本主兩強,富貴雙全。四柱中更抑揚歸中,無太過不及,方作好命。有一位不及,必主蹇滯。
然諸家命術皆云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時,大率以年則統乎一歲,月則該乎三十,而時日為得之獨,不知得日時之吉,而月不應,反為無用。况用神多取諸月,是月又可輕乎?
唐李虛中獨以日干為主,卻以年月時合看生尅制化,旺相休囚,取立格局。譬之衡焉,年如衡鈎,綰起其物,月如綱紐,提起其物,日如衡身,星兩不差,錘分輕重,分毫加减,此發前賢所未發,故今術家宗之。
然古人論命分三主,定三限,以年與月管初主,月與日管中主,日與時管末主,其法與星歷家分三主同。若初主星,當生年得力,則初主好,不得力,則初主蹇滯,中末主同。三限以生月為初限,管二十五年,生日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時為末限,管五十年。若初限值祿馬貴神,不犯空亡截路、交退伏神,便於初限進逹。中限如初限,便當中年成立,末限如中限,便當晚年享通。是四柱中分三主三限,可見當均重也。
又曰:年為太歲,主人一生禍福,如當生太歲是金是木,要日月時相生相應,造化和順,則根基牢固,一生卓立成就。若支干五行不順,反尅衝破,為傷本主,無壽。被形帶煞,及生月日時者,主損本氣,破傷祖業,六親冷淡,蹇滯之命也。
月為運元,行運從月建起,若日時是本生年之福,宜歸運元生旺處以扶助之,故官印貴人、祿馬財星,宜在運元生旺處為佳。若日時是本生年之禍,宜歸運元剝尅處以潜濟之,故土多窒塞,宜歸運元疏通處,水多氾濫,宜歸運元歸宿處,火多暴露,宜歸運元晦息處。金木太強,宜歸運元沉潜處。或運元集生時之福,或運元發福於生時。
日者,三陽之會,帝王之象,時者,近侍之臣,以親帝座,而時日有君臣慶會,天地德合,或年月日時四位納音生旺之氣,或四位祿馬福貴之氣聚於時上,謂之四位集福於帝座。或時倒掲旺氣秀氣,散在諸位,而諸位乘吉會之氣者,謂之帝座發福於四位。夫集福於帝座,則以純厚忠信為心,發福於四位,則以聰明端直自進,若近侍之臣,切忌土火金氣太旺,不能久任,水木清奇,多是翰林。年月發福處,不要生時破壞,敗壞處仍要生時觧釋。由是論之,年月日時均重,而時為尤重。人命貴賤壽夭,窮通得喪,只在生時之辨。時分八刻,有初正末氣不同,須細察之。
又曰:節氣有立春在十二月末,卻在十二月生,得明年春氣,占兩年氣候者,謂之垂帶貴人。有二月而得三月節氣,卻在交氣之時,餘剩中生者,謂之無後貴人。垂帶貴人生主福祿悠長,占氣多也。無後貴人生主富貴不久,得氣少也。
又定真論曰:四柱以年為祖上,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以月為父母,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以日為己身,當推其干,搜用八字,為內外取捨之源。干弱則求氣旺之藉,有餘則欲不足之營。干同以為兄弟,如乙見甲為兄,忌庚重,甲以乙為弟,忌辛多,干尅以為妻財,則多干旺則稱意,若干衰財多則禍。干與支同,損財傷妻,男取尅干為嗣,女取干生為子,存失皆例。以時分野,當推貴賤貧富之區,或用年為主,則可知萬億富貴相同者,如甲子年生,便為本命忌日之戒,以月為兄弟,如火命,生酉戌亥子月,言兄弟不得力之斷,或日為妻,如在空刑尅煞之地,言尅妻妾之斷。或時為子,臨死絕傷煞之鄉,言少子之斷。又曰:傷年不利父,傷月不利兄弟,亦主初年艱辛。傷日不利己身,名折腰煞,傷時不利子孫,亦無結果。若年生月日時三位,謂之上生下,主損本氣兼破祖業,時上生日月年,謂之下生上,主增福德,若上生下,得五行相逢,乘生福氣,亦作好命看,若相乘生禍則不佳。四柱純粹,無刑衝破害空亡死絕,更有福神互為之助,方為吉命,反此則凶。

論胎元

夫胎者,受形之始,故易乾知太始,以形言也。月者,成氣之時,故傳曰:積日為月,以氣言也。今談命或不以胎月為重,殊不思胎月是四柱之根苗,日時雖為緊,若不犯破胎月,或乘旺氣祿馬之處,則為福尤多。或日時之吉,而為胎月所犯,則吉亦歸無用,是胎月最為樞要。
玉湖專論胎數,良有以也。今人多以法取胎元,未審精當,且戊子生甲寅月,往往便以乙巳為胎,蓋言乙巳是生月前十月,更不明其中有閏無閏。或取日,特以生日支干合者為受胎之時,中有不值干支合全者,亦取之無據。
惟有一法,以當生前三百日為十月之氣,乃是受胎之正。譬之甲子日生,便以甲子為受胎之日,蓋五六計三百日,看其生日在何月中,有則閏在其中矣。且如戊子生人,甲寅月,乙丑日,須於半月前十月或十一月內尋當生乙丑日,乃是三百日之正胎。
經云:胎生元命,前人言如子生得子胎,丑生得丑胎,此説亦未善。且如辛未生,得壬辰月,以癸未為胎,辛未土受癸未木制,為身鬼,又何以謂之胎生元命?五行相尅,兼胎處六害之地,縱使日時為福,亦主獨強自立者歟。
蘭臺妙選有子歸母腹格,謂金年受胎,逢土年生者吉,火年生者凶,月日時相生則吉,相尅則凶。
又曰:凡人胎數長,壽必長,胎數短,壽必短。常以受胎隔零數為壽限。遇德,卻於零數增之,遇煞,於零數减之。受胎不深者,不能耐久,廢即易休,更看納音何如,若胎時支干納音相生,不刑戰者主壽。
希尹曰:胎月見貴,必受福蔭,刑衝破害,決主艱辛。
鬼谷子曰:胎中如有祿,生在貴豪家,或值空亡中,貧窮起怨嗟。
古詩云:時為末主胎為壽,盡在末年五十後,帝座朝胎生氣結,看取壽年多老耄。意蓋謂此。
據胎分經,人懷胎二百七十日而生,醫家以十月產者,計其血臟乾濕之一月也,况人有多月生者,少月生者,以何為準?多月生者,不但古今可考,就余所知者二三人,俱是貧家,少月生,如杜拯都憲止七個月,余與同僚親聞渠説。又吳淵頴先生來,宋文憲公濓,俱姙七月而生,然則貴人,受胎定在三百日又豈可據乎?

論坐命宮

神無廟,無所歸,人無室,無所棲,命無宮,無所主,故有命宮之説,不然流年星辰,為凶為吉,以何憑據?
此法看是何月生人,坐於何時,然後方定命坐何宮。先將所生之月從子上起正月、亥上二月、戌三、酉四、申五、未六、午七、巳八、辰九、卯十、寅十一、丑十二,逆行十二位,次將所生之時加於所生之月順行十二位,逢卯即安命宮。經云:天輪轉出地輪上,卯上分明是命宮是也。
假令甲子年,三月生人,得戌時生,卻將正月加子、二月在亥、三月在戌為止,又將戌時加在戌上、亥上亥、子上子、丑上丑、寅上寅、卯上卯,逢卯便是,即命坐卯宮是也。仍隨甲子年起,亦如起月之法,甲己之年丙作首,乃丁卯宮也。次看三方并本命流干犯何星凶吉推之。

論大運

夫運者人生之傳舍,探命之説,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致合,以定根基。然後考覈運氣,協而從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且根基如木,運氣如春,春無木而不著,木無春而不榮,賦以根基淺薄者,如蒿萊之微,春風潛發,亦能敷茂,豈能久耶。根基厚壯者,如松柏之實,不為歲寒所變,此所謂先論根基後言運氣者歟。古人以大運則一辰十歲,折除以三日為年者何?蓋一月之終,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終,晝夜周而有十二時,總十年之運氣,凡三日有三十六時,乃見三百六十日為一歲之數,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時,折除節氣,算計三千六百日,為一辰之十歲也。人生以百二十歲為周天,論折除之法,必用生者日歷過日時,數其節氣之數,陽男陰女,大運以生日後未來節氣日時為數,順而行之,陰男陽女,大運以生日前過去節氣日時為數,逆而行之。假如甲子陽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時生,是月也,二十九日申時立春,陽男數以未來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時至二十五日巳時方是一日之實數,至二十九申時,正得五日三時之節氣,實歷過六十三日,折除過六十三時,折除計六百三十日,乃一歲奇九月之大運,起於丁丑。必自十二月生日後實經曆過二十有一之日月,運方移宮,是越三歲九月之內,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一歲奇九月之大運也。今人行運多用約法論,以一歲奇八月,起運便以二歲,殊不明折除實曆之數也。
又曰:大運者,乃八字之表裏也,取用當度其淺深,成歲須較夫多寡,然三日而成一歲,見有餘,人謂之零,見不足,人謂之借,但知其零借,不知其所以零借。假如陽命正月初一日丑時正一刻生,至初四日丑時正一刻立春節,乃作一歲全,若春在寅時,則多一時,乃零一旬,若欠一時,乃借一旬。又以行運之法論之。假如甲子年正月初一日子時正一刻生,行運算至乙丑年正月初一日子時正一刻,乃作一歲。內小六個月,即進六日,在初七日子時正一刻方作一歲,只要算足十二個月,卻為本年有閏四月,乃多一月矣。當退還本年十二月初七日子時正一刻交運,從此算後十週年方換一運,若學者不知其生刻,獨知其生時,即以生時扣算六節之時,亦差不遠。
凡行運在干,兼用地支之神,在支則棄天干之物。蓋大運重地支,故有行東方南方西方北方之辨,損用神者,欲運制之,益用神者,欲運生之,身弱,欲運引進旺鄉,官欲運生,不欲運傷,煞欲運制,不欲運助,財欲運扶,不欲運劫,印欲運旺,不欲運衰,食欲運生,不欲運梟絕。更看四柱強弱何如,原有原無,原輕原重。如木人用金為官,陽男運出未入申,陰男運出亥入戌,金人用木為財,陽男出丑入寅,陰男出巳入辰,俱向祿臨馬。原有官,行官運發官,原有財,行財運發財,原有災,行災運發災。更看當生年時得氣淺深,四柱得氣深,迎運便發,得氣淺,須交過運始發,得其中氣,運至中則發。珞琭子云:其為氣也,將來者進,成功者退。瑩和尚云:迎之以臨官帝旺,將來者進,背之以休廢死絕,成功者退。又曰:生逢休敗之地,早歲孤貧,老邁健旺之鄉,臨年偃蹇。瑩和尚云:身須逐運,必假運而資身,勢須及時,亦假時而成勢。又云:生逢旺歲,運須處於旺鄉,晚遇衰年,運恰宜於困地。壺中子曰:老幼慎勿坐強,壯實惟宜趨旺。生旺雖吉而未必吉,衰滅雖凶而未必凶,逹此者始可論運,蓋人自生至老,必從微以至少壯,十歲之時方當少年,惟可行胎養生沐浴冠帶處,三十四十當陽強齒壯之時,可行旺處,五十六十天癸枯竭,只可行衰敗死絕,反此者謂之一生運背。三限驅馳,直饒晚入旺鄉,巳非符叶。又曰:命中五行衰者,運宜盛,五行盛者,運宜衰,衰者復行衰運,是謂不及,不及則迍蹇沉滯,盛者復行盛運,是謂太過,過則擊作成敗,要歸於中而已。珞琭子云:年雖逢於冠帶,尚有餘災,運初入於衰鄉,猶披尠福。王氏註云:年運或初離沐浴暴敗之地,順行至冠帶,未可便以為福,尚有衰敗之餘災也,或自旺地而行初入衰鄉,亦不可便以為禍,猶披旺鄉之尠福也。行運所以有前後五年之説。壺中子曰:將徹不徹,寧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幾殘之禍。蓋言運行在衰絕之處,將入吉慶之地,必於臨離之時更有重撓,運在吉慶之地,將入衰絕之處,必於初入之時更有重福。又云:吉運未到先作福,凶運過去始為殃,乃火未熖而先烟,水既往而猶濕之理,當更詳之。
又云:陰男陽女,時觀出入之年,陰女陽男,更看元辰之歲,蓋言陰男陽女稟氣不順,故大運時觀出運入運之年,而有吉凶之變,陽男陰女,禀氣雖順,不以出入之年為應,亦不可遇元辰之厄會。壺中子云:元辰犯運,仲尼困陳蔡之饑是也。
又曰:凡大運行有益處,為吉泰之運,亦不能常為福,須候太歲行年更於生旺和合,方可發福。若大運至吉鄉,卻遇逐年太歲小運到刑害之鄉,亦主細累浮災,但不為重害也。若大運行迍蹇凶禍之地,逐年太歲又見刑衝,小運不和,衝擊死絕,方主發禍。若小運與太歲到生旺祿馬貴人一切吉神,其年卻有小慶,過去則否。
燭神經云:凡推命之禍福,須先度量基地厚薄,然後定災福。如命有十分福氣,行三四分惡運,都不覺凶,福力厚故也。若五六分惡運,只浮災細累而已。至七八分惡運方有重災。如命有五分福氣,行三四分惡運,為甚凶。若四五分惡運,則須死。蓋基地不牢故也。
若大運曾歷過本命長生處者,謂之氣盛之運,雖歲運來衝尅者,為禍不重,運氣強故也。未經長生而歲運刑衝尅破,則便為災,蓋氣未偹,運弱故也。若曾過旺相而逢死絕,如命不吉,為災亦輕,陰陽五行代謝之順道也,縱死於此,亦須令疾而終,若方經長生,歷於敗地,其中有刑尅惡煞與命相符而見者,則五行之氣反戰,故有凶惡而終。
又曰:凡行運長生,主有創建作新之事,到臨官帝旺,主興盛快樂,發福進財,生子骨肉之慶。到衰病之鄉,多退敗破財疾病等事,到死絕鄉,主骨肉死喪,自身衰禍鈍悶,百事蹇塞。到敗運,主落魄懶惰,酒色昏迷。到胎庫成形冠帶之鄉,百事得中,安康平易。凡行運至夾貴華蓋貴人六合上及乘生旺氣者,皆主善慶。仍須察當生根基,十分則應五分,生時五分則應十分,福與災同,凡行運至臨官帝旺上,太歲持之,官員主薦章改秩之喜,官印食神亦然,馬旺貴人之地,必入參侍之列,蓋貴為君道,馬主遷動故也。
又曰:凡子丑寅卯辰巳,四柱陽多人,行運至午未申酉戌亥上,乘陰氣而發,午未申酉戌亥,四柱陰多人,行子丑寅卯辰巳運,乘陽氣而發,二者陰陽均恊,然陰人陽發者快,陽人陰發者遲。
又曰:凡水命,四柱有土,至火運本是財運,卻反為鬼者,以火生土,土尅水,是財化為鬼,轉福成禍。四柱有金,至土運,是鬼運,卻反為吉者,以土生金,金生水,是化鬼為助氣,反禍為福。又如水命人,柱有寅午戌,或納音火,更行寅午戌,皆為好運。若四柱有金有火,固是為福,若行水運,則分擘其福,即為不好運。四柱多土,卻行木運,名曰損氣,主駁雜,雖有救,亦多辛苦歇滅。餘倣此推。
又曰:丁丑人行丁未運,名曰將凡入聖,以假為真不以退神論,四柱有丁丑丁未者,不在此限。若戊寅人行丁丑運,雖是退神,卻有濟化為福。若庚辰生人或庚辰月,行乙酉運,乙酉生人或乙酉月,行庚辰運,名曰鴛鴦兩兩,主發跡。但重疊者不佳。乙庚人,酉年月日時者大凶。甲申人行丙寅運,名曰力停相衝,主破財爭競,屈伸不辨。丙戌人行辛卯運,主鈍滯,只宜武人。丙子人行壬寅運,壬入丙家,破財不吉。餘倣此推。
又曰:凡命有氣象。當取生時干神為氣,四柱干神為象。如甲己則有土氣,乙庚金氣,丙辛水氣之類,為化象。甲乙丙丁為本象,行運至氣象得地處吉,不得地處凶。
庚辛壬癸、乙庚丙辛為金水象,運至申酉丑上得地。
庚辛戊己、甲己乙庚為金土象,運至申酉辰上得地。
庚辛丙丁、乙庚戊癸為金火象,運至巳午戊上得地。
庚辛甲乙、乙庚丁壬為金木象,運至丑寅卯上得地。
甲乙壬癸、丁壬丙辛為水木象,運至亥子辰上得地。
丙丁甲乙、戊癸丁壬為火木象,運至寅卯未上得地。
戊己壬癸、甲己丙辛為水土象,運至辰上得地。
戊己丙丁、戊癸甲己為火土象,運至戌上得地。
戊己甲乙、甲己丁壬為土木象,運至未上得地。
戊已庚辛、乙庚甲己為金土象,運至丑上得地。
看四柱干神得何象?如純金木水火土,亦為五象。若雜而不入象者不發,發亦不久。如五純象亦有太過之象,仍詳當生月令得地,然後看行運得地不得地而言,不可以遇祿馬貴人為得運,遇空亡陽刃劫煞為失運也。
又曰:凡行運看納音年庚,金木水火土,是何命人。如土命而行西南方,為西南得朋之慶。木命而行東方,火命而行南方,金命而行西方,水命而行北方,皆為得地。更看所行之運,納音與命相孚同類最為上吉,財官次之,若泄氣或受尅重,則不吉。
又曰:古人以甲子乙丑名支干,六十甲子用花字,是皆以木喻義,若天干地支得時,自然開花結子茂盛。月令者,天元也,今運就月上起,譬之樹苗,樹之見苗,則知其名,月之用神,則知其格,故謂交運。如同接木,命有根苗花實,正此意也。若出癸入甲,譬反汗之人,多主不吉。古語云:傷寒換陽,行運換甲,換過是人,換不過是鬼。假如甲戌接癸亥,是火土接水,丑交寅,辰交巳,未交申,戌交亥,東西南北四方轉角,謂移根接木,更遇換甲,格凶者多死,善者亦災,老人大忌,後生差慢。若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一氣相連,皆非接木之説。縱遇接甲,亦無大禍。假如甲乙傳寅卯運,名曰劫財敗財,主尅父母及尅妻破財爭闘之事。丙丁巳午運,名傷官運,主尅子女,訟事囚繫。庚辛申酉運,七煞官鄉,主得名,發越太過則災病惡疾。壬癸亥子,生氣印綬運,主吉慶增產。辰戌丑未戊己,財運,主名利皆通。此乃死法,須隨格局喜忌推之。干旺宜衰運,正所謂干弱則求氣旺之藉,有餘則欲不足之營。須要通變,更兼流年諸神煞推之,其驗如神。

論小運

夫大運司十年之休咎,小運掌一歲之災祥,是小運者,補大運之不足而立名也。古人以男起丙寅女起丙申者何?蓋元氣之所孕始於子,立於巳。子者氣字之始,巳者包之始,自子推之,男左行,三十而立於巳,女右去,積二十而合之巳。巳正陽也,陰實從焉,是故聖人因是而制禮,参天兩地,自然之數配妃也。自巳而壬之,男十月毓於寅,女十月毓於申,申為三陰,寅為三陽,故年運起焉。日生於甲,月生於庚,日月東西,夫婦之象也。甲統於寅,庚統於申,是故陰陽之合以正,將以順性命之理耳。此小運所以男起丙寅順行,女起壬申逆行,一定而不可易也。解者謂男子陽火,元氣起戊子,三十丁巳,十月至丙寅,此本生火,女之陰水,元氣起庚子,二十辛巳,十月至壬申,為金生水,此其數也。白虎通謂男三十筋骨堅強,任為人父,女二十肌膚充盛,任為人母,合為五十,應大衍之數。以生萬物。陽奇而舒,故三終,陰偶而促,故再終。参天兩地之道,此其理也。或者以甲子旬如上起,甲申旬男起丙戌,女起壬辰,甲午旬男起丙申,女起壬寅,甲辰旬男起丙午,女起壬子,甲寅旬男起丙辰,女起壬戌,則非聖人原立起年運之義矣。今之談命者只以大運為用,殊不知小運亦有緊關,大運雖吉,其小運不通,未可便言吉利。如大運雖凶,其小運卻吉,未可便作凶推。此小運又名行年,不可不究。
醉醒子以為男女小運皆由時生,而行之逆順亦以年定,如陽命陽年甲子時生,堕地即行乙丑,二歲丙寅,一位一年,週而復始,陰命陽年,逆行亦然。嘗試用之屢驗,亦要與大運及柱中用神日主較量吉凶,童限未交大運,專用此法。行死絕煞旺之宮,必有危難,先詳八字衰旺喜忌,然後以此參之,蔑不中矣。

論太歲

夫太歲者,乃一歲之主宰,諸神之領袖。其説有二,如四柱中生年,曰當生太歲,如逐年輪轉,曰遊行大歲。當生太歲乃終身之主,其理已論於前。其逐年太歲,遊行十二宮,定一年之禍福,為四時之吉凶。經云:太歲乃衆煞之主,入命未必為凶,如逢戰闘之鄉,必主刑於本命。蓋太歲如君也,大運如臣也,如君臣和悦,其年則吉,若值刑戰,其年則凶。經又云:歲傷日干,有禍必輕,日犯歲君,災殃必重,此又分言。歲君傷日者,如庚年尅甲日為偏官,譬君治臣,父治子,雖有災晦,不為大害,何則?上治其下,順也,其情尚未盡絕。日犯歲君,如甲日尅戊年為偏財,譬臣犯其君,子弑其父,深為不利,何則?下凌其上,逆也。其凶決不能免。若五行有救,四柱有情,如甲日尅戊年,四柱元有庚申金或大運中亦有,將甲木制伏純粹,不能尅戊土為有救。經云:戊己愁逢甲乙,干頭須要庚辛是也。如大運并四柱中有一癸字與戊相合,為有情。經云:壬以癸妹配戊,凶為吉兆是也。若二字俱全,其年凶反為吉,有一字者,凶半,二字俱無,凶莫能解。經云:五行有救,其年反必為財,四柱無情,故論名為尅歲是也。
又有真太歲、征太歲之説。經云:生時相逢真太歲,假如甲子生人又見甲子年,謂之真太歲,又名轉趾煞,要大運日主與太歲相和相順,其年則吉,若值刑衝破害,與太歲互相戰尅,則凶。如癸巳日逢丁亥流年,日干支衝尅太歲,曰征,運干支傷衝太歲,亦曰征,太歲干支衝日干支,亦曰征,其年則凶,災禍未免。又如甲子流年又是甲子運,謂之歲運併臨,獨羊刃七煞為凶,財官印綬亦吉。經云:歲運併臨,災殃立至,此指羊刃言也。又如甲子日見甲子太歲,謂之日年相併,如君子得之,謂之君臣慶會,其年利奏對,有面君之喜,若當省士人得之,有登薦仕進之象。又要與歲君帝座和恊,方為奇特,若是常俗小人遇之,最為不善,若生時相和,為災稍輕。故經云:太歲當頭立,諸神不敢當,若無官事擾,定主見重喪,此之謂歟。更加以勾絞、元亡、咸池、孤害、宅墓、病死、官符、喪吊、白虎、羊刃、暴敗、天厄諸凶煞併臨,禍患百出,甚者死。假如甲日見戊年太歲,甲又生寅卯亥未年月,日時又重見甲乙字,併尅戊年,柱中無庚辛巳酉丑金局制木,丙丁火局焚木者,大凶。
如一命,戊辰戊午戊戌甲寅,羊刃倒戈,遇壬申年四月,項生惡瘡,頭將墮死。又一命,乙丑乙亥壬申乙巳,運行辛未,丙寅年,日干之壬尅太歲之丙,日支之申庚尅太歲之寅甲,又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行辛未運,合太歲之木局,傷官,皆不為吉,其年甲午月,火旺戰尅,故死非命。
大抵日犯歲君,在五陽干則重,在五陰干則輕,若日干是天月德,太歲是用神,則無咎而反有獲。若天衝地擊,柱中原有,流年再遇,亦無大咎。若太歲尅當生時,或時尅太歲,亦主有災,卻以子位斷之。

總論歲運

夫太歲者,年中天子,一歲諸神煞之尊,統正方位,迴送六氣,遷運四時,以成歲功,至尊無上。若人遇尅衝壓伏,皆為不祥之兆。運者,恊和二十四氣,般運一生休咎,扶持四柱,輔弼三元。運與流年二者相為表裏,乃人命禍福死生所繫。
歲用天元,運用地支,凡行好運,而日干傷流年天元,為禍輕。若行不好運及脱財官運,而日干傷歲干,為禍重。若是已發之命,禍患立至。
凡行不好運,未可便言衰絕,大要知已發未發,其氣運已過未過言之。行運以生月為運元,最怕行運與太歲衝尅,若歲運衝月,必禍,若歲運與日相對,謂之返吟。歲運壓日,謂之伏吟。二者不利六親,非橫破財,不為吉兆。
凡歲運吉凶,當生天元或支中原無官星,天元有正官,或原有偏官,制伏太過,運遇天元官星,亦可發福。運支無財,而運干是財,亦可發財。運支無煞,而運干是煞,亦足為禍。
又曰:晦氣者,乃不明之象,昏昧之道也。即甲己乙庚之例,以合則晦也。日干與時干不宜與太歲天元合,合則名為晦氣。又要分日干合太歲,如甲日己年之例,太歲合日干,如己日甲年之例。甲合己災重,己合甲災輕。歲位近者災重,遠者災輕。如歲在日前五辰而遇合,謂之太歲入宅,晦氣臨門,主災厄。神白經曰:論晦氣,日輕時重,更看人元旺,則主門戶眷屬之災,死絕併衝,主身災。若在地支六合相合,謂之鴛鴦合,有用,主好事相近。若干支俱合,主添進人口。得吉神同位,士人宜見官奏薦文書之喜。若相憎,則有離別之苦若有相刑之位,更處休囚,主本身災禍。若在六害之位,主小口有疾或奴婢走失之惱。若在日時宅墓之位,主門户不寧及陰人為撓,若有懷姙,必產後有不寧之象,利生女,不利生男,生男母子有一失。歲君與大運合,亦同論。
又曰:大運不宜與太歲相尅相衝,尤忌運尅歲,與日犯同,主破耗喪事。有貴人祿馬解之,稍吉。八字有救無虞。經云:歲衝尅運者吉,運衝尅歲者凶,格局不吉者死,歲運相生者吉,祿馬貴人相合交互者亦吉。詳審細推,無有不驗。

論進交退伏

閻東叟云:以十干為四候,十五日為一候,十二日為進神候,外三日為交退伏神候。故
甲子為第一進神,則丙子丁丑戊寅為交退伏神。
己卯為第二進神,則辛卯壬辰癸巳為交退伏神。
甲午為第三進神,則丙午丁未戊申為交退伏神。
己酉為第四進神,則辛酉壬戌癸亥為交退伏神。
值進神則發跡亨快,值交神則庶事不諧,值退神則官資降黜,值伏神則所作留滯。
經云:進神四座兼奇特,貴煞相扶為福力是也。
壺中子云:順太歲而行曰進神,逆太歲而行曰退神,逢進神則文章頴鋭,遇退神則智識暗昧。
廣信集則又以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為進,丁丙乙甲、卯寅丑子為退。若干支俱退者,主稱意中有不稱意者隨之。如庚戌得甲寅為進,得乙巳為退,不在本旬者慢,是只有進退而無交伏,恐非是。

論十干合

夫合者,乃和諧之義。如陽見陽,二陽相競,則為尅。陰見陰,二陰不足,則為尅。惟陰見陽,陽見陰為合。亦如男女相合而成夫婦之道。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偏陰偏陽之謂疾是也。
東方甲乙木,畏西方庚辛金尅。甲屬陽為兄,乙屬陰為妹,甲兄遂將乙妹嫁金家與庚為妻,庶得陰陽和合,兩不相傷,所以乙與庚合。乙雖嫁與庚為妻,春來木旺金囚,不畏金尅,乙遂歸本家就甲,究竟不免在金家懷胎,歸木家產,木色青,金色白,是以春來園林木青葉開白花。
南方丙丁火,畏北方壬癸水尅。丙屬陽為兄,丁屬陰為妹,丙兄遂將丁妹嫁水家與壬為妻,所以丁與壬合。丁雖嫁與壬為妻,夏來火旺水囚,不畏水尅,丁遂歸火家就丙,然不免在水家懷胎,歸火家產,水色黑,火色赤,小滿後桑椹熟,當有赤。
中央戊己土,畏東方甲乙木尅。戊屬陽為兄,己屬陰為妹,戊兄遂將己妹嫁木家與甲為妻,所以甲與己合,己雖嫁與甲為妻,六月土旺木囚,不畏木尅,己遂歸土家就戊,然不免在甲家懷胎,歸戊家產。土色黄,木色青,所以六月甜瓜雖熟,肉黄皮青。
西方庚辛金,畏南方丙丁火尅。庚屬陽為兄,辛屬陰為妹,庚兄乃將辛妹嫁火家與丙為妻,所以丙與辛合。辛雖嫁與丙為妻,秋來金旺火囚,不畏火尅,辛乃歸金家就庚,然不免在火家懷胎,歸金家產。火赤金白,秋中棗熟,有半赤半白之狀,楓葉丹。
北方壬癸水,畏中央戊己土尅。壬屬陽為兄,癸屬陰為妹,壬兄乃將癸妹嫁土家與戊為妻,所以戊與癸合。癸雖嫁與戊為妻,冬來水旺土囚,不畏土尅,癸遂歸水家就壬,然不免在戊家懷胎,歸壬家產。水黑土黄,嚴冬霜雪,草木死而黄出。
甲與已何名為中正之合。甲,陽木也,其性仁,位處十干之首,己。陰土也,鎮靜淳篤,有生物之德,故甲己為中正之合。帶此合,主人尊崇重大,寛厚平直。如帶煞而五行無氣,則多嗔好怒,性梗不可屈。
乙與庚何名為仁義之合。乙,陰木也,其性仁而太柔,庚,陽金也,堅強不屈。則剛柔相濟,仁義兼資,故主人果敢有守,不惑柔侫,周旋惟仁,進退惟義。五行生旺,則骨秀形清,若死絕帶煞,則使氣好勇,體貌不揚,自是非人。甲己乙庚之合,婦人不忌。
丙與辛何名為威制之合。丙,陽火也,輝赫自盛。辛,陰金也,尅刃喜煞。故丙辛為威制之合。主人儀表威肅,人多畏懼,酷毒好賄,喜淫,若帶煞或五行死絕,則寡恩少義,無情之人。婦人得之,與天中、大耗、咸池相併者,貌美聲卑。三合,夭冶而淫。
丁與壬何名為淫暱之合。壬者,純陰之水,三光不照。丁者,藏陰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為淫暱之合,主人眼明神嬌,多情易動,不事髙潔,習下無志,躭歡嫟色,於我則吝,於彼則貪。若五行死絕或帶煞,見咸池、大耗、天中、自敗,有淫汚家風之醜。親厚小人,侮慢君子,貪婪妄作,必勝而後已。婦人淫邪奸暱,易挑易誘,多招玷辱,或年髙而嫁少婚,或年幼而配老夫,或先賤而後良,或先良而後賤。
戊與癸何名為無情之合,戊,陽土也,是老醜之夫。癸,陰水也,是婆娑之婦。老陽而少陰,雖合而無情。主人或好或醜。如戊得癸,則嬌媚有神,姿美得所,男子娶少婦,婦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則形容古樸,老相俗塵,男子娶老妻,婦人嫁老夫。經云:戊得癸合,少長無情是也。
或問十干必隔六位一合,何也?余答曰:天地之數,各不過五,上五位為生數,下五位為成數,生數與成數相遇然後合。天一生壬,地二生丁,天三生甲,地四生辛,天五生戊,地六成癸,天七成丙,地八成乙,天九成庚,地十成己。天一數見地二數,然後合,所以必隔六也。
易曰: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是也。
五行要論云:天一生水,其於物為精,精者,一之所生也。地二生火,其於物為神,神者,二之所生也。天三生木,其於物為魂,魂從神者也。地四生金,其於物為魄,魄從精者也。天五生土,其於物為體,體者,精神魂魄具而後有者也。自天一至天五,五行之生數,自地六至地十,五行之成數,以奇生者成而偶,以偶生者成而奇,其成之者皆五。五,天數之中,所以成於物也。道立於一,成於三,變於五,而天地之數具矣。其十也,偶之而已。經云:一六同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五十同途,合闢奇偶是也。
合者,貴乎得中而不偏,如一甲得一己,各乘生旺,是謂得中而不偏。如甲太旺,己太柔,兩不相稱,是謂太過不及。若一己合兩甲,兩甲合一己,是謂陰陽偏枯,如婦多夫少,夫多婦少,相爭相妬,皆亂之道也,故曰偏則亂。
壺中子云:一氣偏枯,老為俗物是也。
天元變化書云:天干合,陽得陰合福慢,陰得陽合福緊,故甲得己合為財,己得甲合為官,陽干遇陰干合,止得干合之福,陰干遇陽干合,又得正官合輔,為兩重福。故緊慢不同,餘干例推。
又曰:干合更得支合,在一旬內,如甲戌見己卯,甲辰見己酉之類,謂之君臣慶會。在兩旬內,如甲子見己丑,甲午見己未之類,謂之夫妻聚會。蓋世事有本國之君,未嘗有異國之臣,所以在一旬內見方曰君臣慶會,仍要別其陽為君,陰為臣,君位致上,臣位致下方是,反此則悖。世事有本郡之夫,卻有他郡之妻,所以各旬互見,謂之夫妻會聚。又名天地得合。若見是合,又須要和氣貴神相助,方為有用,內有衝破受傷,合中有刑煞,皆為不吉。
御製言談云:合中帶祿,定是公侯,合處相傷,反為無補是也。

論十干化氣

復陽子曰:十干合而化者,陰陽之配,夫婦之道也。遇六則合,遁三則化,以五子餘數,至巳上得合,既合,遁虎統龍,龍主陽得,司天而成變化者也。子者坎之位,天一生水,媾精之象,胎娠陽中,故男子從子左行,三十至巳,陽也。故三十而娶。女子從子右行,二十至巳,陰也,故二十而嫁。此人事合五行之造化,詎可過於此期哉。
東壬子 至丁巳六數 故丁與壬合 丁壬化木 甲德統龍
南戊子 至癸巳六數 故戊與癸合 戊癸化火 丙德統龍
西庚子 至乙巳六數 故乙與庚合 乙庚化金 庚德統龍
中甲子 至己巳六數 故甲與己合 甲己化土 戊德統龍
北丙子 至辛巳六數 故丙與辛合 丙辛化水 壬德統龍
甲己之歲,戊得統龍,以土司化,黅天土氣。
乙庚之歲,庚德統龍,以金司化,素天金氣。
丙辛之歲,壬德統龍,以水司化,玄天水氣。
丁壬之歲,甲德統龍,以木司化,蒼天木氣。
戊癸之歲,丙德統龍,以火司化,丹天火氣。
統龍天德,上下臨御,以成變化,品彚咸亨,故丙遇辛,得申子辰而奮發。乙遇庚,得巳酉丑而掀轟。丁遇壬,得亥卯未而清貴。戊遇癸,得寅午戌而榮顯。甲遇己,得辰戌丑未而旺相。是以五運以五宮為正廟,我入母宮為福德,我入子宮為漏泄,我入鬼宮為刑傷,我入妻宮為財帛,子反能尅制於凶煞,仍究煞氣制之,所以五運造化無窮,惟生尅制化。
三車以甲己年遁起丙寅,至戊辰三數,數至三則變化,辰為龍,亦能變化,故甲己、乙庚、丙辛、丁壬、戊癸,隨其所屬天干而得其氣。又曰甲己丙作首,丙屬火,火生土,故化土。餘例推,其説不外前理。
又曰:甲己化土,有二則化,一不能化,仍還本位之性,所謂一不能生,生物必兩,此天干一陰一陽,如夫婦配合成偶,方能變化成形,陰陽不合,安得化機之宣哉。是以有妬化之説,如甲己見乙,乙庚見辛,丁壬見丙,戌癸見壬,丙辛見丁,所謂妬化自戀其生,遂成一家之好,愛戀親情,何能從化。故化象須歸一方穩,如丁壬化木,柱中見癸並子,雖強成木,不成真物,是化而不化也。
又曰:大凡化氣,只取日干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但要日辰得旺氣於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倘得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可用。若月與日時俱得旺氣,方為全吉。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午月亦化,有戊字間之則不化,名曰妬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己亥,為受氣臨官,主晚年不吉。有官奪官,有財奪財,夫受氣臨官,長生第四位也,以干為主,雙犯則應,餘月不應。又曰:甲己化土,切要木為官,得甲乙寅卯為官(得亥卯亥未為官),戊癸氣為福,忌見丁壬日時。
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有甲字間之則不化,名曰妬合。凡巳酉丑生人,柱有庚申,名曰受氣臨官,晚年不佳。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為官,故喜丙丁巳午,甲己為福,忌見戊癸日時。
丙辛化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柱有丁字不化,名曰妬合。凡申子辰生人見癸亥,名曰受氣臨官,亦主晚年不佳。又曰:丙辛化水,切要土為官,得辰戌丑未為官,乙庚為福,忌見甲己日時。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柱有丙字不化,名曰妬合。亥卯未生人見甲寅,名曰受氣臨官,晚年不佳。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為官,丙辛為福,忌見乙庚日時。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柱有己字不化,名曰妬合。凡寅午戌生人見丁巳,為受氣臨官,晚年不佳。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為官,丁壬為福,忌見丙辛日時。
甲己化土,喜戊辰時,生四季月,其土成象。柱中生旺有氣為上,不可見火,見火則虛,見木氣則尅壞,是甲己日怕丙丁時,餘月喜丙。
乙庚化金,喜庚辰時,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生,甲己為福,不喜死敗,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時。
丙辛化水,喜壬辰時,生亥子月,其水成象,愛庚字相生之氣,乙庚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時。
丁壬化木,喜甲辰時,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為福。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時。
戊癸化火,喜丙辰時,生巳午月,其火成象,愛甲字相生,丁壬為福,怕卯酉日時。若犯戊己,是火見土,即暗伏不明。
又曰: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巳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乙巳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以上地支相連,是同氣也,故為正化。
有轉角進化。干合中見支辰四角相順連。如甲辰見己巳之類,日時遇之,成立功名不難。
有轉角退化,干合中見支辰四角相反連,如甲午見己巳之類,日時遇之,功名差晚,到好處多退减,歲運逢之亦歇滅。
有座下自化,乃壬午丁亥,戊子甲午,辛巳癸巳。丁祿在午,壬與丁合,壬祿在亥,丁與壬合之例。壬午丁亥為福最深。戊子聰明,辛巳權謀,甲午亦作小亨,癸巳貴中有酒色之疾。

逐月橫看理化之象

逐月橫看理化之象
正月節    二月節    三月節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   乙庚化金   乙庚成形
丙辛不化   丙辛水氣不化 丙辛化水
甲己不化   甲己不化   甲己暗秀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不化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破相  巳酉丑純形  巳酉丑成形
辰戌丑未失地 辰戌丑未小失 辰戌丑未成無信

四月節    五月節    六月節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戊癸化火   戊癸發貴   戊癸不化
乙庚金秀   乙庚無位   乙庚不化
丙辛化火   丙辛端正   丙辛不化
甲己無位   甲己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化火  寅午戌真火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亥卯未失地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成形  申子辰化客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成器  巳酉丑辛苦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貧乏 辰戌丑未身賤 辰戌丑未化土

七月節    八月節    九月節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丁壬化木
戌癸化火   戊癸衰薄   戌癸化火
乙庚化金   乙庚進秀   乙庚不化
丙辛進秀學堂 丙辛就妻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   甲己不化   甲己化土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破家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成形  亥卯未無位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大貴  申子辰清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武勇  巳酉丑入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亦貴 辰戌丑未正位 辰戌丑未正位

十月節    十一月節   十二月節
丁壬化木   丁壬化木   丁壬不化
戊癸為火   戊癸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   乙庚化金   乙庚化金
丙辛化水   丙辛化秀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   甲己化土   甲己化土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材  亥卯未化木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化水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破家  巳酉丑化金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不化 辰戌丑未不化 辰戌丑未化土

論支元六合

夫合者,和也。乃陰陽相和,其氣自合。子寅辰午申戌,六者為陽。丑卯巳未酉亥,六者為陰。是以一陰一陽,和而謂之合。
子合丑,寅合亥,卻不子合亥,寅合丑,夫何故?造物中雖是陰陽為合,氣數中要占陽氣為尊,子為一陽,丑為二陰,一二成三數,寅為三數。亥是六陰,三六成九數。卯為四陽,戌是五陰,四五得九數。辰為五陽,酉為四陰,五四得九數。巳為六陽,申為三陰,六三得九數。午為一陰,未為二陽,一二得三數。子丑午未各得三者,三生萬物,餘皆得九者,乃陽數極也。嘗問論甲乙者,如何子與丑合?皆莫知其故。因偏覽羣書,以觀大運。乃知壬亥之間,日月十二辰交會之所,凡月之會朔,日之璧於此位,謂之會。劣謂之集,十二月之辰,如玄枵ㄒㄧㄠ星紀之類,與之同在焉。一歲十二會,太陰太陽,隔液坎離之妙,此生萬轉圖,而放會合得可見也。
十二月建丑,是時玄枵同在壬亥之間,以玄枵在子之辰,此其所以為子丑之合。
正月建寅,是時娵訾在壬亥之間,以娵ㄐㄩ訾ㄗˇ在亥之辰,此其所以為寅亥之合。
二月建卯,此時降婁在壬亥之間,降婁戌,故卯與戌合。
三月建辰,此時大梁在壬亥之間,大梁酉,故辰與酉合。
四月建巳,是時實沈在壬亥之間,實沈申,此巳與申合之數。
五月建午,是時鶉首在壬亥之間,鶉首在未,六月建未,是時鶉火在壬亥之間,鶉火在午,此午與未合之數。
七月建申,是時鶉尾在壬亥之間,鶉尾在巳,故巳與申合。
八月建酉,是時壽星在壬亥之間,壽星辰,故辰與酉合。
九月建戌,是時大火在壬亥之間,大火卯,故卯與戌合。
十月建亥,是時析木在壬亥之間,析木寅,故寅與亥合。
十一月建子,是時星紀在壬亥之間,星紀丑,故子與丑合。
十二月建丑,是時元枵在壬亥之間。得日月會同之數,則其相合之用,如日月彌漫六合矣。人命逢六合,造化豈不美哉!
觀周禮春官之屬,曰太師,樂其所掌之職,乃奏黄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祭天神。黄鍾子,大呂丑,取其子丑之合,以召天地之和氣也。
奏太簇,歌應鍾,舞咸池,以祀地祇。太簇寅,應鍾亥,取其寅亥之合。
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祖先。無射戌,夾鍾卯,取其卯戌之合。
奏姑洗,歌南呂,舞大罄,以祀四望。姑洗辰,南呂酉,取其酉辰之合。
奏夷則,歌仲呂,舞大濩,以享先妣。夷則申,仲呂巳,蓋巳與申合。
奏蕤賓,歌林鍾,舞大夏,以祀山川,蕤賓午,林鍾未,蓋午與未合。
成王周公之制作也,因取乎律呂相合,然後可格三才之體,其理徵哉。
廣録云:寅午往來,有甲己土氣。子巳往來,有戊癸火氣。巳酉往來,有丙辛水氣。卯申往來,有乙庚金氣。亥午往來,有丁壬木氣。皆在祿上。子巳、午亥,亦謂之隔六合。蓋一陽至六陽,一陰至六陰,更得天干納音有交涉,尤吉。
夫合有合祿、合馬、合貴之説,珞琭子云::是從無而立有,謂見不見之形也。從無立有。喻如甲生人,以寅為祿,不見寅,而見亥,謂之合祿。寅生人,以申為馬,不見申,而見巳,謂之合馬。甲戊庚人,以丑未為貴,不見丑未,而見子午,謂之合貴。經云:明合不如暗合,拱實不如拱虛,此之謂也。天元變化書云:子合丑,福輕。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戌合卯,福虛。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福慢,未合午,大利。巳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氣盛。如甲午辛未,只是身旺,卻命祿弱。如乙未壬午,雖祿弱粗得。
又曰:男子忌合絕,女人忌合貴。

論支元三合

考曆家申子辰初之氣,俱起於下漏一刻。巳酉丑初之氣,俱起於二十六刻。寅午戊初之氣,俱起於五十一刻。亥卯未初之氣,俱起於七十六刻。氣皆起於同刻,是天地自然之理也,故謂之三合。或以三合者,如人一身之運用也。精乃氣之元,氣乃神之本,是以精為氣之母,神為氣之子,子母互相生,精氣神全而不散之為合。蓋謂支屬人元,故以此論之。如申子辰,申乃子之母,辰乃子之子,申乃水生,子乃水旺,辰乃水庫,生即產,旺即成,庫即收,有生,有成,有收,萬物得始得終,乃自然之理。故申子申為水局。若三字缺其一,則化不成局,不可以三合化局論。蓋天地間道理,兩則化,一陰一陽之謂也。三則化,三生萬物之謂也。巳酉丑,寅午戌,亥卯未皆然。
五行不言土者,四行皆賴土成局,萬物皆歸藏於土,故也。若辰戌丑未全,自做土局論。凡命有合,要得局為佳。假令丙丁生人,見亥卯未印,巳酉丑財為得局,見寅午戌火為本局,申子辰水為官局,辰戌丑未土為傷局。又如丙人見巳酉丑,丁人見寅午戌,為三會祿格,謂丙以巳為祿,丁以午為祿,酉丑合巳,寅戌合午故也。珞琭子云::祿有三會。又云:得一分三,前賢不載。壺中子云:得一分三,折月中之仙桂,此之謂也,餘倣此例。
凡六合三合入命,主人形容姿美,神氣安定,好生惡死,心地平直,周旋方便,聰慧踈通。
如相生合者,舉事多遂,更有福神來往,則福愈厚,一生平易,多藝多才,言和貌悦,不較是非,福禍扶持,人多見憐。
如相尅合者,難事而易悦,多是定計,動多招損,更有凶煞相兼,橫事勾連,驚暴之災,不致深咎。
死絕合者,主人有為,未嘗遂意,威武不重,精神俗陋,招人鄙薄,志卑量窄,愛小人,惡君子,習下自賤,一生少得稱懷。
與建祿合者,多橫財,意外名望之福。
正印貴人合,得天恩貴人提携之福。
食神合,衣祿豐餘,飲食厚。
元辰大耗合,無禮貌,言清行濁,厚於賤人,侮慢君子。
咸池併,奸惡私通,不良貪汚之行。
與官符併,多招刑獄詞訟,旁牽暗昧是非。
天空併,動無成實,賤人欺紿。
婦人大忌合中帶煞,咸池玷行淫聲,大耗必致淫奔。中有貴格者,自賤而貴也。
大率合吉神則吉,合凶神則凶。
玉井云:合者非只泥三合六合,如酉字有力,或多見,能用寅字亦切。又看巳宮卻被壞了,酉中辛,寅中丙方取。大凡亦看暗干與明干,合氣相關取用,名為勾引恩讐,又為牽綰得失,又為顧盼人我,又為呼應前後,又為夫婦有情,又為行藏同道。

論將星華蓋

二煞皆三合中取,故附於後
將星者,如將制中軍也,故以三合中位謂之將星。
華蓋者,喻如寳蓋,天有此星,其形如蓋,常覆乎大帝之座,故以三合低處得庫,謂之華蓋。
洞玄經云:將星處乎中軍,華蓋張乎庫上是也。
凡將星常欲吉神相扶,貴煞加臨,乃為吉慶。
理愚歌云:將星若用亡神臨,為國棟梁臣。言吉助之為貴,更夾貴庫墓,純粹而不雜者,出將入相之格也。帶華蓋正印而不夾庫,兩府之格也。只帶庫墓而不帶正印,員郎以上。既不帶墓,又不帶正印,止有華蓋,常調之祿也。
帶華蓋而正建驛馬,名曰節印,主旌節之貴。若歲干庫同位,為兩重福,主大貴。
又曰:凡人命得華蓋,多主孤寡,縱貴亦不免孤獨,做僧道藝術論。
壺中子云:華蓋為術藝星。
理愚歌云:華蓋雖吉亦有妨,或為 子或孤孀,塡房入贅多闕口,鑪鉗頂笠披緇黃。
又云:華蓋星辰兄弟寡,天上孤高之宿也,生來若在時與胎,便是過房庶出者。
林開云:印墓同華品格清,重重臨印即公卿,若還空破臨其位,便是幽閒藝術人。
又云:華蓋重重喜,休逢破與衝,性雖頗聰慧,挾術走西東。若還臨旺相,定是作三公。君子值之應獲福,小人生處怕懸針。
又曰:凡命時坐華蓋,主平生歇滅。壬癸人尤忌之,主老年喪子,日犯尅妻。女命時逢,一生不產。三命云:華蓋怕金木。
壺中子有重金重蓋格,如庚辰見庚辰,辛丑見辛丑,但逢兩金,重見華蓋,更有祿馬秀氣扶持,當封爵。
燭神經云:華蓋為庇蔭清神,主人曠逹,神清性靈,恬淡寡慾,一生不利財物,惟與夾貴併,則為福。清貴特逹。

論咸池

此煞須天干納音於地同類方是,若只論寅午戌在卯,天干納音或不屬火,非是。此煞亦因三合而取,故附於後
淮南子曰:日出扶桑,入於咸池,故五行沐浴之地,名咸池。是取日入之義,萬物暗昧之時。寅午戌卯,巳酉丑午,申子辰酉,亥卯未子,即長生第二位,沐浴之宮是也。一名敗神,一名桃花煞。其神主奸邪淫鄙,如生旺,則美容儀,躭酒色,疏財好歡,破散家業。惟務貪淫。如死絕,落魄不檢,言行狡詐,遊蕩賭博,忘恩失信,私濫奸淫,靡所不為。與元辰併,更臨生旺者,多得匪人為妻。與貴人建祿併,多因油鹽酒貨得生,或因婦人暗昧之財起家。平生有水厄癆瘵之疾,累遭遺失暗昧之災。此人入命,有破無成,非為吉兆。婦人尤忌之。
沈芝云:咸池忌日時。又云:咸池怕水。
壺中子云:沐浴臨年,伯夷有首陽之餓。
又云:見生值沐浴,曰祼形。行年值沐浴,曰窮煞。又云:五行最忌沐浴。
紫虛局云:風流淫冶號咸池,併集來臨禍應期,酒色相刑三二位,更加神煞血光隨。
詳諸書,見咸池非吉煞,日時與水命遇之尤凶。

論六害

因晝夜陰陽之氣感而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忌晝夜陰陽之氣。六害者,十二支凌戰之辰也。
子未相害者,謂未旺土,害子旺水,名勢家相害,故子見未則為害。
丑午相害者,謂午以旺火凌丑死金,名官鬼相害,故丑見午,而午更帶丑干之真鬼,則為害尤甚。
寅巳相害者,謂各恃臨官,擅能而進相害。若干神往來有鬼者尤甚。况刑在其中,尤不可不加减災福言之。
卯辰相害者,謂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淩長相害。故辰見卯,而卯更帶辰干真鬼,則其害尤甚。
申亥相害者,謂各恃臨官,競嫉才能,爭進相害。故申見亥、亥見申,均為害。更納音相尅者重。
酉戌相害者,謂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妬相害,故酉人見戌則凶,戌人見酉無災。若乙酉人得戊戌,乙為真金,戊為真火,為害尤甚。
又云:六六親,害損也,犯之主六親上有損尅。故謂六害。
子未直上穿心,與衝合,恩未結,而讐已生,乃曰害。如子生人,畏午衝,而未卻去合午。丑畏未衝,而午卻去合未。寅畏申衝,而巳合申。卯畏酉衝,而辰合酉。申畏寅衝,而亥合寅。酉畏卯衝,而戌合卯。所以皆為害也。凡人帶此,再見羊刃、劫煞、官符,為災尤甚。
又曰:寅巳、亥申值生旺,則主神潔貌俊,好爭奪,喜激作。值死絕,則多謀少成,強學人做事,兀兀趨進不厭。入貴格,則有操守,善機權。入賤格,則多詐,愛貪鄙吝。
又云:申亥重得,五岳當慎傷殘。寅巳兩闗,四體必憂廢棄。
卯辰、午丑,如生旺,主好勝,多怒,嚴毅不忍。死絕,主毒害傷慘傾覆之事。入貴格,則主大權,司刑典獄。入賤格,謀生於不義之地。
子未生旺死絕,皆不利六親骨肉,入貴格,多妻妾之累。入賤格,孤獨無倚。
戌酉如生旺,不容物,多剛戾。死絕,酷狠憎善妬能。入貴格,羅忮無辜,結搆入訟。頗多奸侫。入賤格,殘害陰狡,性佞不良。
凡六害入命,大率主妨害孤獨,骨肉參商,財帛澹泊。女命尤忌。兼起命宮看之,落何宮分,逐宮詳斷。
珞琭子云::六害之徒,命有七傷之事。
金書訣曰:六害之人忌日時,老年殘疾苦何依,又逢羊刃神相蝕,不中鋒鋩虎亦欺。
可見命犯六害,大忌干支相傷,日時上最緊,身命宮次之。便是貴格,貴自貴,害自害,兩不相掩。

論三刑

陰符經曰:恩生於害,害生於恩,三刑生於三合,亦如六害生於六合之義。
如申子辰三合,加寅卯辰三位,則申刑寅,子刑卯,辰見辰自刑。
寅午戌加巳午未,則寅刑巳,午見午自刑,戌刑未。
巳酉丑加申酉戌,則巳刑申,酉見酉自刑,丑刑戌。
亥卯未加亥子丑,則亥見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
合中生刑,猶人夫婦相合而反致刑傷,造化人事,其理一而已矣。
經云:金剛火強,自刑其方,木落歸本,水流趨東,故巳酉丑金位,其刑皆在西方。寅午戌火位,其刑皆在南方。是金剛火強,自刑其方也。亥卯未木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根,言木落歸本者,草木至冬而摇落,歸根之謂也。申子辰水位,其刑皆在東方,辰者水之府,言水流趨東,必東流逝而不返也。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未戌三刑也。
或曰三刑之法以數起之。皇極中天,十為煞數,積數至十則悉空其數,天道惡盈,滿則覆。故數自卯順至子,子逆至卯,極十數而為無禮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極十數而為無恩之刑。丑順至戌,戌順至未,極十數而為恃勢之刑。七則衝,十則刑,六則合,一理之自然也。
然寅巳申何以謂之無恩?蓋寅中有甲木,刑巳中戊土,戊以癸水相合為妻,則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義。又云: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巳上寄生之土,刑申上長生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遙相尅制,故曰無恩。生旺,主人持重少語,寡慾無情,多招失義忘恩之撓。死絕,則面譽背毁,忘恩失義。入貴格,則慘虐好殺,好立功業。入賤格,則言行乖越,貪吝無厭。若婦人得之,多產血損胎之災,一生不利骨肉。性頗廉正。
丑戌未何以謂之恃勢?蓋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戌中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為六甲之尊,未為六癸之卑,戌恃六甲之尊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復恃勢刑丑中之旺水。又云:未恃丁火之勢,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勢,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勢,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勢。生旺,主人精神意氣雄豪,眉粗面濶,以直攻人。死絕,形露痩小,精神乖狡,是非賤佞,樂禍幸災。入貴格,則公清平正,人多畏懼。入賤格,則多犯刑責暗昧之災。婦人得之,妨害孤獨。
子卯何以謂之無禮?子屬水,卯屬木,水能生木,則子水為母,卯木為子,子母自相刑。又卯為日門,子為陽之所生,日出於卯,子卯角立,無欽卑之道,不恤所以相生,遞相刑害,故曰無禮。又云:子中獨用癸水,癸用戊土為夫星,而敗於卯,所以子刑卯,卯中獨用乙木,乙用庚金為夫星,而死於子。所以卯刑子。此二家因夫見刑,女命見之尤為不良。故曰無禮。生旺,主人威肅,面無和氣,氣強性暴,太察不容。死絕,則侮慢忽略,狹劣刻剝,少孝弟,害妻子,吳越六親。入貴格,則多掌兵權,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賤格,則悖逆凶暴,多招刑禍。
辰午酉亥何以謂之自刑?謂寅申巳亥有寅巳申互相刑,內有亥無刑。辰戌丑未有戌丑未互相刑,內有辰無刑。子午卯酉有子卯互相刑,內有午酉無刑。是以此四位謂之自刑,蓋無別物相加,乃曰自也。又云:辰者水之墓,滔則盈。午者火之旺,暴則焚。酉者金之位,剛則缺。亥者木之生,旺則朽。各禀已盛太過之氣而自致禍,故曰自刑。生旺則沉靜內毒,形容劣弱。死絕則深毒輕忽,察見淵漁,多肢節手足之災。入貴格則機變權謀。入賤格則多憂頑愚,不情自害,帶諸凶煞,非令終也。婦人主淫蕩凶折之災。
此刑有四等名目,而獨曰三刑者,取四衝四極四庫,各缺其一,則欹而不正,三者各自相推,不齊用心,故云三刑也。三車一覧以寅巳申為恃勢,以三宮中各有長生臨官之勢。丑戌未為無恩,以三位皆屬土,比和為兄弟。其説亦通。
凡見刑不可便以凶論,須看五行中有無吉辰旺相、官星、印綬、貴神、德福等物,有此諸吉相扶相助,刑不為害而反為用。如無諸吉相助,更帶亡劫、天中、羊刃等煞,以惡濟惡,禍不可言。
又云:三刑怕金。鬼谷遺文曰:君子不刑定不發,若居仕路多騰逹,小人到此必為災,不然也被官鞭撻。壺中子云:八字無格以扶持,九命有刑而馭雜,或作閭巷之輩,或為市井之徒。詳此論,可表君子得之吉,小人得之凶。
辰午酉亥四字全,而得吉神壓之,當為貴為權。最嫌者辰見辰、午見午、酉見酉、亥見亥,若更有惡煞相併,最為不良。沈芝云:自刑帶煞不為良,年月刑膚定見傷,不是獄中憔悴死,便因刀劒刃頭亡。又云:帶辰午酉亥全,中年失明。
又云:自刑怕火,若刑中有制,未可便以此論。
洞玄經曰:酉酉惡其太剛,火殺其刑者何憂。午午惡其太暴,水减其勢者無咎。木並生而勢减(言辰見辰也),水冷流而溢漲(言亥見亥也),木落由衰,水流非旺是也。
凡命有官星印綬者,須用官印來刑則吉。若官印被命刑則凶。指迷賦云:官刑命喜,莫教命返刑官,官刑受刑,雖貴非戎即吏。
一行禪師云:甲子己卯有一説,正印鳯池訣。丙寅辛巳亦同然,三公祿位遷。甲子見己卯,丙寅見辛巳,是官印刑命為吉。
又曰:凡命三刑全,須分刑得入,刑不得入。以年為主,月日時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為貴,刑不入即賤。若客來刑主,須是刑不入方為貴格,刑得入者即賤。假令丑刑戌,看是何丑何戌?如乙丑刑庚戌,是同類相刑不吉。刑丙戌壬戌,則相生相刑,不以刑論。戊戌甲戌,是相尅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刑不入。更看禍福所生之地如何?如戊戌福聚之地,卻乙丑來刑,則大吉。若刑不入福聚之地,不為貴命。餘准此推。
經云:凡命定其無刑,先論太歲。蓋言人命,惡見三刑。若月日時帶刑,而太歲不干預者,不論。故曰先論太歲。又云:以煞止煞,多掌兵刑之任。蓋言太歲受刑,而別刑卻乃制刑太歲者。假令癸巳生人得戊寅日,卻得庚申時之類。蓋癸巳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卻制戊寅之土,本有刑而卻無刑,故曰以煞止煞。
古歌云:三刑之位帶三奇,天乙兼得在日時,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極品定無虧。可見三刑要相等,更帶三奇貴人、天德為吉。
玉井云:相刑法,聚歛精華,非刑不可。閉藏用神,非刑不可。財官氣實,非刑不可。生合氣絕,非刑不可。宜往宜歸,非刑不可。或假或真,非刑不可。刃煞伏藏,非刑不可。鄙吝滯留,非刑不可。又云:刑害之具或太過,又有支神,轉能刑其刑害之具,重者俗而不秀,秀而不奇。
或曰:三刑,刑上、刑下、自刑也。如子刑卯,卯為刑下,子為刑上;丑刑戌,戌為刑下,未為刑上;寅刑巳,巳為刑下,申為刑上,此説更好。

論衝擊

對面相衝之氣,謂之一七煞者是也
地支取七位為衝,猶天干取七位為煞之義。如子午對衝,子至午七數,甲逢庚為煞,甲至庚七數。數中六則合,七則過,故相衝擊為煞也。觀易坤元用六,其數有六無七,七乃天地之窮數,陰陽之極氣也。今書皂字從七,本此,蓋色至於皂,色之極矣。不可變矣。易曰:七日來復,勿逐,七日得是也。
相衝者,十二支戰擊之神,大概為凶。然有為福之甚者,乃衝處相生。如辛巳金見癸亥水之類,主聲望播流,高明出衆,科甲崢嶸。若衝處相尅,如壬申金見庚寅木之類,主人神清貌俊,襟韻脱俗,軒昂灑落,上視仰面而行。若生旺,主人神剛貌肅,膽氣壯,倜儻敢為,多成敗。死絕則寒酸鄙薄,形容乖劣,動招凶辱,多夭折。若戌丑未未,四庫所藏,為十干財官印綬等物,尤喜衝激。若寅申巳亥全,子午卯酉全,反成大格,不以衝擊論。若同類相衝,如甲子見甲午,己卯見己酉之類,主多破祖業,平生心不閒,剛明有斷,假令祿高名重,終有一失。又曰:凡遇一七煞,命吉則衝發,命凶則為禍。如禍聚之地,有他位來衝,謂之破禍成福。如福聚之地,逢他位來衝,則破福成禍。
如犯空亡,有下位來衝,亦為破禍成福。年月日時值此,必作食祿之人。
若月衝日時,時衝年,名仇讐煞,主與人無恩,多得憎嫌,或長病,或暴卒。
帶劫煞亡神相衝,主犯刑,若在死絕處,主廢病多疾。帶貴煞入局,有秀氣科名者,多入臺諫,終惡疾而死。帶元辰空亡相衝,不下賤,則貧寒。五行枯瘁則賤,帶秀氣有虛聲。
玉井云:相衝法,吉象宜來衝我,凶象我欲衝他。如子午相衝,須取用神為我,閒神為他。又看用神有氣耶,有扶耶,閒神有氣耶,有扶耶。
沈芝云:破印破財併破祿,破馬少曾為我福,更加破合日時衝,疾非手足即頭目。破印者,如木人帶癸未,內有乙丑金之類。破財者,如金人以寅卯為財,見申酉之類。破祿者,如甲祿在寅,見申字之類。破馬者,如馬在巳,見亥字之類。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見己亥,或見巳字即破。己亥逢子,破甲午合之類。
詩云:相衝還是自相生,集來帝座位無刑,更得華蓋兼權煞,為官清顯統雄兵。又云:相衝相去要長生,健旺之時祿更亨,貪(貪狼)武(武曲)若更臨時煞,為官清貴掌雄兵。又云:生旺連綿見吉神,更兼一切又為隣,看看直入朝堂去,權領兵符助聖明。又云:四衝生處自貧寒,更值㓙神不足看,一種邪心忻作賊,父嘗嗔恨子相瞞。觀諸詩,見衝破有吉有凶,不可概論。

三命通會卷二終

三命通會卷一

三命通會卷一
欽定四庫全書
三命通會卷一
明 萬民英 撰

提要

欽定四庫全書 子部七 三命通會 術數類五 命書相書之屬
提要
臣 等謹案,三命會通十二卷,與此本卷數相合;惟以通會做會通,為稍異,今考世所傳星學大成,專論五星者,為萬民英所撰,已著於録,此本專論子平,亦出民英之手藝,文志蓋因育吾山人之號,誤以民英為民育,又通會二字,傳寫互倒,遂有不同,其實即此書也,自明以来二百餘年,談星命者皆以此本為總彚,幾於家有其書中間所載仕宦八字往往及明季之人蓋後来坊刻所攙入亦己非原本之舊特以其闡發子平之遺法,於官印財祿食傷之名義用神之輕重,諸神煞所係之吉凶皆能採撮羣言,得其精要,故為術家所恒用,要有未可遽廢者,至其立論多取正官、正印、正財,而不知偏官、偏印、偏財亦能得力;知食神之能吐秀,而不知傷官之亦可出奇,是則其偏執之見,未能圓徹,且胎元等論,施之今日,亦多有不驗。言命學者,但當得其大意而變通之可矣,若所引珞琭子與今永樂大典中所輯完本,其文迥殊,則其時秘冊僅存外間末由窺見,遂誤信依託之本,固未足以為病也。乾隆四十四年九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 紀昀
臣 陸錫熊
臣 孫士毅
總校官 臣 陸費墀

三命通會十二卷,原本不著撰人姓名,卷首但題育吾山人著。考明萬民英,字育吾,大寧都司人,嘉靖庚戌進士,歷官河南道御史,出為福建布政司參議。撰有星學大成,此書題育吾,當亦出民英手。明史藝文志所載卷數,正與此合,惟誤民英為民育,又通會做會通耳。粵稽星命之學,原出陰陽家,隋書經籍志,有雜元辰祿命、 溪祿命,著錄最早,惜書佚不可考。今所傳述者,為唐李虛中命書,宋徐子平珞琭子賦注為較古,其託作於鬼谷子及周世子晉者,大抵古人學說,分著書、口述兩種,術家傳授,尤其口述,因流溯源,文殊理貫,有自來已。宋元術士,談命踵起,或謂四季十二時,各變部位,或取生人干支配合八卦,或專用神煞,或別尚演禽,附會依託,謬優荒誕,是書獨闡發子平遺法,凡官印財祿食傷之名義,用神之輕重,諸神煞所係之吉凶,皆能採撮群言,得其精要,可謂融會古今,抉微闡奧矣。惟是滄州藏版早稱散失,蘿村補輯,因陋就節,冊頁錯亂、文辭脫失、刪節納音、罣漏名氏、坊俗流傳,沿訛更甚,文明主人覓得舊刻若干本,以余粗窺堂奧,俾加理董,誤者正之,脫者補之,校勘疑義,丹鉛雜陳,致更寒暑,書始告成。而世稱星命家圭臬者,乃重見盧山真面矣。抑余更有說者,方今人慾橫流,怨懟並起,循環往復,順性逆施。溯予所過,燕魯吳越湘鄂兩粵,綜所見聞,參其命造,往往倏起倏滅,旋得旋失,遠而禍國,進而喪身,竟悍然為之無顧忌者,不知安命為之階也。然則此書之成,俾世知順受其正,或亦挽回劫運之道乎,余倦矣,息影淞濱,研參玄理,天時人事,有感斯通,此則焚香讀易時所睾然高望者已。民國中元甲子秋月,白下秦慎安識於申江用拙齋。

原造化之始

老子曰: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列禦寇曰:有形生於無形,天地之初,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氣與形質合而未離,曰渾淪。
歷紀云,未有天地之時,混沌如鷄子,溟滓始芽鴻濛滋萌律厯志云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易疏云,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
蒙泉子曰,太初者,理之始也。太虛者,氣之始也。太素者,象之始也。太乙者,數之始也。太極者,兼理氣象數之始也。由數論言之,可見渾淪未判之先,只一氣混合,杳冥昏昧,而理未嘗不在其中,與道為一,是謂太極。
莊子以道在太極之先,所謂太極,乃是指天、地、人,三者,氣形已具而未判者之名。而道又別是一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不知道即太極,太極即道。以其理之通行者言,則曰道。以其理之極至者言,則曰太極。又何嘗有二邪?
向非周子啓其祕,朱子闡而明之,孰知太極之為理,而與氣自不相離也哉。所謂太極者,乃陰陽動靜之本體,不離於形氣,而實無聲臭。不窮於變化,而實有凖則。故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儀者,物也。凡物未始無對,而亦未嘗獨立。
天以生覆而依乎地,地以形載而附乎天。有理斯有氣,陰陽之謂也。有氣斯有形,天地之謂也。天地不生於天地,而生於陰陽,陰陽不生於陰陽,而生於動靜。動靜不生於動靜,而生於太極。蓋太極者,本然之玅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陰陽者,所生之本也。太極形而上,道也。陰陽形而下,器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此造化所由立焉。
柏齋何子曰:天,陽之動者也,果何時動極而靜乎?地,陰之靜者也,果何時靜極而動乎?天不能生地,水不能生火,無智愚皆知之。乃謂陰陽相生,不亦誤乎?蓋天地水火,雖渾然不可離,實燦然不可亂,故陰之與陽,謂之相依則可,謂之相生則不可,謂之互藏其宅則可,謂之互藏相生則不可,此言的有見也。
夫天地未立,道本天地,天地旣立,則太極之理,散在萬事。由是而五行生焉。五行一陰陽,五殊二實,無餘欠也。陰陽一太極,精粗本末,無彼此也。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曰木火土金水,而火陽木也,水金陰也,又統而言之,則氣陽而質陰也。又錯而言之,則動陽而靜陰也。蓋五行之變,至不可窮,然無適而非陰陽之道,其所以為陰陽者,則又無適而非太極之本然也。
栢齊何子曰: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周子固謂太極不外乎陰陽,陰陽不外乎五行矣。自今論之,水,水也。火,火也。金木水火土之交變也。土,地也。天安在乎,有地而無天,謂造化全可乎?若以謂天即太極,故朱子以上天之載釋太極,天道流行釋陰陽。觀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之中,有乾有坤,則天地皆太極之分體明矣,以天為太極之全體,而地為天之分體,豈不誤甚也哉?其説似有理也。
夫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四時之行,亦有其序。春以生之,夏以長之,秋以肅之,冬以藏之。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冬而復春,而相循無窮。蓋五行異質,四時異氣,而皆不外乎陰陽。陰陽異位,動靜異時,而皆不離乎太極。至於所以為太極者,又無聲臭之可言,是性之本體然也。故五行各一其性,所謂各具一太極也。四時自有其序,所謂運用一太極也。五行四時,週而復始,所謂統體一太極也。而性之無所不在,又可見矣。夫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混融而無間,所謂玅合者也。無極是理,二五是氣,真以理言,太極無妄之謂也,精以氣言,陰陽五行,不二之謂也。凝者聚也,氣聚而成形也。蓋性為之主,而陰陽五行為之經緯錯綜,又各以類凝聚而成形焉。陽而健者成男,則父之道也。陰而順者成女,則母之道也。是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萬物生生,變化無窮矣。
鮑魯齋曰:天地以氣交而生人物,觀其所交,則氣之所至,可以知其類之所從出矣。天氣交乎地,於人為男,於物為牡,地氣交乎天,於人為女,於物為牝,男女牝牡,又自交而生生化化不窮。人物旣生,氣隨天地之氣,升降交感,人得天地之中氣,四方之氣無不感。物得天地之偏氣,而亦各隨所感。故觀天地之氣交,可以知人物之初生矣。觀天地之氣感,可以知人物之相生矣。
朱子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凝體於造化之初,二氣交感,化生萬物,流行於造化之後,此理之常也。若姜嫄簡狄之生稷契,則又不可以先後言矣。此理之變也。
張九韶曰:論人物始生於天地肇判之初,則由氣化而後有形化,張子所謂天地之氣生之是也,論人物始生於結胎受形之初,則由精氣之聚,而後有是物,朱子所謂陰精陽氣聚而成物是也。由是言之,則人也物也,氣也形也,孰有出於陰陽之外哉?夫命禀於陰陽,有生之初,非人所能移,莫之為而為,非我所能必,於是有生而富、生而貴者,有生而壽、生而夭者,有生而貧、生而賤者,有生而富貴雙全、巍巍人上者,有生而貧賤、兼有落落人下者,有生而宜壽而反夭閼,有生而宜夭而反長年,之數者,謂由於所積而然與,亦由於所性而然與。謂由於所積,則貧可以致富,賤可以致貴,夭可以致壽,古之所謂人能勝天者也。謂由於所性以得乎,富貴者終於富貴,貧賤者終於貧賤,壽夭者終於壽夭,古所謂命不可移也。
夫謂之積,則不可專以為命,夫謂之性,則不可專以為人,將以付之於所積與,未知命之所禀富貴壽夭貧賤何如也。將以付之於所性與,未有富貴壽夭貧賤可坐待者,而人為似不可缺也。或曰命禀有生之初,誠哉是言也,何人生天地之中,有五行八字相同,而富貴貧賤壽夭之不一,其故何也?答曰:陰陽二氣交感之時,受真精玅合之氣凝結為胎,成男成女,得天地父母一時氣候,是以禀其清者為智為賢,禀其濁者為愚為不肖,智者賢者,由是或富或貴或壽,必有所得,所謂德足以獲福也。愚者不肖者,不能自奮,日益昏蔽,則貧賤與夭有不能免,所謂下愚不移是也。其富貴兩全者,原禀清輕之氣,生逢得令之時,兼以財官亨通,祿馬旺相,其運與限,甚吉甚祥,縱有少晦,不係駁雜,其貧賤兼有者,原禀重濁之氣,生逢失令之時,刑衝駁雜,無些順美,雖無禍患侵擾,未免蹇滯不前。又有富而貧、貧而富、貴而賤、賤而貴、壽而夭、夭而壽者,又有為賢為智而反貧賤,為愚不肖而反富貴者,天地間之人萬有不齊,此亦四時五行偏正得失,向背淺深之氣之所致也。故當時元氣雖禀輕清,然而生於衰敗之時,行休囚之運,富者損失財源,貴者剝官退位,壽者夭閼不祿,其元氣雖禀重濁,其人生中和之令,行旺相之運,貧不終貧而為富,賤不終賤而為貴,夭不終夭而為壽,雖然修為在人,人定勝天,命禀中和,性加積善,豈但一身享福已哉,而子子孫孫,榮昌利達,理宜然也。命值偏枯,性加積惡,非惟自身值禍已也,而子子孫孫落落人下,得非報與。由此言之,雖係於命,亦在於人之積與不積耳。
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殆此之謂歟。
耕野子曰:天一氣爾,氣化生水,水中滓濁,積而成土,水落土出,遂成山川,土之剛者成石而金生焉,土之柔者生木而火生焉,五行具,萬物生,而變化無窮矣。
浚川子曰:天地之初,惟有陰陽二氣而已,陽則化火,陰則化水,水之渣滓,便結成地,渣滓成地即土也,何至天五,方言生土,水火土天地之大化,金木者,三物之所自出,金石之質,必積久而後結,生之必同於人物,謂金之氣生人,得乎哉。且天地之間,無非元氣之所為,其性其種,已各具太始之先,金有金之種,木有木之種,人有人之種,物有物之種,各各完具,不相假借,不相凌犯,而謂五行遞互相生可乎。今五行家以金生水,厥類懸絕,不侔厥理,顛倒失次,不知木以火為氣,以水為滋,以土為宅,此天然至道。而曰水生木,無土將附木於何所?水多火滅土絕,木且死矣,夫安能生?周子惑於五行家之説,而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不知日有進退,乃成寒暑,寒暑分平,乃成四時,於五氣之布何與焉?其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皆假合之論。土無所歸,配於四季,不知土之氣在天地內,何日不然,何處不有,何止流行於季月之晦。季月之晦尚有,而孟月之朔即滅,其滅也歸於何所,其來也孰為命之?天一生水,乃緯書之辭,而儒者援以入經,水火者,陰陽始生之玅物也。故一化而為火,日是也。再化而為水,雨露是也。今曰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戾於造化本然之玅,可乎?其折朱子以四時流行之氣論五行,天地奇偶之數論五行,太極圖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論五行,其折五行配四時,如五行家四時各主其一,春止為木,則水火土金之氣,孰絕滅之。秋止為金,則水火土木之氣,孰留停之。土惟旺於四季,則餘月之氣,孰把而不使之運。又安有今日為木,明日為火,又明日為土為金為水乎?按王氏之説有理,而非達觀之見。
珞琭子曰:以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以為無也。天垂象以示文。夫天垂日月五星,三垣二十八宿之象,觀天王會通,其立名分野,是亦人為之耳。而義象符合,至災祥占卜,或屬類某事,或指見某方,應於某年月日,如探左契,雖天道玄遠,亦不外人事與五行。
陰陽家以十干十二支分為五行,因日與天會而為歲,月與日會而為月,日有三十,時有十二,以人生年月日時所得干支立為四柱,以推一生吉凶,亦理之自然者也。
王氏以春屬木而土何在?不知五行旺相死休囚,各主其當時不當時,用事不用事而言,非為春木旺而土則無,十干十二支,錯綜為六十甲子,週而復始,不假安排,即造化之所在也。非為今日屬木,明日屬火,便非天道之自然。不思人立而天從之,人感而天應之,即天象立名分野之義,天人合一之道也。觀一日,有早午晏晚,自有溫涼寒熱氣候,是金木水火土備於一日,五行之不相離如此,謂今日木,明日火,又何莫而非天道之自然也耶?且朝廷造厯,頒之天下,其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間一年之神煞方位,每月之天行德旺,而一日之中,又有黑黃吉凶,事之宜與不宜,人遵之則福,違之則禍。是果無理強造,而率天下以必從哉。
又相人術,觀氣色之青黃赤白黑而決禍福,應於某年月日時,青則甲乙,黃則戊己,赤則丙丁,白則庚辛,黑則壬癸,一毫不爽。察病亦然,觀素問可見,是干支雖所以紀日,而造化不外是也。又人之精神夢寐,預兆吉凶,占之者或以意斷、或以物象、或以字解、或以音叶,皆人為之也,而吉凶不能外焉。是有是人而後有是夢,因是夢而求是人,造化且不外,而况干支五行。自有天地,便有此理,因有此理,便生是人,人與天一也。外人以言天,外天以言人,皆誣矣。若伏羲畫卦,仰觀俯察,遠稽近取,是得天地人物之理,而八卦所由作也。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有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今王氏知尊易而不信陰陽家説,是知有理而不知有數也,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

論五行生成

天高寥廓,六氣回旋,以成四時。地厚幽深,五行化生,以成萬物。可謂無窮而莫測者也。聖人立法以推步者,蓋不能逃其數。觀其立數之因,亦皆出乎自然。故載於經典,同而不異。推以達其機,窮以通其變,皆不離於數內。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者,咸有所自也。
水,北方子之位也,子者陽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一。
火,南方午之位也,午者陰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
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
金,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
土應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
由是論之,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若考其深義,則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故靈樞經曰:太乙者,水之尊號。先天地之母,後萬物之源。以今驗之,草木子實未就,人蟲胎卵胎胚,皆水也。豈不以為一。及其水之聚而形質化,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甘極而反淡,淡本也。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二腎。左腎屬水,右腎屬火,火曰命門,則火之因水而後見,故火曰次二。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與人腎同,亦陰陽之兆,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化生也。旣陰陽合體,然後而春生、而秋成,故次三曰木,次四曰金。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因土而後成也。故次五曰土。
木居於東、金居於西、火居於南、水居於北、土居於中央而寄位四維。應令四季,在人四支,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後成,兼其土數五以成之。則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數,皆五以合之,明大衍之數,由是以立。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對化者從標,成數,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各取其數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氣化者,復著之述作,蓋明諸用也。周子曰:五行之序,以質之所生而言,則水本是陽之濕氣,以其初動,為陰所陷,而不得遂,故水陰勝。
火本是陰之燥氣,以其初動,為陽所檢,而不得達,故火陽勝。蓋生之者微,成之者盛,生之者形之始,成之者形之終也。然各以偏勝言也,故雖有形而未成質,以氣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木則陽之濕氣侵多,以感於陰而舒,故發而為木,其質柔,其性暖。金則陰之燥氣侵多,以感於陽而縮,故結而為金,其質剛,其性寒。土則陰陽之氣各盛,相交相摶,凝而成質,以氣之行而言,則一陰一陽,往來相代。木火金水土者,各就其中而分老少耳。故其序各由少而老。土則分旺四季,而位居中者也。此五者若參差,而造化所以為發育之具,實並行而不相悖。蓋質則陰陽交錯,凝合而成,氣則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質曰水火木金,蓋以陰陽相間言,猶曰東西南北,所謂對待者也。氣曰木火金水,蓋以陰陽相因言,猶曰東南西北,所謂流行者也。質雖一定而不易,氣則變化而無窮,所謂易也。
程子曰:動靜陰陽之本也,五行之運,則參差不齊矣。
張子曰:木曰曲直,能旣曲而反伸也。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雜也。蓋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金之為物,得火之精,於火之燥,得水之精,於水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鑠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地之質也,化之終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又曰:陽陷於陰為水,陰附於陽為火。
朱子曰: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河圖洛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而土五,皆陽之生數而不可易者也。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以德言之,則木為發生之性,水為貞靜之體,而土又包育之母,故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不在也。木之包五行,以其歸根反本而藏於此也。若夫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奠四方,一體而載萬類者也。
又曰:水火清,金木濁,土又濁。
邵子曰:金火相守則流,木火相得則燃,從其類也。水遇寒則結,遇火則渴,從其所勝也。

論五行生尅

五行相生相尅,其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為用。在天則為氣,寒暑燥濕風;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玅用,可謂無窮矣。
木主於東,應春。木之為言觸也。陽氣觸動,冒地而生也。水流趨東以生木也,木上發而覆下,乃自然之質也。
火主於南,應夏。火之為言化也,燬也。陽在上,陰在下,燬然盛而變化萬物也。鑽木取火,木所生也。然火無正體,體本於木,木出以應物,盡而復入,乃自然之理也。
金主於西,應秋。金之為言禁也,陰氣始禁止萬物而揪斂,披沙揀金,土所生也。生於土,而別於土,乃自然之形也。
水主於北,應冬。水之為言潤也,陰氣濡潤,任養萬物也。水西而東,金所生也,水流曲折,順下而達,乃自然之性也。
土主於中央,兼位西南,應於長夏。土之為言吐也,含吐萬物,將生者出,將死者歸,為萬物家,故長於夏末,火所生也。土或勝水,水乃反土,自然之義也。五行相尅,子皆能為母復讎也。木尅土,土之子金反尅木,木之子火反尅金。火尅金,金之子水反尅火。水尅火,火之子土反尅水。土尅水,水之子木反尅土。互能相生,乃其始也;互能相尅,乃其終也。皆出乎天之性也。

素問

所謂水生木,木復生火,是木受竊氣,故水怒而尅火,即子逢竊氣,母乃力爭,與母被鬼傷,子來力救,其義一也。強可攻弱,土得木而達。實可勝虛,水得土而絕。陰可消陽,火得水而滅,烈可敵剛,金得火而缺,堅可制柔,木得金而伐,故五者流行而更轉,順則相生,逆則相尅,如是則各各為用,以成其道而已。

論支干源流

夫干,猶木之幹,強而為陽,支猶木之枝,弱而為陰。昔盤古氏明天地之道,達陰陽之變,為三才首君。以天地旣分之後,先有天而後有地,由是氣化而人生焉。故天皇氏一姓十三人,繼盤古氏以治,是曰天靈。澹泊無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其十干曰,閼逢、旃蒙、柔兆、彊圉、著雍、屠維、上章、重光、玄玄黓、昭陽。十二支曰,困敦、赤奮若、攝提格、單閼、執徐、大荒落、敦牂ㄗㄤ協洽、涒ㄊㄨㄣ灘、作噩、閹茂、大淵獻。
蔡邕獨斷曰:干,幹也。其名有十,亦曰十母,即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支,枝也。其名十有二,亦曰十二子。即今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也。
謂之天皇氏者,取其天開於子之義也。
謂之地皇氏者,取其地闢於丑之義也。
謂之人皇氏者,取其人生於寅之義也。
故干支之名,在天皇時始制,而地皇氏則爰定三辰,道分晝夜,以三十日為一月,而干支始各有所配。
人皇氏者,主不虛王,臣不虛貴,政教君臣所自起,飲食男女所自始,始得天地陰陽之氣,而有子母之分,於是干支始各有所屬焉。至於伏羲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中觀萬物與人,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以作甲厯,而文字生焉。
逮及黃帝,授河圖,見日月星辰之象,於是始有星官之書,命大撓探五行之情,占斗綱所建,於是始作甲子,配五行納音之屬。路史云:伏羲命潛龍氏筮之,乃迎日,推策相剛柔,建造甲子,以命歲時。配天為幹,配地為枝,枝幹配類,以綱維乎四象。故情偽相感,而星辰以順,則至黃帝命大撓探五行之情,考天書三式,以十干十二支,衍而成六十,取納音聲,而定之為納音。即甲子乙丑海中金之類是也。風后釋之以致其用,而三命行矣。彼術家以黄帝定天干十字,屬河之圖。地支十二,屬洛之書,以鬼谷子算成納音,東方朔解納音象,皆不得其源而妄云也。
浚川王氏曰:昔大撓作甲子,名數無有窮已,便於紀時,偶爾定之,若推考其源,必日月初轉之日而後為甲子可也。天之開,尚未有地,安能有人?尚未有人,孰從而傳以記之?以為本於十二辰之常而知之耶。
天地之運,如環無端,運周一元,磨磑之轉,獨不再始乎。日周十二時,天之運,獨不再子乎?一元之上,安知其不有一元耶。况厯元之度,牛斗之變,歲差遠矣。後世之厯,各自為據,以求合時爾。古厯之法,隨世亡矣,安能算而合之?今之言甲乙者,必曰實有木氣主之,而今日木、明日火、後日土,不亦誣乎?
或曰大撓占斗柄而造甲子,必能遠遡天地之始,故以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為厯元,不思占斗柄,止可定十二月。天地初開闢,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俱起於牽牛之初,而後可以定夜半之冬至。此乃死法。故孟子以為千歲之厯,可坐而致,以今之厯考之。如所云云,則天地之開闢者亦數矣,是豈天地之始耶,日月初轉之始耶。文字未興,天運無稽,又安能盡推之也耶。按王説果為有見,然古今高人達士,稽考天數,推察陰陽,以太乙數而推天運吉凶,以六壬而推人事吉凶,以奇門而推地方吉凶,以年月日時而推人一生吉凶。如天罡、淳風、一行、虛中輩,無不奇中,抑又何耶?若如王氏所説,前皆不足信矣,其然。豈其然乎?

論十干名字之義

天氣始於甲干,地氣始於子支者,乃聖人究乎陰陽重輕之用也,著名以彰其德,立號以表其事,由是干甲相合然後成紀。遠可步於歲而統六十年,近可推於日而明十二時。歲運之盈虛,氣令之早晏,萬物生死,將今驗古,或得而知之。非特是也,將考其細而知未萌之禍福,究其用而察向往之死生,則精微之義可謂大矣哉。
是以東方甲乙,南方丙丁,西方庚辛,北方壬癸,中央戊己,五行之位也。
蓋甲乙其位木,得春之令。甲乃陽內而陰尚包之,草木始甲而出也。乙者陽過中,然未得正方,尚乙屈也。又云:乙,軋也。萬物皆解莩甲,自抽軋而出之。
丙丁其位火,行夏之令。丙乃陽上而陰下,陰內而陽外,陽丁其強,適能與陰氣相丁。又云:丙,炳也。萬物皆炳然著見而強大。
戊己其位土,行周四季。戊,陽土也。萬物生而出之,萬物伐而入之。己,陰土也。無所為而得巳者也。又云,戊,茂也。已,起也。土行四季之末,萬物含秀者,抑屈而起也。
庚辛其位金,行秋之令。庚乃陰干,陽更而續者也。辛乃陽在下,陰在上,陰干陽極於此。庚,更故也。而辛,新也。庚辛皆金,金味辛,物成而後有味。又云:萬物肅然更改,秀實新成。
壬癸其位水,行冬之令。壬之言任也,壬乃陽生之位,壬而為胎,萬物懷妊於壬,與子同意。癸者揆也。天令至此,萬物閉藏,懷妊於其下,揆然萌芽,此天之道也。以為日名焉,故經曰: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者,此也。蓋天地之數,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五行各一陰一陽,故有十日也。

論十二支名字之義

夫清陽為天,五行彰而十干立。濁陰為地,八方定而十二支分。運移氣遷,歲歲而盈虛應紀。上升下降,物物而變化可期,所以支干配合,共臻玅用矣。
子者北方至陰,寒水之位,而一陽肇生之始。故陰極則陽生。壬而為胎,子之為子,此十一月之辰也。至丑陰尚執而紐之。
又丑,陰也,助也。謂十二月終始之際,以結紐為名焉。
寅,正月也。陽巳在上,陰巳在下,人始見之時,故律管飛灰以候之,可以述事之始也。又,寅,演也。津也,謂物之津塗。
卯,日升之時也。又,卯,茂也。言二月陽氣盛而孳茂。
辰者,陽巳過半,三月之時,物盡震而長,又謂辰,言震也。
巳者,四月正陽而無陰也,自子至巳陽之位,陽於是盡。又巳,起也。物畢盡而起。
午者,陽尚未屈,陰始生而為主。又云:午,長也,大也。物至五月,皆豐滿長大也。
未,六月。木已種而成矣。又云:未,味也。物成而有味,與辛同意。
申者,七月之辰,申陽所為而巳,陰至於申,則上下通而人始見。白露葉落,乃其候也。可以述陰事以成之。又云:申,身也。言物體皆成。
酉者,日入之時,乃陽正中。八月也。又云:酉,緧也。萬物皆緧縮收斂。
九月戌,陽未旣也。然不能事,潛藏於戌。戌中乃乾位。戌為天門故也。又云:戌,滅也。萬物皆衰滅矣。
十月亥,純陰也。又亥,劾也。言陰氣劾殺萬物,此地之道也。故以此名月焉。
甲之干乃天之五行,以一陰一陽言之。子之支,乃地之五行,以地之方隅言之。故子寅午申為陽,卯巳酉亥為陰。土居四維,王在四季之末。土有四,辰戌為陽,丑未為陰,故其數不同也,合而言之,十配十二,共成六十日。復六六而成歲。故經曰: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此之謂也。
陳摶曰:天干始於甲而終於癸,河圖生成之數也。地支起於子而終於亥,洛書奇偶之數也。陽自復始,六變而乾陽備。陰自姤始,六變而坤陰成,合二六之數而為十二辰也。夫甲丙戊庚壬,陽幹也。子寅辰午申戌,陽枝也。乙丁己辛癸,陰幹也,丑卯巳未酉亥,陰枝也。法以陽幹配陽枝,陰幹配陰枝,猶木之有幹而有枝。自甲子為首,以六甲五子,次第推排而盡於癸亥。仍以幹枝本數而計其成數,總其成數幹枝若干,然後以五數除之,遇其有剩者約之,以生五行之音,是為六甲納音。聖人推之以入用,以分金。六十位,定布於二十四位,以正五行為各宮之主,以六甲大五行為緯,察其分金胎養衰死之氣,定其孤虛旺相之卦。內有戊己為龜甲空亡,甲乙為補接之空。以是消息陰陽,凡立葬乘氣,定命納音,皆宗乎此。

總論納音

嘗觀筆談,論六十甲子納音,本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一律含五音,凡氣始於東方而右行,音起於西方而左行,陰陽相錯而生變化。
所謂氣始於東方者,四時始於木,右行傳於火,火傳於土,土傳於金,金傳於水。
所謂始於西方者,五音始於金,左旋傳於火,火傳於木,木傳於水,水傳於土。
納音與易納甲同法,乾納甲、坤納癸、始於乾而終於坤。納音始於金,金,乾也,終於土。土,坤也。五行之中,惟有金鑄而為器,則音聲彰。
納音所以先金,白虎通曰:鍾,兌音也。
納音之法,同類娶妻,隔八生子。(此漢志語也)律呂相生之法也。
甲子金之仲(黃鍾之商),同位娶乙丑,(大呂之商,同位,謂甲與乙,丙與丁之類,下皆彷此。)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夷則之商,隔八,謂大呂下生夷則,下皆彷此。)壬申同位娶癸酉,(南呂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終,若只以陽辰言之,則依遁甲逆轉仲孟季,若娶妻言,則順轉仲孟季也。)庚辰同位娶辛巳,(仲呂之商)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黃鍾之徵,金三元終,則左行傳於南方火也。)
戊子娶己丑,(大呂之徵)生丙申火之孟。(夷則之徵)丙申娶丁酉,生甲辰火之季(姑洗之徵)。
甲辰娶乙巳,(仲呂之徵)生壬子木之仲。(黃鍾之角,火三元終,則左行傳於東方木。)
如是左行,至於丁巳,中呂之宮,五音一終,復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於癸亥。(謂蕤賓取林鍾上太簇之徵)
自子至於巳為陽,故自黃鍾至於中呂皆下生。自午至於亥為陰,故自林鍾至於應鍾皆上生。(甲子乙丑金與甲午乙未金雖同,然甲子乙丑為陽律,陽律皆下生。甲午乙未為陰呂,陰呂皆上生。六律呂相反,所以分為一紀,五音變而周,乃十二晨各含五音,則成三十位,而變六十甲子。)
夫上下生者,正謂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易曰:天地交泰,義見於此。然所生止三者,亦三元之義。故經曰: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易爻之象取三。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蓋有始、有中、有終,畢矣。
又觀路史云:甲乙木,丑未土,子水而午火,六者無一金。而風后配合,乃以甲子乙丑,甲午乙未,謂之金,此出乎數者然也。數之所合,變之所由出也。乾為天,坤為地,乾坤合而為泰。德為父,紅為母,德紅合而為東。干為君,支為臣,干支合而納音生。是故甲乙為君,子丑為臣,子丑甲乙合而為金,蓋五行之在天下,各有氣性,有材位,或相濟,或相尅,若成器,未成器,旺中受絕,絕中受氣,惟相配而取之,為不同耳。此金數之所以難同,而又有海中沙中之異。
或曰甲乙以相尅取,甲嫁庚,乙嫁辛,甲乙遂有金氣,故凡木必受金胎。
陽生於子,水旺之地,故甲子乙丑為海中之陽金。
陰生於午,火旺之地。故甲午乙未為沙中之陰金。
子,陽之始。午,陰之始。以甲加子,乙加丑,數之至午得庚,至未得辛,為陽索陰。以甲加午,乙加未,數至子丑,亦得庚辛,為陰匹陽。
蓋亦旋宮之法,夫妻子母,相濟相尅,相上相下,而吉凶之兆著矣。草有莘與藟,獨食之殺人,合而食之有壽。金錫兩柔,合而煉之則剛,理固如是。
又觀六微旨論云:納音者,謂子午數至庚,丑未數至辛,寅申數至戊,卯酉數至己,辰戌數至丙,巳亥數至丁。得七者,西方素皇之氣,納音屬金也。得三者,南方丹天之氣,納音屬火也。得九者,東方陽九之氣,納音屬木也。得一者,中央總統之氣,納音屬土也。得五者,北方玄極之氣,納音屬水也。
假如甲子甲午,從甲至庚;乙丑乙未,從乙至辛,其數皆七,所以納音屬金。
丙寅丙申,從丙至戊;丁卯丁酉,從丁至已,其數皆三,所以納音屬火。
戊辰戊戌,從戊至丙;己巳己亥,從己至丁,其數皆九,所以納音屬木。
庚子庚午,辛未辛丑,其數皆一,所以納音屬土。
丙子丙午,從丙至庚;丁未丁丑,從丁至辛,其數皆五,所以納音屬水。
納,干數也。所以只數其干,不數其支。如從丙至庚,即丙丁戊己庚,是其數五也。又如從甲至庚,即甲乙丙丁戊己庚,其數七,即路史之義。
又瑞桂堂暇錄則云:六十甲子之納音,此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後成音,蓋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如甲子乙丑,其數三十有四,四者金之音,故曰金。戊辰己巳。其數二十有八,八者木之音,故曰木。庚午辛未,其數三十有二,二者火也,土以火為音,故曰土。甲申乙酉,其數三十,十者土也,水以土為音,故曰水。戊子己丑,其數三十有一,一者水也,火以水為音,故曰火。凡六十甲子皆然。蓋兩金兩木,相擊自然成音,而水必以土擊,火必以水激,相勝而成音。土必以火陶成器而後有音,亦自然之理也。
又一説,六十甲子納音皆從五音所生,有條不紊,端如貫珠。蓋甲子為首,而五音始於宮,宮土生金,故甲子為金,而乙丑以陰從陽。商金生水,故丙子為水,而丁丑從之。角木生火,故戊子為火。徵火生土,故庚子為土。羽水生木,故壬子為木。而己丑辛丑癸丑各從之。至於甲寅,則納音起於商。商金生水,故甲寅為水。角木生火,故丙寅為火。徵火生土,故戊寅為土。羽水生木,故庚寅為木。宮土生金,故壬寅為金,而五卯各從之。至甲辰,則納音起於角,角木生火,故甲辰為火。徵火生土,故丙辰為土。羽水生木,故戊辰為木。宮土生金,故庚辰為金。商金生水,故壬辰為水,而五巳各從之。宮商角皆然,惟徵羽不得居首,於是甲午復如甲子、甲申如甲寅、甲戌如甲辰,而五未五酉五亥亦各從其類。
又一説,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先布四十九數,卻用太玄數,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單名四,以五數除,不滿五者作納音屬,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如餘一水,水生木。餘二火,火生土。餘三木,木生火。餘四金,金生水。餘五土,土生金。假令甲子乙丑四位干支,共除三十四數,外有十五數,以二五除一十,餘剩得五數,屬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丙寅丁卯四位干支,除二十六數外,有二十三數,以四五除二十,餘剩三數屬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餘皆倣此。
大抵六十甲子,歷也。納音,律也。支干納音之別也,此天地自然之數。
河圖,生數也,生者左旋,故以中央之土而生西方之金,西方之金而生北方之水,北方之水而生東方之木,東方之木而生南方之火,南方之火而復生中央之土。
洛書,尅數也。尅者右轉,故以中央之土而尅北與西北之水,北與西北之水而尅西與西南之火,西與西南之火而尅南與東南之金,南與東南之金而尅東與東北之木,東與東北之木而又尅中央之土。此圖書生尅自然之數也。蓋術根理數,無微不通,此納音之所為玅也,斷斷乎出自黃帝無疑矣。
再考太玄數,如何以甲己子午為九數,蓋萬物者,本乎天地,運乎四時,春以萬物滋長於艮,秋以萬物凋零於坤,生發歸藏,莫離於土。土者,坤艮也。易曰:艮乃生物之始,坤乃成物之終。甲,天干之首。子,地支之首。二義之循環,一陽之來復。故甲子起於天地之數是也。
子一陽屬乾,父道也。甲壬配之,從子數甲,至申見壬,得九數,乾元用九也,夫婦配合,故甲己二干皆得九也。丑上加乙至申得八,故乙庚二干皆得八也。寅上加丙至申得七,故丙辛二干皆得七也。卯上加丁至申得六,故丁壬二干皆得六也。辰上加戊至申得五,故戊癸二干皆得五也。此天干起於乾也。
午為一陰屬坤,臣道也。乙癸配之,從午加乙,至寅見癸得九也。子為一陽,午為一陰,夫婦之道,故子午二支皆得九也。丑加寅至未得八,故丑未二支皆得八也。以寅加申至寅得七,故寅申二支皆得七也。以卯加酉至寅得六,故卯酉二支皆得六也。以辰加戌至寅得五,故辰戌二支皆得五也。以巳加亥至寅得四,故巳亥二支皆得四也。數止於九,不言十者,十則又起一數矣,故凡十數則曰一十,洛書數始於一,終於九。太玄獨從四起數,不言一二三者,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一為天,二為地,三為人,有天地而後有萬物,故曰三元。且天干十,地支十二,起於九,終於四,天干地支已盡,自無一二三,太玄起數,皆理之自然如此,不可不知。

論納音取象

昔者黃帝,將甲子分輕重而配成六十,號曰花甲子。其花字誠為奥妙,聖人借意而喻之,不可著意執泥。夫自子至亥十二宮,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屬,始起於子為一陽,終於亥為六陰,其五行所屬金木水火土,在天為五星,於地為五岳,於德為五常,於人為五臟,其於命也為五行,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故甲子納音象,聖人喩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
子丑二位,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荄根,未有涯際。
寅卯二位,陰陽漸闢,人漸生長,物以拆甲,羣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
辰巳二位,陰陽氣盛,物當華秀,如人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始有進取之象。
午未二位,陰陽彰露,物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百興衰可見。
申酉二位,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
戌亥二位,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著。
詳此十有二位,先後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曉。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為海中之金?蓋氣在包藏,有名無形,猶人之在母腹也。
壬寅癸卯,絕地存金,氣尚柔弱,薄若繒縞,故曰金箔金。
庚辰辛巳,以金居火土之地,氣已發生,金尚在鑛,寄形生養之鄉,受西方之正色,乃曰白鑞金。
甲午乙未,則氣已成,物質自堅實,混於沙而別於沙,居於火而煉於火,乃曰沙中金也。
壬申癸酉,氣盛物極,當施收斂之功,穎脱鋒鋭之刃。蓋申酉金之正位,干值壬癸,金水淬礪,故取象劒鋒,而金之功用極矣。至戌亥則金氣藏伏,形體已殘,煅煉首飾,已成其狀,藏之閨閣,無所施為,而金之功用畢。故曰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丑何以取象桑柘木?蓋氣居盤屈,形狀未伸,居於水地,蠶衰之月,桑柘受氣,取其時之生也。
庚寅辛卯,則氣已乘陽,得栽培之勢力,其為狀也,奈居金下,凡金與霜素堅,木居下得其旺,歲寒後凋,取其性之堅也,故曰松柏木。
戊辰己巳,則氣不成量,物已及時,枝葉茂盛,鬱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楊柳盛夏葉凋,枝幹微弱,取其性之柔也,故曰楊柳木。
庚申辛酉,五行屬金,而納音屬木,以相尅取之。蓋木性辛者,唯石榴木,申酉氣歸靜肅,物漸成實,木居金地,其味成辛,故曰石榴木。觀他木至午而死,惟此木至午而旺,取其性之偏也。
戊戌己亥,氣歸藏伏,陰陽閉塞,木氣歸根,伏乎土中,故曰平地木也。
丙子丁丑,何以取象澗下水?蓋氣未通濟,高段非水流之所,卑濕乃水就之鄉,由地中行,故曰澗下水。
甲寅乙卯,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其勢浸大,故曰大溪水。
壬辰癸巳,勢極東南,氣傍離宮,火明勢盛,水得歸庫,盈科後進,乃曰長流水也。
丙午丁未,氣當升降,在高明火位,有水沛然作霖,以濟火中之水,惟天上乃有,故曰天河水。
甲申乙酉,氣息安靜,子母同位,出而不窮,汲而不竭,乃曰井泉水。
壬戌癸亥,天門之地,氣歸閉塞,水歷遍而不趨,勢歸乎寧謐之位,來之不窮,納之不溢,乃曰大海水也。
戊子己丑,何以取象霹靂火?蓋氣在一陽,形居水位,水中之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寅丁卯,氣漸發輝,因薪而顯,陰陽為冶,天地為爐,乃曰爐中火也。
甲辰乙巳,氣形盛地,勢定高岡,傳明繼晦,子母相承,乃曰覆燈火也。
戊午己未,氣過陽宮,重離相會,炳靈交光,發輝炎上,乃曰天上火也。
丙申丁酉,氣息形藏,勢力韜光,龜縮兌位,力微體弱,明不及遠。乃曰山下火也。
甲戌乙亥,謂之山頭火者,山乃藏形,頭乃投光,內明外暗,隱而不顯,飛光投乾,歸於休息之中,故曰山頭火也。
庚子辛丑,何以取象壁上土?氣居閉塞,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外不交,故曰壁上土。
戊寅己卯,氣能成物,功以育物,發乎根荄,壯乎萼蕊,乃曰城頭土也。
丙辰丁巳,氣以承陽,發生已過,成齊未來。乃曰沙中土也。
庚午辛未,氣當承形,物以路彰,有形可質,有物可彰。乃曰路傍土也。
戊申己酉,氣以歸息,物當收斂,龜縮退閑,美而無事。乃曰大驛土也。
丙戌丁亥,氣成物府,事以美圓,陰陽歷遍,勢得其間,乃曰屋上土也。余見路傍之土,播殖百穀,午未之地,其盛夏長養之時乎。大驛之土,通達四方,申酉之地,其得朋利亨之理乎?城頭之土,取隄防之功,王公恃之,立國而衞民也。壁上之土,明粉飾之用,臣庶資之,爰居而爰處也。沙中之土,土之最潤者也,土潤則生,故成齊未來而有用。屋上之土,土之成功者也,成功者靜,故止於一定而不遷。蓋居五行之中,行負載之令,主養育之權,三才五行,皆不可失。處高下而得位,居四季而有功。金得之鋒銳雄剛,火得之光明照耀,木得之英華愈秀,水得之濫波不氾,土得之稼穡愈豐。聚之不散,必能為山,山者高也,散之不聚,必能為地。地者原也,用之無窮,生之罔極,土之功用大矣哉。
又聞日家云:甲子乙丑,子屬水,又為湖,又為水旺之地,兼金死於子,墓於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
壬申癸酉,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金旣生旺,則誠剛矣,剛則無踰於劒鋒,故曰劒鋒金。
庚辰辛巳,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鑞金。
甲午乙未,午為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為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敗而方冠帶,未能斫伐。故曰沙中金。
壬寅癸卯,寅卯為木旺之地,木旺則金羸。又金絕於寅,胎於卯,金旣無力,故曰金箔金。
庚戌辛亥,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旣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
丙寅丁卯,寅為三陽,卯為四陽。火旣得地,又得寅卯之木以生,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
甲戌乙亥,戌亥為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
戊子己丑,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申丁酉,申為地戸,酉為日入之門,日至此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甲辰乙巳,辰為食時,巳為禺中,日之將中,艷陽之勢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
戊午己未,午為旺火之地,未中之木又復生之,火性炎上及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戊辰己巳,辰為原野,巳為六陽,木至此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木而居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旣死墓,雖得天干壬癸水生,終是柔弱,故曰楊柳木。
庚寅辛卯,木臨官寅,帝旺卯,木旣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戊戌己亥,戌為原野,亥為木生之地,木生原野,則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壬子癸丑,子屬水,丑屬金,水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以餧蠶,故曰桑柘木。
庚申辛酉,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此時木絕,惟石榴之木反結實,故曰石榴木。
庚午辛未,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則土於斯而受形,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猶路傍若也。
戊寅己卯,天干戊己屬土,寅為艮山,土積而為山,故曰城頭土。
丙戌丁亥,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旣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庚子辛丑,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則為泥,故曰壁上土。
戊申己酉,申屬坤為地,酉屬兌為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它浮薄之土比,故曰大驛土。
丙辰丁巳,土庫辰絕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帶,巳臨官,土旣庫絕,旺火復與生之。故曰沙中土。
丙子丁丑,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為江河,故曰澗下水。
甲申乙酉,金臨官,申帝旺,酉金旣生旺,則水由是以生,力量未洪,故曰井泉水。
壬辰癸巳,辰為水庫,巳為金長生之地,金生之水旺巳,存以庫水而逢生金,則泉源不竭,故曰長流水。
丙午丁未,丙丁屬火,午為火旺之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故曰天河水。
甲寅乙卯,寅為東北維,卯為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池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
壬戌癸亥,水冠帶戌,臨官亥,則力厚,兼亥為江,非他水比。故曰大海水。
其説雖鑿,與前互相發明,可以見古人取象之義也。嘗試論之,五行取象,皆以對待而分陰陽,即始終而明變化。
甲子乙丑對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陰陽之分也。
壬寅癸卯對壬申癸酉,金箔劒鋒,金木之辨,剛柔之別也。
庚辰辛巳對庚戌辛亥,白鑞釵釧,乾巽異方,形色各盡也。
壬子癸丑對壬午癸未,桑柘楊柳,一曲一柔,形質各別也。
庚寅辛卯對庚申辛酉,松柏石榴,一堅一辛,性味迥異也。
戊辰己巳對戊戌己亥,大林平地,一盛一衰,巽乾殊方也。
戊子己丑對戊午己未,霹靂天上,雷霆揮鞭,日月同照也。
丙寅丁卯對丙申丁酉,爐中山下,火盛木焚,金旺火滅也。
甲辰乙巳對甲戌乙亥,覆燈山頭,含光畏風,投光止艮也。
庚子辛丑對庚午辛未,壁上路傍,形分聚散類別死生也。
戊寅己卯對戊申己酉,城頭大驛,東南西北,坤艮正位也。
丙辰丁巳對丙戌丁亥,沙中屋上,乾濕互用,變化始終也。
圓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囚,近取遠取,莫逃金木水火土。以干支而分配五行,論陰陽而大明終始。天成人力相兼,生旺死絕并類。嗚呼!六十甲子,聖人不過借其象以明其理,而五行性情材質,形色功用,無不曲盡而造化無餘藴矣。
易曰:立天之道陰與陽。日,天道也,十日迭運,而陰陽之義明。立地之道,柔與剛。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剛柔之義顯。單出,為聲而已。雜比,然後為音。故以日辰錯綜,納甲以成五音,以取六象。於是三才備而五行無餘蘊矣。以干為祿定貴賤,以支為命定修 短,以納音為身,察盛衰。人得祿命,身俱旺相,三才有氣,主快樂長壽。若值死絕休囚,三才無氣,必為塵埃困窘之命無疑。

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上)

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甲子金 為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金 為頑鑛,喜火及南方日時。◎福星、華蓋、正印。
丙寅火 為爐炭,喜冬及木。◎福星祿刑平頭聾啞。
丁卯火 為爐煙,喜巽地及秋冬。◎平頭、截路、懸針。
戊辰木 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喜水。◎祿庫、華蓋、水祿馬庫、棒杖、伏神、平頭。
己巳木 山頭花草,喜春及秋。◎祿庫八専、闕字、曲脚。
庚午土 路傍乾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貴、截路、棒杖、懸針。
辛未土 含萬寶,待秋成,喜秋及火。◎華蓋、懸針、破字。
壬申金 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頭、大敗、妨害、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金 金之椎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聾啞。
甲戌火 火所宿處,喜春及夏。◎正印、華蓋、平頭、懸針、破字、棒杖。
乙亥火 火之熱氣,喜土及夏。◎天德曲脚。
丙子水 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貴、平頭、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水 水之不流清徹處,喜金及夏◎華蓋、退神、平頭、飛刃、闕字。
戊寅土 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棒杖、聾啞。
己卯土 破堤敗城喜申酉及火◎進神、短夭、九醜、闕字、曲脚、懸針。
庚辰金 錫鑞喜秋及微木◎華蓋、大敗、棒杖、平頭。
辛巳金 金之生者雜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貴、截路、大敗、懸針、曲脚。
壬午木 楊柳幹節喜春夏◎官貴、九醜、飛刃、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木 楊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華蓋、短天、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水 甘井,喜春及夏◎破祿馬、截路、平頭、破字、懸針。
乙酉水 陰壑水,喜東方及南◎破祿、短夭、九醜、曲脚、破字、聾啞。
丙戌土 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華蓋、平頭、聾啞。
丁亥土 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貴、德合、平頭。
戊子火 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醜、杖刑、飛刃。
己丑火 電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華蓋、大敗、飛刃、曲脚、闕字。
庚寅木 松柏幹節,喜秋冬◎破祿馬、相刑、杖刑、聾啞。
辛卯木 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祿、交神、九醜、懸針。
壬辰水 龍水喜雷電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祿馬庫、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水 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變化◎天乙官貴、德合、伏馬、破字、曲脚。
甲午金 百煉精金喜水木土◎進神、德合、平頭、破字、懸針。
乙未金 爐炭餘金喜大火及土◎華蓋、截路、曲脚、破字。
丙申火 白茅野燒喜秋冬及木◎平頭、聾啞、大敗、破字、懸針。
丁酉火 鬼神之靈響火之無形者喜辰戌丑未◎天乙、喜神、平頭、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木 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華蓋、大敗、八專、杖刑、截路。
己亥木 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闕字、曲脚。
庚子土 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 墳墓,喜木及火與春◎華蓋、懸針、闕字。
壬寅金 金之華飾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頭、聾啞。
癸卯金 環鈕鈴鐸。喜盛火及秋◎貴人、破字、懸針。
甲辰火 燈也,喜夜及水,惡晝◎華蓋、大敗、平頭、破字、懸針。
乙巳火 燈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祿馬大敗、曲脚、闕字。
丙午水 月輪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水 火光也同上◎華蓋、羊刃、退神、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土 秋間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馬、杖刑、破字、懸針。
己酉土 秋間禾稼喜申酉及冬◎進神截路九醜闕字曲脚破字聾啞。
庚戌金 刃劒之餘,喜微火及木◎華蓋杖刑。
辛亥金 鐘鼎寶物,喜木火及土◎正祿馬,懸針。
壬子木 傷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醜平頭聾啞。
癸丑木 傷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華蓋福星八專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水 雨也喜夏及火◎正祿馬福神八專平頭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水 露也喜水及火◎建祿喜神八專九醜曲脚懸針。
丙辰土 堤岸喜金及木◎祿庫正印華蓋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土 土之沮涚喜火及西北◎祿庫平頭闕字曲脚。
戊午火 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醜、棒杖、懸針。
己未火 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華蓋羊刃闕字曲脚破字。
庚申木 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祿馬八專杖刑破字懸針。
辛酉木 榴子,喜秋及夏◎建祿交神九醜八專懸針聾啞。
壬戌水 海也喜春夏及木◎華蓋退神平頭聾啞杖刑。
癸亥水 百川喜金土火◎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右件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為盛大。譬如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富貴而不論其貧賤也。且生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上見楊柳木或柘榴木,則捨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論也。以至天上火、劒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箔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

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下)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係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閻東叟云:甲子金為進神,禀沈潛虛中之德,四時皆吉。入貴格,承旺氣,則術業精微,主奪魁之榮。
乙丑,自庫之金,火不能尅,蓋退藏之金,茍無刑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己未之火。閻東叟云:乙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凶會。玉霄寶鑑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曦之火。無水制之,則有燔灼炎烈之患。水不可過,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五行要論云:丙寅火含靈明冲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彩發應,主魁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凶。乙卯、乙酉水最毒。五行要論云:丁卯沐浴之火,含雷動風作之氣,水濟則達,土載之則基厚。以木資之為文彩,以金槖之,更逢夏令則凶暴。鬼谷遺文云: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註云:火無西旺,火至秋冬,勢恐不久。
戊辰,兩土下木,衆金不能尅。蓋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為佳。五行要論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木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特立獨奮,隨變成功,更逢旺氣,則有凌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金。閻東叟云: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歸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虛散,更為金鬼所尅,乃不材之木也。珞琭子云: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脱厄。註云:己巳戊辰,舉木之類,西方金鬼旺鄉,納音之木至此絕矣。斯謂厄會,若度乾亥之宮,木得水以長生,故脱厄。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尅,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木歸未也。閻東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巳,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洽,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歷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害。閻東叟云:壬申金,持天將之威,資臨官之氣,秋冬掌生殺之權,春夏吉少凶多。入格以功名自奮,帶煞以刻剝為能。
癸酉,堅成之金。火死於酉,見火何傷,惟忌丁酉火就位尅之。閻東叟云:癸酉自旺之金,禀純粹之氣,春夏為性英明,秋冬尤貴。入格,則功業節槩,挺持出倫。帶煞,則少年剛勁,四十之後漸成純德。玉霄寶鑑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復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不嫌衆水,只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尅,其患難逃。五行要論云:甲戌火為印為庫,含至陽藏伏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夏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氣湮鬱而不發,藉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發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閻東叟云:乙亥火自絕,含明敏貞靜之氣,葆光晦跡,寂然無形,稟之得數者,為玅道高人,吉德君子。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衆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論云: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為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論云:丁丑乙酉,在數為渙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槖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為貴達崇顯之士。
戊寅,受傷之土。最為無力,要生旺火,以資其氣。忌己亥庚寅辛卯諸色木尅,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論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氣,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謂陽靈襲中,福慶之辰。貴格得之,道德蓋世,貴極人臣,惟親王貴公子多於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壽遐遠,始終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貴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來,以致其福。五行要論云:己卯自死土,建於震位,風行雷動,散為和氣,德自冲虛。稟之者類有道行,隨變而適,有養生自在之福,壽惟不利死絕,則為久假不歸之徒。三命纂局云:戊寅巳卯受傷之土,不可為木所損,其土無力。玉霄寶鑑云:戊寅己卯土,不宜見水,見水不為財。不畏木,見木愈堅。戊寅承土德旺氣而含生火,得之主福壽綿遠,己卯不宜再見死絕,見則凶。
庚辰,氣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喪其器。病絕火無害,若甲辰乙巳火,惡不可言。亦不能尅衆木,蓋我氣亦聚耳。閻東叟云:庚辰之金,具剛健沈厚之德,稟聰明疏通之性,春夏禍福倚伏,秋冬秀穎充實,入格則兼資文武,帶煞則好弄兵權。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體氣完備,炎烈熾化而不亡。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蓋金生於巳,而不能生。敗於午,絕於寅,而氣散。復見生旺之火,烏可當之。五行要論云:辛巳金為自生學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三吉,入貴格則主學行英偉,致身清貴,常懷濟物之心。玉霄寶鑑云:庚辰辛巳,未成器金,宜見火。兼辛巳是自生,巳為火,得之者光輝日新。
壬午,柔和之木。枝幹微弱,木能生火,卻忌見火多,多則燼矣。雖生旺之金亦不能傷,蓋金就我敗,得金反貴。水土盛者亦貴。惟忌甲午金傷之。五行要論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絕則魂遊而神氣靈秀,稟之者挺靜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謂靜而有勇,延年益壽。
癸未,自庫之木。生旺則佳,雖乙丑金不能衝破,各歸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五行要論云:癸未木為正印,挺文明吉會之德,稟之者類抱間世之才,享清華之福。玉霄寶鑑云:壬午癸未謂之楊柳木者,蓋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葉稠,得其時則富壽,非其時則貧夭。
甲申,自生之水。其氣流衍,宜有所歸,亦藉金生,不忌衆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論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學堂,得之入局,主智識聰慧,妙用無窮。
乙酉,自敗之水。假衆金以相之,蓋我氣旣弱,藉母以育,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則夭折窮賤。
丙戌,福壯祿厚之土。木不能尅,忌見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則貴不可言。
丁亥,臨官之土。木不能尅,嫌金多,須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論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數,內剛外和,稟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濟之以水火旺氣,能建功立事,敢為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曰神龍之火,遇水方貴,為六氣之君火也。五行要論云:戊子含精神輝光全實之氣,作四時保生之福,入貴格則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貴終吉。
己丑,為天將之火。又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氣,發越峻猛,貴局乘之,為將德、為魁名而建功。燭神經云:丑,胎養之火,其氣漸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濟物之功。
庚寅辛卯,歲寒之木。雪霜無以改其操,况金能尅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閻東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則氣節挺拔,建功立事,生於秋則狂狷折剉,勁氣不伸。
壬辰,自庫之水。若池沼水積之地,忌金來決破,若再見壬辰,是謂自刑,別辰無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過,汗漫無歸。五行要論云:壬辰水為正印含清明潤沃之德,稟之者含容弘大,心識如鏡。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類姦詐無德。
癸巳,為自絕之水。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壯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源泉混混,盈科而進也。五行要論云:癸巳乙卯,自絕自死之水,乃至陰退藏,真精嗇養,凝成貴氣,貴局乘之,類是妙道君子,夙體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敗之金,亦曰強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論云::甲午金為進神魁氣,具剛明之德,秋冬則吉,春夏或凶。入貴格,主科場建統衆之功,非時帶煞,則暴戾尅忍,寡恩少義。燭神經云:甲午金傷強悍,或抑之,乃沈潛。註云:沙石金剛礦喜殺,抑之者,火革之也。鬼谷遺文云:甲午愛官鬼。李虛中云:甲午金傷強悍,壬子木失之柔,或壬子得甲午,或甲午得壬子,陰陽專位,卻有炳靈。
乙未,偏庫之金。亦火制而土生之,則福壯氣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論云:乙未金,在數為木庫,又為天將,具純仁厚義之德,無往不吉。貴格得之,是不世之英傑,魁鎮士倫。常格得之,帶煞衝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壽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氣極微,假木相助,其氣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閻東叟云:丙申病火,以木為文明之德,以水為曠達之性,以土為福慧之基,惟金為暴虐,縱有吉辰,革為不和之氣。五行要論云:丁酉火自,死含韜晦寂靜之氣,外和內剛,貴格乘之,類為有道君子,自然之德行。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見土,若納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尅,蓋金氣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見水多木盛而為貴格。閻東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獨立,和之以水火旺氣,則有英明秀實之德。入格則文章進達,福祿始終,然乘天將之氣,主備歷艱險,節操不移,方見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衆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見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貴。五行要論云:己亥木自生,挺英才秀拔之德,得之於特達處,類皆清貴少達。閻東叟云:己亥之木,得時則清貴,非時則辛苦。
庚子,厚德之土。能尅衆水,不忌他木,蓋木至子無氣,若遇壬申之金,謂之明位祿,其貴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衆木不能尅,蓋丑為金庫,丑中有金,見木何傷?玉霄寶鑑云:庚子辛丑,土愛木而惡水,見木為官,見水不相宜。閻東叟云:辛丑己酉之土,中含金數,厚德性剛,和而不同,上下濟以水火旺氣,則威名功烈,見為果敢。
壬寅,自絕之金。癸卯,氣散之金。若見衆火則喪氣,惟水土朝之則吉。五行要論云:壬寅癸卯為虛薄之金,具仁柔義剛之德,秋冬剛健無凶,凶為吉兆,春夏則內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貴格則志節英明,帶煞則凶暴不能終也。三命纂局云:癸卯自胎之金,若逢丙寅丁卯爐中之火,不為鬼以胎金,爐中成器故也。
甲辰,偏庫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謂同氣之求,以資其不足,若見戊辰戊戌木生之為貴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論云:甲辰為天將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氣,入貴格則為特達為文魁,利秋冬,不利於夏。
乙巳,臨官之火。水不能尅,蓋水絕於巳,得水濟之,則為純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論云:乙巳火含純陽巽發之氣,光輝充實,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銀漢之水。土不能尅,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過,反傷於萬物,死絕太多,又不能生萬物。五行要論云:丙午至崇之水,體南方溫厚之氣,稟之者類有道氣虛變,穎異有為,魁衆出倫,丁未具足三才全數,得冲正之氣,稟之者主精神氣全,性根高玅,盡變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木絕於申,不能尅,若見金水多助,則富貴尊榮之格也。
己酉,自敗之土。其氣不足,藉火以相助之,見丁卯丁酉火則吉,切忌死絕。畏辛卯辛酉木,災蹇夭折。
庚戌、辛亥,堅成之金,不可見火,恐有所傷,若得水土相之為貴。閻東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剛烈自恃之暴,秋冬庶幾沈厚,春夏動生悔吝,君子執兵刑之權,小人恣獷悍之性。辛亥金稟乾健純明中正之氣,春秋冬三時吉,夏七吉三凶。貴格乘之,體仁守義,若帶刑殺,肆暴貪功。
壬子,專位之木。癸丑,偏庫之木。遇死絕則富貴,生旺則貧賤。水多則夭折,金多土盛為佳。五行要論云:壬子幽陰之木,陽弱陰盛,柔而無立,類仁,水德用事,惟對以丙午水,則為水木冲粹之德。類入神仙異士,標格非常流也。燭神經云:壬子之木失於優柔,其或揚之,仁而高明。註云:壬子木在水旺之鄉,假子中水滋潤而生(假子中得微陽之氣而生),柔脆易折,則自敗木也。揚之者,欲得火旺之氣(欲得火土之氣),益之使敷榮,則仁勇而高明。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雖然死病,土不能尅,蓋支干二木可以制土,若見壬寅癸卯之金則為優裕。五行要論云:甲寅壬戌二水為伏逆,陰勝於陽,主姦邪害物,惟濟之以火土損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庫之土。厚且壯,喜甲辰火,惡戊辰木,此土凡木不能傷,蓋丙火也,辰為火偏庫,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論云:丙辰土為正印,建五福吉會之德,稟之者,類皆亨大有為,不貴即富。惟犯衝者多為僧道。
丁巳,自絕之土。又不為絕,蓋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鄉,乘天屬之恩,故不為絕。木不能尅,火多益佳。玉霄寶鑑云:丁巳含東南火德旺數,得之者含容福壽。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庫之火。居離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氣極盛,他水無傷,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閻東叟云:戊午自旺火,含離明炎上之氣,無情治物,動違於衆,秋冬得之,濟以水土旺氣,則豁達高明福力堅。壯春夏乘之以金木,雖騰光迅速,命非久常。五行要論云:己未衰火,含餘藏寶之氣,春夏之月,運入沈潛之鄉,則明達峻敏,福慶深遠,夏得之非和氣也,秋得之則先吉後凶。
庚申、辛酉二木,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見金,致毁其器,若見甲申乙酉水則入格。玉霄寶鑑云:庚申自絕木,為魂游神變,遇此日生者,類非凡器常格,主賦性穎異,家族不羈,入貴格則是英傑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困金鄉,乘之者涉世多艱,惟對癸卯金則剛柔相濟,挺拔出羣,決取巍科。燭神經云:魂貴天遊,故庚申之木不嫌於死絕,獨坐而守庚申是也。註云:庚申自絕木,木於五臟屬肝,肝藏魂,木休絕則魂遊於天,故庚申之木不嫌死絕,所以貴於天遊。鬼谷遺文云:辛酉期生旺。註云:辛酉氣絕之木,欲生旺以為榮。
壬戌,偏庫之水。癸亥,臨官之水。名曰大海水,蓋支干納音皆水,忌見衆水,雖壬辰水庫亦不能當,不忌他土,死絕則吉,生旺則汎濫而無所歸也。玉霄寶鑑云: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氣伏而不順,惟以火土損益之,乃成大器。癸亥具純陽之數,內體至仁,稟之者天資夷曠,志氣浩然,發為功業利澤,日時帶煞則凶狡之流。
又曰:丙戌之土,為福隆厚,火鍾於此故也。己未庚辰戊辰丁丑與此同義。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氣,各有所養,此五者福壯厚,以上有鬼所傷不為害,氣成故也。李虛中云:丙戌尤異,以戌又為土之本位,而尤旺盛。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發旋即歸燥,竟焚和而為咎。乙巳臨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氣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為溫燠之氣,為濟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復得陽位,則作凶。生仲夏,為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雖死絕,卻清明而妙佳,火死絕而內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絕而湛然清徹,可燭鬚眉,故卻清明而妙佳。李虛中云:四位水火雖死絕,卻清明而妙佳,觀天乙貴人,自可見矣。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為臣不強,五行屬五音,宮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過則臣強,角太過則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宮,以殺商角。庚申者,角木自絕也。壬寅者,商金自絕也,性情得忠順之道(皆使得忠順之道),故事君不逆,為臣不強,所以自紫微鸞臺鳳閣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為之,為之亦不能久,獨臺諫則可。若金木生旺而逢尅破,則不然。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還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還不死。
土生申,而不生於庚申。水生申,而不生於戊申。火生寅,而不生於甲寅。金生巳,而不生於乙巳。木生亥,而不生於辛亥。蓋生處而反受制故也。得之者夭壽。
木死卯,而不死於癸卯。土死卯,而不死於丁卯。木死午,而不死於丙午。金死子,而不死於庚子。火死酉,而不死於辛酉。蓋死處得生也,若得之者長壽。
戊子支干旺於北方,乃水之位,納音屬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龍不能有之。丙午支干旺於南方,乃火之位,納音屬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無不貴。蓋火中出水,水中藏火,水火旣濟,精神運動必靈異於人矣。李虛中云:丙午天上之水,銀漢有之,即十二辰之天后也,得之者高明豁達,穎異不凡。戊子水中之火,神龍有之,即六氣之君火也,得之者自神而明,沈幾先物,二氣兼得尤妙絕。其餘諸氣,凖此詳之。辛丑之土,不嫌於木。戊戌之木,不怕於金。何以辯之?丑中金庫,木不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內,尚未萌芽,不見其形,是土盛木弱。餘皆倣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宮雖為鬼,而金絕在寅,故不為鬼。木至巳宮,而巳有生金尅木,故不為鬼。若庚寅木逢壬申金,相衝相尅。餘皆倣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養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土自盈,不忌木鬼。蓋木至午死,申絕,子敗,又自強之土何傷?餘皆倣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氣壯,不嫌於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靂之火,神龍有之,蓋有水則雷方鳴。若逢丙午丁未天上水,則有所忌,有相戰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傷,則主六根不足,有始無終,如丁巳見癸亥,壬子見戊午,餘皆倣此。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異,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蓋火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時。戊午乃旺極之火,喜於申,見天馬相資也。其神頭祿者,(即十干專位祿)乃陰陽專位,天地神會也。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敗,剛柔相推,有無合化。故壬子之水應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實南宮之離,所以丙午得壬子不為破,丁巳得癸亥不為衝,是水火相濟之源,有夫婦配合之理,坎離為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則先後火水有未濟之象,不如丁巳見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庚申辛酉之金,應西方之兌。甲寅乙卯之木,象東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為刑,乙卯得辛酉不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體,明左右之神化也。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間不合,若能全合,則神之化生以無間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不為元辰變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為魁罡相會,乾坤厚德,覆載含生,不得以為反吟,戊辰戊戌不為衝,土得正位,干守元會也。
己丑己未是貴神守忠貞,此四真土,有萬物始終之道,非大人君子,孰能備此德,况神頭祿,各有神以主之,左右運動於六合之中,盈縮於吉凶之變也。
己丑土為天乙貴人,己未土為太常福神,解百煞之凶。若得之,當用為橫財之喜。
戊辰為勾陳,戊戌為天空,土之神多遷改,居帥外藩,出鎮邊防,有不常矣。
丁巳為螣蛇之神,凶以凶用,吉以吉承,多熒惑之憂,有滑稽之性。
丙午為朱雀之神,應陽明之體,文詞藻麗。
甲寅為青龍之神,博施濟衆,得四方之利。
乙卯為六合之神,主發生榮華,和弱順黨。
壬子為天后之神,主陰騭天德,容美多權。
癸亥為玄武之神,乃陰陽終極,有潛伏之氣,從下如流,雖有大智,非軒昂超達之士,順則安平,逆則姦宄。
庚申為白虎之神,利於武而不利於文,有抱道孤騫之性,善中嚴外,色厲內荏,有仁義,好幽僻。
辛酉為太陰之神,懷肅殺之氣,有清白之風,為文章利口,不世之才,然更各以親疎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禍福。

甲子乙丑海中金

海中金者,寶藏龍宮,珠孕蛟室,出現雖假於空衝,成器無藉乎火力。故東方朔以蛤蚌名之,良有理也。妙選有珠藏淵海格,以甲子見癸亥,是不用火,逢空。有蚌珠照月格,以甲子見己未,是欲合化互貴。蓋以海金無形,非空衝則不能出現。而乙丑金庫,非旺火則不能陶鑄故也。如甲子見戊寅庚午,是土生金。乙丑見丙寅丁卯,是火制金。又天干逢三奇,此等格局,無有不貴。舊説甲子乙丑俱喜見爐中火。丙寅旺火,不喜木助。丁卯敗火,卻宜木助。覆燈、山下、山頭諸火,性微不能煉金,故宜木助。天上火不能尅金,須假凡火,再得水濟,無衝破為佳。霹火就位相尅,性主昏蒙,運如再犯,大凶。見木則無造化,以此金未能成器,不能制物故也。若月日有火而時遇木,卻以財論,則吉。井泉、澗下、大溪、天河等水,無火,俱不宜見。海水亦不宜。然以妙選論之,則為貴格。據理,甲子見癸亥,逢生趨乾,何不可之有?路傍、屋壁、城頭、大驛諸土,在日時柱中,天元支辰納音俱無火制,主賤,中年夭。余見亦未然,以庚午辛未,戊寅己卯二土,造化有情故也。如甲子見庚午,坎離相濟,見辛未,官星帶貴。乙丑見庚午,官貴互換。甲子見戊寅,絕地逢生,見己卯,天干合化。乙丑見戊寅,亦絕地逢生,見己卯則歸祿帶財,餘土又當仍分年年上祿馬貴人方准。沙土埋金,誠不宜見,有火亦不吉,柱中逢金,砂鑞原未成器,海中又未成器,彼此無益,故無火不宜。劒釵已成器金,相見有助。玅選謂之脱體化神,主貴。箔金亦好。如甲子見甲子,乙丑見乙丑,同類相資,柱中喜見一寅,見戊寅謂之崑山片玉,如甲子見乙丑,謂之干支連珠,非得火煉不可。即子平金神格之義也。

壬寅癸卯金箔金

金箔金者,潤色盃盤,增光宮室。打薄須藉乎別金,描彩必假乎水力。此金甚微,非木則無所依,木以平地為上,有此不宜見火,有火主夭。遇太陽為日間之顯,二火相反,不宜同見。山下山頭,有清水助之亦吉,惟忌爐火就位相尅。此金體薄,不能反源,定夭。限運同論。井泉、澗下、天河水清,日時喜見,須月令有木方吉。溪流、大海水濁,見溪流主漂蕩,見大海無木為基,主凶。殘金遇劒鋒、釵釧可以裝飾,有輔成造化之理,故喜見。砂海白鑞無益,有火濟之亦吉,無則終凶。城頭壁上二土,有靠安身。城頭多主寄人,壁上加木則貴,再遇燈火,輝光照耀,主權貴。丙戌土中藏火,干支卻不宜太炎,亦為貴格。考玅選,金命而遇戊寅,崑山片玉格也。癸卯而遇己卯,玉兔東升格也。與前海金同。

庚辰辛巳白鑞金

白鑞金者,崑山片玉。洛浦遺珍,交棲日月之光,凝聚陰陽之氣,形明體潔,乃金之正色也。此金惟喜火煉,須爐中炎火。然庚辰見之,若無水濟,主貧夭。辛巳卻以貴論,緣巳是金生之地,見丙寅,化水逢貴故也。山下火生,早主榮貴,亦須水助方得。井泉、大溪,俱為貴格。庚官在丁,辛官在丙,故庚見丁丑官貴俱全。辛見丙子,不如癸巳更清,不貴即富論。中見木,逢多無益,以此金不能相尅,若柱枉遇無氣之火,卻要木生。有祿馬貴人方吉。見土只宜磨砌,方成器物,則吉。別土無用,金忌海砂為汨沒,日時逢火則榮,若見清金,加水相助,火亦不愛,只怕衝刑。玅選有嘯風猛虎格,以此金日時遇辛巳或乙巳是也。

甲午乙未砂中金

砂中金者,剛形布地,寶質藏砂,真敎淘洗為珍,必須因人始貴。此金非爐火則不能制,但甲午見丙寅,寅中火生,寅午合局,柱無長生之土則燥,更值木助主疾夭。丙午納音雖水,而支干純火,如逢尤凶。山頭、山下、覆燈三火旣有木生,尅制此金,又須清水濟之,決主少年榮貴。戊子己丑,龍火相逢,子午有交媾之玅,甲己有合化之理,主貴。雜以凡火則不為奇,見水惟宜井泉、澗下、天河、清淨則吉,長溪大流,動而不靜,並見則金泛不安,海水尤忌。見木有何關係,火衰卻喜生扶,更有祿馬貴人互換朝拱為上,如柱無火,逢一二木則危,若甲午見己巳,是謂採精金於黃磧,乃貴格也。金生於砂,得造化則吉,若更逢砂土,反有埋沒之憂。路傍、大驛亦在所忌,有火庶幾。城頭戊寅乙未喜見,謂之採精金於青沙,乃貴格也。惟丙戌之土中藏火庫,乃喜見之,金為同類,最喜清氣為上。海中、白鑞,有火制亦得。

壬申癸酉劒鋒金

劒鋒金者,白帝司權,剛由百鍊,紅光射於斗牛,白刃凝於霜雪。此金造化,非水不能生,大溪海水,日時相逢為上格。井泉澗下,有霹靂助,或得乙卯之雷,方好。若無雷霹,亦金白水清格也,秋生更吉。日時遇長流,在壬辰,為寶劒化為青龍,癸巳亦得。此劒不能通變,然癸丑為劒氣衝斗,最吉。松柏楊柳亦吉,但多聚散。大林平地,嫌有土制,主勞苦。火見神龍,陰陽交遇,如壬申逢己丑,癸酉逢戊子,方為上格。遇天上爐中二火,無水救,則夭。諸土見皆不吉,以其埋沒。只壁上城頭有磨鋒淬礪之用,此二土則可。金喜同類,如壬申見壬申,癸酉見癸酉,有木制之,是謂盤根錯節,所以別利器也。無木主帶疾,海砂白鑞,此三金,內乙丑獨吉。釵釧成器,相見亦宜。若柱有未成之金,無加於劒,故最忌之,見則性蒙猖狂。戌則金混雜,時中卻宜火勝,大抵劒鋒乃金之最利者,只宜水潤,不宜火刑,如見寅巳三刑全者大凶。

庚戌辛亥釵釧金

釵釧金者,美容首飾,增光膩肌,偎紅倚翠之珍,枕玉眠香之寶。此金藏之閨閣,惟宜靜水。井澗溪流,見之皆吉,多見則氾。海水貧夭,天河辛亥見之無妨。丙午真火,庚戌所忌,以午戌湊成火局,有傷此金故也。太陽火,日生顯耀。覆燈火,夜間顯耀,故皆宜見。但甲辰乙巳與庚戌辛亥相衝,陰陽交見為玅。戊子己丑與丙午丁未相持,二火忌疊見之,非貧即夭。爐中火,庚戌最忌,辛亥見之,丙辛化水,稍吉。山下山頭俱不宜見,若有水濟亦可。柱中有木,此金入於匣中,有福貴方吉。土見砂中,相生相養,更有澗下水助,榮華富貴。金喜劒鋒,則成造化。箔金增光釵釧,須假微火濟之,除此二金,別金無用。若命中只有金水,更無夾雜,為金白水清,在活法推之。

戊子己丑霹靂火

霹靂火者,一縷毫光,九天號令。電掣金蛇之勢,雲驅鐵馬之奔。此火須資風水雷,方為變化。若五行得值一件,皆主亨通。如日時見大海,癸亥為引凡入聖。己丑為上,戊子次之。見大溪乙卯,為雷火變化,己丑為吉,戊子忌之。辰巳為風,運中遇之尤佳。天上水名為旣濟,主吉,遇之者,稟性含靈,聰明特異。長流無用,澗下雖就位相尅,此神火也,不忌有風亦顯。五行見木,辛卯有雷,大林有風,平地有天門,與此火相資,餘木無用。土見路傍,加巽則吉。砂中丁巳有風,己卯有雷,得泉助之,亦主貴顯。劒金加水,海金遇風,鑞金逢澗,皆吉。餘金無用。見爐中,丁卯為吉,戊子逢丙寅太燥,性凶,主夭。己丑見丙申,卻得戊子忌之。燈火,東南巽地,有風最宜,戊午己未天上火,日時遇之,防刑尅。再考玅選有烈風雷雨格,即霹靂見天河是也。有天地中分格,即戊子見戊午是也,有雷霆得門格,即戊子己丑,日時遇卯是也。三格純戊午,與前説不同。

丙寅丁卯爐中火

爐中火者,天地為爐,陰陽為炭,騰光輝於宇宙,成陶冶於乾坤,此火炎上,喜得木生,惟平地之木為上,以丙寅見己亥,謂之天乙貴。見戊戌,謂之歸庫,故吉。丁卯次之。然丙寅火自生,無木庶幾,丁卯火自敗,若無木則凶,且此火以金為用,更得金來,方應化機,但丁卯無木而更遇金,主勞苦之命。夫寅見木多,火炎而無水制,主夭。卯見三四木不妨,如庚寅辛卯,就位相生。壬午癸未,化為真火,寅見之,多主凶暴或疾夭。若天地元有水制,亦主中壽。丁卯無妨。此火雖喜得金為財,內劒金,寅見之稍可,丁卯火旣自敗,又到申酉而死絕,如何能尅?非貧即夭。海中砂鑞諸金,須資木生,方喜見之。釵箔無用,見土,須先有金與木,卻喜土以宿之,不至太燥。如城頭屋壁皆成器之土,方好。見水,命中先愛木,不然火多喜逢之,天上清水,寅命遇之為吉,卯中無木則嫌。大海,丙寅見壬戌為福庫,見癸亥為官星帶合,半凶半吉。井澗溪流皆凶,有木,不在此論。火見同類,若日月上衰敗則吉,霹靂火本自無益,若得木生,更日時有海水則宜。無木遇水凶,天上火須有屋土遮之,燈火巽風,又為鼓舞亡神,須兼造化斷。如丙寅丁酉己酉丙寅,火為無氣,不失大貴。如丙寅甲午己巳丙寅,則漂氾不安。

甲辰乙巳覆燈火

覆燈火者,金盞啣光,玉臺吐艷,照日月不照之處,明天地未明之時。此火乃人間夜明之火,以木為心,以水為油,遇陰則吉,遇陽則不利。凡日時最忌再見辰巳,地支有衝,恐風吹燈滅,主夭。或以戌亥子丑為陰,或以自未至亥為陰,五行見木為根本,凡木皆好,更得官星祿貴相扶,干頭化水尤吉。限運遇相助,主大貴。水以井泉澗下為真油,長流假油。妙選有暗燈添油格,即此理也。大海河水則不可以為油,遇者主尋常。大凡此火見水須資木,不喜長生旺氣水,太氾反凶。命值箔金照耀,最為清貴,亦須水木相資,方能顯達。砂中釵釧二金皆吉,劒鋒一金謂之燈花拂劒,尤吉。鑞金不宜,五行見土,須防尅破。若壁土可以安身,屋土可以覆庇,日時並見,主福貴。砂土有木亦主衣食,餘土無用。火愛同類,卻怕風吹,霹靂為龍神變化之火,必帶風來,此火難存。天上爐中二火相見最凶。再考玅選有魁星格、指南格,以甲辰生人,日時遇午未為是。有火土入堂格,以此火怕風,日時遇丙戌丁亥屋上土,則燈在屋中,更得添油尤貴。

戊午己未天上火

天上火者,溫暖山河,輝光宇宙,陽德麗天之照,陰精離海之明。戊午為太陽則剛,己未為太陰則柔。或以為夏日則剛,冬日則溫,誣也。俱要戌亥為天門,卯酉為出入之門,東南為行陸之地,則吉。此火見木,謂之震折,要日時有風與水,方得。大林木有辰巳,松柏石榴有卯酉,故惟此三木主貴。午見木多猶可,未三四木,勞苦之命也。見金且能照耀,不能尅濟,釵金有戌亥,箔金有寅卯,主吉。劒金為耀日月之光,必主少年登第。餘金則殃。水宜澗下,須戊午見丁丑,己未見丙子,陰陽交互方為福貴。柱中更有木滋生,富貴雙全。大溪有乙卯,井泉有己酉,出入得門,皆吉。天河雨露相濟,不以就位尅論,戊午見丁未亦吉。丙午則不明,火愛燈頭,再有別火則燥,霹靂帶雲雨,則日月無光,故主昏蒙。爐中午忌丙寅,以午為剛火,纔見丙寅,便為火生之地,若無清水解救,主犯刑凶死,丁卯稍可。土見砂中,有巽風相假,路傍城屋皆吉。柱中更有金木資助尤吉。考玅選戊午遇卯,己未遇酉,為日月分秀格。而卯以乙卯辛卯為正,己卯丁卯次之,酉以乙酉癸酉為正,己酉丁酉次之。有日出扶桑格,即日分秀,再見巳午日時。有日輪當表格,以戊午生於午月,逢巳午日,又以戊午見戊子,為坎離正位。有月生滄海格,即月分秀,而酉得乙癸是也。有月照寒潭格,是取壬癸亥子納音屬水為潭,然必秋生為貴。有月桂芬芳格,是己未生人,柱有三四木拱集,與桂林一枝同,桂林以少為貴,芬芳以多為貴,義各有所取也。再考凶格中,太陽損明,戊午不禁於水溢,是嫌水盛,太陰薄食,己未豈堪於土多,是嫌土重也,須如是並參,方盡其理。

丙申丁酉山下火

山下火者,草間熠燿,花裏熒煌,寒林綴葉之光,隔幔點衣之彩,方朔以螢火名之。故玅選有螢火照水格,遇秋生則貴為卿監。是以此火喜水,地支逢亥子或納音水,更遇申酉月是也。或以山下之火最喜木與山,更得風來增輝為貴,又不以螢火論矣。大林木,有辰巳為風,桑柘木,有癸丑為山,松柏平地最吉,更得風助,主貴。若風多吹散,主夭。水愛井泉澗下,有木相資,主爵位崇顯。大海水不宜,然有山亦應貴格。寅卯為東方木旺火生之地,只甲寅水吉,乙卯為震,有風見之不佳。若無火無山,更加霹火主夭。天上水為驟雨,此火不宜相見,若先得山水滋助,亦無大害。命裏有金,以清秀為吉,無木多逢,以竊氣論之。乙丑為山,主貴。餘金若無尅破,遇貴人祿馬,只以財論。土見砂中,辰巳有風,若有木有山加助,主大貴,無則虛名。火忌太陽霹靂,燈頭是巽,主光顯,大都五行有火,須資木則吉,限數喜忌,俱依此斷。

甲戌乙亥山頭火

山頭火者,野焚燎原,延燒極目,依稀天際斜輝,彷彿山頭落日。此乃九月燒荒,衰草盡爇之火也。大槩宜山木與風木,喜大林松柏,以辰巳有風,寅卯歸祿,更得癸丑為山上木,主貴。無山則木無所依,火無所見,縱有風亦不光顯,餘木無用。只以祿馬看。水宜澗下,名為交泰,主吉。井泉清水,有木助之亦吉。大溪,甲戌見甲寅,乙亥見乙卯,卻真祿,俱吉。天上須有雨露,而火到午未得地,再得清水濟之,不至於燥,主福,不然則夭。大海就位相尅最凶,有山逢之稍得,日時見金為財,須有山木助之則吉,無則凶。見土惟砂中有巽,能揚此火,別土無益。大凡此火無木見土,多是下賤之命。見火,爐中太炎,霹火凶害,太陽昏蒙,山下戰刑,皆所不宜,命帶二三火,如限數逢木,主禍生不測或夭。大都此火,大怕刑衝。

壬子癸丑桑柘木

桑柘木者,繒綵鎡基,綺羅根本,士民飄飄之袂,聖賢楚楚之衣。此木供蠶為弧,其用甚大,最愛砂土,以為根基。又以辰巳為蠶食之地,不宜刑衝互破。路傍大驛二土次吉,餘土無益。水喜天河為雨露之滋,長流溪澗井泉諸水皆可相依,亦須先得土為基,更加祿貴為妙。滄海水漂氾無定,無土主夭。見火,燈頭最吉,亦以辰巳之中為蠶位故也。爐中,位居寅卯,木之旺地,天上霹靂二火,與此木干支有合化之情,有坎離交媾之妙,俱吉。但諸火不宜疊見。以金言之,砂中第一,劒鋒能修整此木為次,釵箔二金須得土為基,如逢衝破又凶。木喜庚寅辛卯,為以弱就強,以小變大,作貴格論。縱無砂土亦吉。平地柏榴無土則凶,大林乃東南蠶食之位,有土資生,主大貴。遇楊柳為桑柳成林,亦是貴格。須生春夏方吉。

庚寅辛卯松柏木

松柏木者,潑雪湊霜,參天覆地,風撼笙篁之奏,雨餘旌斾之張。此木藏居金下,位列正東,乃為極旺,最喜山為根基,水為滋潤。天河,雨露之水,可以滋潤。澗下,丁丑屬山,可為根基。丙子不如大溪水,有乙卯為雷,可以發榮,卻嫌風霹,有損折之凶。大海水,有山則吉,癸亥清淨,無山亦吉。若柱有平地,得屋土,則為已成棟梁,無用山水,無此二件,乃山間之茂木也,須要山水,命中有火,最忌。爐中就位相生,再加風木,灰飛煙滅,五行無水,主夭折。山頭山下太陽覆燈皆不可犯,寅人尤忌,戊午丙寅,以木不南奔,寅午三合火局故也。辛卯無害。霹火雖可滋生,運加凡火,主凶。土見路傍,似無足貴,若無死木,其福還真。驛土無山,貧夭。更加海水尤凶。金逢乙丑,為印為山,箔金就位自旺,主吉。劒鋒能削能斲,更得壁土相成,松柏相資,主貴。大林有風,楊柳會火,二木最忌。桑柘,癸丑為山,可以相助,石榴是辛酉金,反化死木,有造化卻吉。玅選有蒼松冬秀格,是以此木生人,月日時屬三冬為貴。有日合辛卯,月值庚寅二格,雖取戊午己未,生居夏秋,然專論此二木為貴。

戊辰己巳大林木

大林木者,枝幹撼風,柯條撐月,聳壑昂霄之德,凌雲蔽日之功。此木生居東南春夏之交,長養成林,全假艮土為源,癸丑為山,三命無破陷,最為福厚權貴。戊辰為上,己巳次之,土遇路傍為負載,戊辰見辛未為貴。己巳見庚午為祿,主福。壁屋二土再得劒金,則大林之木取為棟梁,成格最吉。無此,乃山間茂林之木也。此木無論死活,皆欲見土,如己人見甲,雖云化土,然不如辰戌丑未,土局純全為玅。若此木已死,在山之下,見甲戌乙亥燒之,主凶夭。燈火就位相生,乙巳不如甲辰更吉。霹靂太陽二火皆能長育,運中遇之亦吉。然二火嫌並見持勝,須有土為根基方可。水見天河,戊辰見丁未,為帶貴,雖無土與山,亦主有衣食,即靈槎入天河格也,生秋冬死絕方是。溪海二水重見主貧夭,有山稍得。玅選有蒼龍駕海格,是戊辰見癸亥為貴,澗下丁丑最吉,丙子不如。諸金俱不宜見,海中有乙丑為山,劒鋒得屋壁為本,餘金無用,逢之主夭賤。木喜桑柘,惟癸丑最妙,平地,還須得路傍土,謂之平林在野。松柏東方生旺之地,柱有癸丑而得松柏為密蔭,最佳。

壬午癸未楊柳木

楊柳木者,隋堤裊娜,漢苑輕盈,萬縷不蠶之絲,千條不針之帶。午未,木之死墓,壬癸,木之滋潤。此木根基惟喜砂土,見艮山則依倚搖金,遇寅卯則東方得地,辛丑有山,庚子不如,戊寅雖吉,己卯尤勝,丙辰丁巳卻嫌戌亥對衝,若見大驛,有丑為山邊之驛,稍可>無丑獨見此土主夭賤。路傍就位,復值死墓,日時遇之,主人卑弱。屋土,壬午見丁亥,丁壬合化則吉,丙戌不如。水見井泉長流大溪澗下皆吉,中間又分合化旺位尤吉。丙午丁未,丙丁真火,午未亦火,此木至午未已死墓,壬午見之大凶。癸庶幾。有別水濟之無害,此木午未已自有火,更見別火,恐引起傷壽。燈頭,乙巳有風,木折主凶。爐中寅卯本位,木旺反吉。霹火,如壬午見己丑,癸未見戊子,陰陽交遇,更有砂土為基,主貴。若子午丑未對衝則不為吉,金見本無造化,釵釧金箔卻喜成功。海鑞劒砂雖忌見之,其間輕重,當以祿貴德煞參詳。見松柏木為脱體化神之格也,主貴。桑柘癸丑為山,作倚傍成林,主吉。庚申辛酉,木旣死絕,又逢金尅,以弱遇小,其人必賤。玅選有花紅柳綠格,是以此木遇石榴,生於春夏,不以賤論。有楊柳拖金格,是以此木生於三春,而時得一金,辛亥甲子癸卯辛巳,最妙,乃壬癸祿貴之地故也。

庚申辛酉石榴木

石榴木者,性辛如薑,花紅似火,數顆枝頭纍纍,多子房內瑩瑩。干支純金而納音屬木,乃木之變者也。可以移盆內而糚做山,故喜成器之土,以為根基。城頭為上,屋上次之,然必陰陽交見,則丙辛丁庚互官,戊辛己寅互印,主吉。路壁驛砂四土,有山助之亦吉,若無何用?見金砂中最吉。箔金,干支水木而納音金,榴木,干支金而納音木,皆脱去本性而互換歸旺,以木旺寅卯,金旺申酉,各得其位,謂之功侔造化格,主大貴。海中乙丑為山,更逢水助則吉,或壁上城頭亦得,劒鋒就位相尅最凶。若先有砂金,能制其毒,亦不為害。水見天河,雨露相滋,井泉溪澗,清水澆灌,大海太氾濫,非貧則夭。有艮土稍得。太陽霹靂二火,雖喜,不宜並見。爐中寅卯旺位本吉,再加別火則凶,若此木生於五月,日時止帶一火,謂之石榴噴火,主貴。桑柘大林楊柳三木,皆喜見之。見桑柘,癸丑為山。見大林,戊辰脱體。見楊柳,花紅柳綠。皆主功名。見松柏則強,見平地則大,若無別物夾雜,則綠遶紅圍,亦主富貴。如得城土為基,水運為助,享福優游,最為長久。

戊戌己亥平地木

平地木者,初生萌葉,始發枝條,惟資雨露之功,不喜雪霜之積。此乃地上之茂材,人間之屋木。戊戌為棟,己亥為梁,最宜互換見之,須以土為基,土愛路傍為正格,更逢子午尤貴,以子午為天地正柱故也。屋壁城頭三土,以此木相資,中間有升化尤吉。砂驛無用,日時見之,主災夭。火愛太陽霹靂,最為顯耀,爐中遇木則福,燈頭無風則固,餘火無水則凶,此已成之木,不宜劒金,有木相資則可,箔金增飾光輝。又天干合地支旺,更有傍土為基,主大貴,餘金無用。水見天河為潤澤,主吉。溪海無山,俱凶。井泉澗下雖吉,內甲申合丁丑為山,遇之尤吉。木見大林,有風動搖,主壽促。桑柘癸丑最吉。壬子,己亥人見之為貴,戊戌人不堪,松柏木,倚輔平地為棟梁,更有土助主貴。大抵此木惡金而喜水土,若生三冬,時得寅卯,為寒谷回春,亦貴論也。

庚子辛丑壁上土

壁上土者,恃棟依梁,興門立戶,卻暑禦寒之德,遮霜護雪之功。此乃人間壁土,非平地何以為靠。子午天地正柱,逢之尤為吉慶,凡見木皆可為主,庚寅辛卯亦是棟梁,只申酉衝破,子卯相刑。大林有風,若無承載之土,加凡水,主作事難成,貧賤而夭。土愛路傍,謂之負載,屋上城頭可以護身皆吉。見火全無造化,太陽霹靂雖云照耀,到底蹇危,若命先己見木,遇火助鬼焚尅,運再逢之,主禍患夭折。柱有水救濟,稍得。水見甲申為最吉,乙酉次之,天上雨露亦吉,大海漂氾,此土何安,縱有根基亦凶。諸金惟愛箔金,命裏先有木神則貴,以其成宮室而金碧輝煌,非朝廷不敢用也。劒金傷害,餘金無用。

戊寅己卯城頭土

城頭土者,天京玉壘,帝里金城,龍盤千里之形,虎踞四維之勢。此土有成有未成,作兩般論。凡遇見路傍為已成之土,不必用火,若無路傍,為未成之土,必須用火。大都城土,皆須資木,楊柳癸未最佳,壬午則忌。桑柘癸丑為上,壬子次之。庚寅辛卯就位相尅,則城崩不寧,何以安人也耶。如見木無夾輔,只以貴人祿馬論之,見水有山為顯貴,甲申丁丑俱吉。天河滋助亦吉,惟忌霹靂大海,壬戌不忌,合化,俱以吉推。土愛路傍,防見諸火,大驛逢山須作貴觀,若獨見無根本,貧夭孤寒。五行見金,只有白鑞,怕巽二者相妨,餘金無用,亦須以貴人祿馬看之。

丙辰丁巳砂中土

砂中土者,浪回所積,波渚而成,龍蛇盤隱之宮,陵谷變遷之地。此土清秀,惟喜清金養之,更得清淨之土,主早貴。釵砂劒箔此四金清秀相助。如丙人見辛亥,為丙丁入於乾户,號曰駕海長虹。又有星拱北之論,皆貴格也。更得水相涵,尤為上吉。若無水,而時日得天上火照,亦可。如丙辰乙未癸酉戊午,此命有二金資養,卻全無水,得太陽火照,故貴。如丁巳癸卯己未壬申,此命二金資養,得天上火照,亦貴。然戊午太燥,己未稍緩,壽夭不同,水以井澗清潔為吉,若有金以養之,貴。如此土巳得金養,而日時有海水,便壞造化,癸亥輕清,丙人見之,限運逢,亦主顯榮,餘水無用。火喜太陽,在格號為朱雀騰空,主貴。山頭山下爐中覆燈諸火若無水濟,主壽夭。木愛桑柘楊柳,以此土能栽二木故也,餘木卻以祿馬貴人參之。如日中刑破衝尅之木,雖見有何造化,不如無為吉。五行最忌土相刑,路傍安身,有金木資生,亦主福慶。大驛往來最不宜見,縱有金水亦凶,餘土尤不為吉。

庚午辛未路傍土

路傍土者,大地連途,平田萬頃,禾稼賴以資生,草木由之暢茂。此乃火煖土溫,長養萬物之土也。故須假水為先,乃灌漑滋潤之論,次第尤宜水化為妙,更得金來相助,則禾稼成實。如庚午見甲申,辛未見乙酉,為祿。若無衝破,主早貴。天上水,雨露相滋,庚午喜見丁未,辛未喜見丙午,為官貴祿合之妙。澗下,庚午見丁丑,貴祿交馳。辛未見丙子,化水逢生。大溪,乙卯為雷,能發生此土,又乙庚合化,故皆主吉。長流大海二水,以其不能澆灌此土,故最忌之,主凶夭。火逢霹靂,庚午見己丑,貴祿交穿。辛未見戊子,印貴朝陽,皆吉。天上火,就位相生,太燥,則土反不能生物,有水潤之始得。若獨見,主夭。爐中火亦燥,亦主妨壽。燈頭有屋土,方應造化,名超凡入聖,不然亦凶。見木可以發生,然有貴人祿馬則吉,刑煞衝破則凶,只有庚寅木,此土逢之大好。大林不能勝載,如逢土位見丙辰丙戌辛丑辛未皆吉。若庚午見辛未,辛未見庚午,為二儀貴偶。無有不貴。釵釧砂中二金可以滋助清水,金水並見,大吉。若命已見水無金,運遇此金亦福。乙丑海金可為山論,若得天河清水助之,庚人大好。玅選有金馬嘶風格,以庚午甲午生人得辛巳時。有馬化龍駒格,又以午生人見辰時。有嘯風猛虎格,以庚辛生人得辛巳乙巳,俱以貴論。而水火土金似不相拘。

戊申己酉大驛土

大驛土者,堂堂大道,坦坦平途,九州無所不通,萬國無行不至。此乃位屬坤方,德乃厚載,輪天轉日,負海乘山之土也。發生萬物,以木為基,戊申長生之土,德厚無疆,見三四木皆能滋生,己酉自敗之土,木多則竊氣,大林合中逢衝,主夭。別木則吉。更以祿貴參之。井泉澗下二水清貴不燥,如戊申見丁丑或乙酉,己酉見丙子或甲申,謂之官貴,主吉。天河,丙午而己酉得之,丁未而戊申得之,亦為貴祿,主福長流。戊申見癸巳,己酉見壬辰亦吉,多逢則不寧靜。大溪,乙卯為東震發生之義,單見亦吉。海水對穿,土不能勝,日時遇,主夭。得山稍輕,內戊申見癸亥,戊癸合,申亥為地天交泰,反吉。火見太陽霹靂謂之聖火,最能發生此土,如逢水助,主顯達。其餘凡火,再逢木生之更燥,主凶夭。五行見土,惟路傍最宜,屋上壁上砂中縱先得木,亦為冺絕。城頭有水稍吉,命若有金,清秀吉。釵釧得辛亥,金箔得壬寅,戊申遇之,柱中更加水助,乃地天交泰,水遶山環,大格主貴。己酉見庚戌癸卯稍次,砂金造化亦同劒金,須候木得用,不然無益。

丙戌丁亥屋上土

屋上土者,埏埴為林,水火旣濟,蓋蔽雪霜之積,震凌風雨之功。此土瓦也。非木無以架之,故以木為根基,平地為上,大林次之,餘取天干化木亦吉。只怕衝破,此已成之土,不宜見火,爐中丙寅最凶,丁卯稍可。太陽霹靂可取相資。山下山頭有木生之,則禍。燈頭,丙戌見乙巳為上,丁卯見甲辰次之,謂之火土入堂格。若柱中木多,亦不為吉。水宜天河井泉澗下皆吉,如先得平地木成格,大貴。溪流無木多夭。若丙戌而得癸巳,丁亥而得甲寅,則又別論。再看日時所成造化何如,大海無山則不宜見土,土見路傍,如丙戌得辛未,丁亥得庚午,陰陽互見,更假木為基,主貴。壁土亦宜,餘則汨沒。若缺木而三刑聚,縱是二土亦凶。砂土獨丁巳不妨,金惟劒鋒釵釧最吉,丁見壬申,天干化木,地支乾坤清夷。丙見辛亥,天干化水,地支丙入乾戸,皆大貴格。若丁亥見庚戌,丙戌見癸酉,則不為吉。箔金有粉飾之用,亦吉。餘金無用,當以貴祿參詳。

丙子丁丑澗下水

澗下水者,山環細浪,雪湧飛湍,相連南北之流,對峙坎離之脈,此水清澄,喜見金養,砂中劒鋒二金最宜,釵釧庚戌丁丑不宜。以丑戌相刑。辛亥見丙子,則丙辛化水尤貴。餘金以祿貴參之,取其資生,惡其衝破,見木一位不妨,二三則主勞苦,亦以貴人祿馬參之,命中見土,主人多濁,天元若木,或化水則主清吉。砂中屋上二土,其氣稍清。路傍大驛則濁甚矣,主財散禍生。如辰戌丑未土局,其凶尤甚,以水濁土渾故也。火見太陽雖炎,中間有旣濟未濟之論,霹靂就位相爭,最所不宜,若二火並臨,無金資助,主荒淫。有金別論。山下山頭亦吉,若並臨時日,則嫌命中遇水反成漂蕩。見天河為引凡入聖,見大海為福貴朝宗,皆吉。獨丁丑見壬戌則丑戌相刑,丁壬淫合,主風聲不雅。大溪性急,長流不靜,皆不為吉。大抵此水須以金為主,而無火土夾雜,再得甲寅乙卯之水,則源遠流清,真君子人也。

甲寅乙卯大溪水

大溪水者,驚濤薄岸,駭浪浮天,光涵萬里之寛,碧倒千山之影。最喜有歸有養,遇坎則為有歸,得金則為有養,所嫌者,日月時中有申酉衝動,或辰巳風吹,主飄流。井泉水淨而止,澗下有丑為艮,天河沾潤,大海朝宗,此四水皆吉。長流有風獨不宜見,此水以清金為助養,惟釵砂最宜,鑞金亦清,若有釵金對衝則不宜。海中雖無造化,甲子屬坎,乙丑為艮,乃歸源之地,亦吉。箔金最微,不能相生,豈有超顯之理。劒金雖化,於大溪卻忌,卯雷巽風,主性不定。五行有土皆為無益。屋上城頭,壅阻此水。路傍稍可,亦不為奇。壁上獨辛丑為山,大驛惟己酉有合,戊申則衝,庚子則刑,皆不為吉。火見太陽雖假照燿,霹靂尤忌相逢,若二火互見,主貧。單見別論。木見此水,徒被漂蕩,惟桑柘木壬子有坎,癸丑為山,為水遶山環之貴。內甲寅人見壬子吉。乙卯人見癸丑吉,餘木以祿貴參之,尤忌衝破。

壬辰癸巳長流水

長流水者,混混無窮,滔滔不竭,就下必納於東南,順流自歸於辰巳。此水喜金生養,金要白鑞釵釧,以天干有庚辛真金,地支辰巳就位相生,戌亥為歸源之地,劒鋒純是金水,箔金水木居東,皆以吉論。海中砂中無取,嫌土蹇涸,而土有隄防之用,六土之中,取庚辛丙丁為吉,戊己無用。遇火則相刑,而有旣濟之妙。內壬辰喜見丁卯丁酉,癸巳喜見戊子戊午,以天干合化故也。燈頭癸巳,尤喜見甲辰。山頭,壬辰尤喜遇乙亥,化龍歸祿,取義更佳。逢木雖漂氾,而桑柘癸丑為山,楊柳癸未為園,年時得此水圍之,為水遶花堤,大貴格也。松柏石榴,天干有金相生,大林平地雖嫌有土,而癸巳見戊辰,壬辰見己亥,俱吉。水為同類,澗下則丁壬合化,天上則雨露相資。井泉大溪無益。海乃衆流所歸,而壬辰之龍得癸亥,則龍躍天門。春夏秋生為吉。或龍潛大海,則冬生乃宜,柱中須先得金為妙。又壬辰為自印之水,再見壬辰則刑,刑則自害,見戊戌則衝,衝則氾濫,主凶。癸巳自絕之水,名為涸流,若遇丙戌丁亥庚子辛丑之土,其涸可待,柱中如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吉。

丙午丁未天河水

天河水者,亂灑六野,密沛千郊,淋淋瀉下銀河,細細飛來碧落。此乃天上雨露,發生萬物,無不賴之。銀漢之水,土不能尅,故見土不忌,而且有滋潤之益。天上之水,地金難生,故見金難益,而亦有涵秀之情,生旺太過,則為淫潦,反傷於物。死絕太多則為旱乾,又不能生物,要生三秋,得時為貴也。水喜長流大海,內丙午宜癸巳癸亥,丁未宜壬辰壬戌,陰陽互見尤吉。大溪,乙卯為雷,井泉,己酉為貴,俱以吉論。火喜霹靂,為神龍之火,與此水相濟而倏忽變化,雲行雨施,豈有不貴。爐中火旺,大海水旺,如柱中得二火二水,上下相濟,謂之精神俱足,大貴格也。燈頭有風,山頭有貴,皆以吉論。又須以別水濟之方吉。天上就位相尅,則忌見之。木,石榴楊柳俱吉,大林有巽,平地有亥,亦吉。松柏石榴遇丙辛合化,亦以吉論。玅選有靈槎入天河格,是取死絕無根之木,柱無土培,則漂流天河是也,土雖不能尅,而柱逢庚午辛未就位相尅,土壅水滯,或水又冬生,則水結池塘,必主濁濫,餘土如砂中屋上皆吉。城頭大驛無用。壁上地支對衝亦壞造化。水金雖不能生,獨辛亥釵金卻屬乾天,水在天上,只此最吉,餘金亦取天干有庚辛壬癸者為用,甲乙無益,再以祿馬貴人參之始得。玅選又以水生人得庚子壬子,為雲騰雨施,生春則旱,夏則潦,冬則寒,獨三秋最吉。遇甲辰乙巳庚辰辛巳柱中有壬為雲,有辰為龍,為風雨作霖。若生冬月,是為霜凝薄露。日時喜遇寅卯,溫和之氣,可解斯凍,俱貴格也。

甲申乙酉井泉水

井泉水者,寒泉清冽,取養不窮,八家鑿之以同飲,萬民資之以生活。此水生於金而出於木,故喜見金為福。砂中有土性,與之最宜。釵釧清秀次之,鑞金與釵金相衝,故不宜再見。劒鋒申酉太旺,恐有氾濫之災。海金無取。乙丑為艮,山下出泉亦吉。此非木不能出,譬之桶論,故見木皆吉,如見平地大林,須假劒金削之方可取用。桑柘楊柳無用,松柏則互換歸祿,此其最吉。諸火陰陽互見則吉,霹靂名為入聖,太陽號為顯照,二火相見最吉,俱不宜並有則凶。諸土路傍砂中最吉,屋上有天門生水之源亦吉。城頭壁上與此水則無干涉。大驛,就位相尅,水為土掩,則井渫不食,須有木去之方可。水喜大海,為引凡入聖,天上澗下長流亦不為災。大溪,甲寅乙卯為吉,如甲申見乙酉,乙酉見甲申,官星互換最吉。如二水在年時,二木在月日,謂之水遶花堤,乃貴格也。

壬戌癸亥大海水

大海水者,總納百川,汪洋無際,包括乾坤之大,升沈日月之光。此水原有清濁,以兩般分論。壬戌有土氣為濁,癸亥干支純水,而納音又水,故清。壬戌人嫌山,以土氣太盛,有金清之,方吉。癸亥最喜見山,然後海水之性始安。澗下,丁丑為山,天河與海,上下相通,柱中有木為槎,則乘槎入於天河,極為上格。長流大溪等水畢竟皆歸於海,以海水不擇細流,故能成其大也。壬辰為龍歸大海,尤吉。中間又分陰陽互見,干支合化方可。井泉則有所制,與海不通,故不喜見之。諸金獨海中第一,以壬戌癸亥喜見甲子乙丑,砂中亦得,餘金又當以貴人祿馬參之。火喜天上,與海水相為照耀,最吉。霹靂,己丑為山,戊癸合化,柱得木火旺地亦吉。山下山頭覆燈諸火不宜見木,惟壬子癸丑壬午癸未俱吉。大林有風,衝動水性不安,平地厚載,則就位相得。松柏石榴,若無土制則漂泊無定,土愛路傍大驛,惟此二土足以振之不泄,况癸亥見戊申為天關地軸大格,日時遇此厚土,縱有風雷亦不為害。城頭己卯須資艮則吉,如逢霹靂則雷火變化,海水洶湧,亦主貧寒。

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結語

六十甲子,納音取象。其十干有可以為金,有不可以為金者,雖因所值之數不同,而五行類化類從之妙,其理亦不可不知。如甲乙庚辛壬癸,此三行者,可以為金,而丙丁戊己不與焉,庚辛元金,固為本家之物,壬癸非金也,又胡為金,以金水相生之理,而水亦可以為金,故世有水碧金明之物。甲乙之木,其質堅強,世有木化為石者,可以例見。故此二者,可以取象為金,與本家之物同也。丙丁屬火,燥剛不同,戊己屬土,柔剛不同,與金相反,自不可以金論。
戊己庚辛壬癸,此六干者,可以為木,而甲乙丙丁不預焉,以丙丁元火,所以焚木,自不可取。甲乙原木,胡不取之,殊不知五行中,金還金,水還水,火還火,土還土,獨木則變,以木資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脈絕而枯槁,則還水也。灼之為火,則還火也。腐之為土,則還土也。故不用木,所以脱體而化神也。六甲輪環所值之數,五行錯綜所得之理,自可以黙識矣。凡木皆水所生,其津液即水也,故壬癸可以為木,庚辛之質,其堅與甲乙同,故甲乙可以為金,而庚辛可以為木,互換交通,其理亦無二也。
丙丁甲乙壬癸取象為水,以壬癸原水也,丙丁其化也,甲乙之津液即水也。戊己之土所以尅水,庚辛之金所以燥水,氣有異也,自不可以水論。
甲乙丙丁戊己,取象為火,以丙丁原火也,戊己其化也,甲乙之生燃即火也。壬癸之水所以尅火,庚辛之金所以燥火,類不同也,自不可以火論。丙丁戊己庚辛,納音屬土,戊己原土也,丙丁之火化而為灰,灰即土也,庚辛之金混於土中,乃土之精氣所結,故皆可以為土。若壬癸之水潤下不凝,甲乙之木散上不止,自不可以土論。究其取象,有輕重、有大小、有剛柔、有氣味、有體質、有功用、各各不同,此又兼地支方隅之位,旺相休囚不同,而天干之所值,或從本象、或從化象、或從別象、天人交盡其理,生尅互成其義。此金所以有海中、沙中、金箔、白鑞、劒鋒、釵釧之別,而金之象無餘蘊矣。餘木火水土,可以例見。此納音取象所以為造化之妙也歟。
或曰五行之中惟水火不宜太旺,旺則不可救藥,故丙午丁未配以天河水,以水能制火也。戊午己未謂之天上火,以戊己蓋其上,則火不焰也。午未在天之中,丙丁屬火,皆午未旺鄉,故歷代遇此二年皆不靖,此以理論,而非原取象之義,然亦不可不知。
再按納音取象,出自黃帝,故諸術家皆宗之。自徐大升作定真論,有婁景以前,未知金在海中之論,而元之星士遂有納音空自失天真之説,故今之談命者只論正五行,而納音不取,焉豈知納音之理,取象之精,此正造化之所以為妙,凡論人命,尤不可不推究而體察之,以盡其微也。
今陰陽家論先天老五行,而不取洪範五行,目為滅蠻經,以其顛倒陰陽,反易水火,太和周視,作陰陽定論,乃深闢之。西蜀羅青霄作陰陽辨疑,以洪範五行出自八卦,斷不可不用。又闢周氏之見為誣,噫!何前後無定説也耶?余見納音五行即洪範五行之義,不可舉一廢一。談命者,本之以五行為經,參之以納音為緯,庶足以盡命數之理,而造化無餘蘊矣。
論曰:自天地開闢,而干支之名即立,相傳出自天皇地皇,而錯綜為六十甲子,則自伏羲造甲曆始也。旣名甲曆,則年月日時皆以六十甲子紀之,而天地之始終,日月之運行,四時之寒暑,陰陽之變化,皆不能易。三辰以定,自黃帝以六十甲子納音取象,於是五行各有所屬,而金木水火土之性情形質、功用變化、悉盡其蘊,而易自在其中矣。故以此而測兩儀,則天地不能逃,以此而推三光,則日月星辰不能變,以此而察四時,則寒暑不能易,以此而占人事,則吉凶禍福、壽夭窮通,舉不能外,而造化無遁情矣。
今之儒者但知八卦畫自伏羲,文王重之為六十四,周公作爻辭,孔子作繫辭,以易更四聖而後成,謂之經。目五行家為九流,其亦不思甚矣。豈以五行家專論生旺而昧正理,委天命而棄人事,與易道不合耶。嗚呼!干支出自上古,甲子本之羲皇,音象傳自黃帝,是數聖人也,豈在文王周公孔子後耶。若天地開闢,而干支之名不立,則不能錯綜為甲子,無六十甲子,則不能錯綜五行,何以紀曆成歲?而一年有三百六十日,歲有十二月,月有三十日,日有十二時,孰從而明之?孰從而知之?而舉世渾渾沌沌,如在洪濛之中,何以立兩間參三才而成世界也耶!所謂百姓日用而不知,終身由之而不察者是矣。
易道雖微,不過因天地定位,山澤通氣,雷風相薄,水火不相射,取象以畫八卦,其理自不出干支甲子之外而別有所創置也。嗚呼,干支錯綜而為六十,八卦錯綜而為六十四,甲子以數納音,以理取象,乃五行之正也。而八卦之體已備,八卦仰觀俯察,遠取諸物,近取諸身,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亦一年之數也。而干支之用以行,干支本天地以為經,八卦道陰陽以為緯,經緯錯綜,往來變化,而天地之蘊奥、鬼神之情狀、人事之吉凶盡在其中,而其義微矣。世之儒者,又烏可鄙五行為九流哉?

論五行

五行者,往來乎天地之間而不窮者也,是故謂之行。北方陰極而生寒,寒生水。南方陽極而生熱,熱生火。東方陽散以泄而生風,風生木。西方陰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中央陰陽交而生濕,濕生土。其相生也。所以相維,其相尅也,所以相制,此之謂有倫,火為太陽,性炎上,水為太陰,性潤下,木為少陽,性騰上而無所止,金為少陰,性沈下而有所止,土無常性,視四時所乘,欲使相濟得所,勿令太過弗及。夫五行之性,各致其用,水者其性智,火者其性禮,木者其性仁,金者其性義,惟土主信重厚寛博,無所不容,以之水,則水附之而行,以之木,則木托之而生,金不得土,則無自出,火不得土,則無自歸,必損實以為通,致虛以為明,故五行皆賴土也。推其形色,則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黃、此正色也。及其變易則不然,常以生旺從正色(當生旺則正氣全,可見正色),死絕從母色(水者木之母,死絕則黑,木者火之母,死絕則青,火者土之母,死絕則赤,土者金之母,死絕則黃,夫五行死絕,則氣歸根,見母之色,凡人遇苦楚而呻吟母者,乃其義也),成形冠帶從妻色(少壯之年及衰老之際,仰妻之時也),病敗從鬼色(病敗之地,是鬼旺之鄉,受尅則氣歸鬼),旺墓從子色(旺為傳,墓為歛藏,故色在於子)。其數,則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生旺加倍,死絕减半。以義推之,夫萬物負陰而抱陽,冲氣以為和,過與不及皆為乖道,故高者抑之使平,下者舉之使崇,或益其不及,或損其太過,所以貴在折衷,歸於中道,使無有餘不足之累,即財官印食貴人驛馬之微意也。行運亦如之,識其微意,則於命之説,思過半矣。

金 喜本象、土生、空亡、煅煉
忌木旺、火旺、墓敗等火,水寒、金銷、刑煞尅害。

金以至陰為體,中含至陽之精。乃能堅剛獨異衆物。若獨陰而不堅,冰雪是也,遇陽則消矣。故金不煉不成器,聚金無火,難成脱朴之名。金重火輕,執事繁難。金輕火重,煆煉消亡。金極火盛,為格最精。金火全名鑄印,犯丑字即為損模。金火多名,乘軒,遇死衰反為不利,大火煉金,幸功名而退速。純金湊水,遇富顯以贏餘,金能生水,水旺則金沈,土能生金,金貴則土賤,金無水乾枯,水重則沈淪無用,金無土死絕,土重則埋沒不顯,兩金兩火最上,兩金兩木財足,一金生三水,虛弱難勝,一金得三木,頑鈍自損。金成則火滅,故金未成器,欲得見火,金已成器,不欲見火,金到申酉巳丑亦可謂之成也。運喜西北,不利南方,生於春月,餘寒未盡,貴乎火氣為榮,性柔體弱,欲得厚土輔助,水盛增寒,難施鋒鋭之勢,木旺損力,反招剉鈍之危。金來比助,扶持最喜,比而無火,失類非良,夏月之金,性尚在柔,形未執方,尤嫌死絕。火多而卻為不厭,水盛而滋體呈祥。見木而助鬼傷身,遇金而扶持精壯。土薄而最為有用,土厚而埋沒無光,秋月之金,當權得令,火來煉煅,遂成鍾鼎之材,土多培養,反為頑濁之氣。見水則精神越秀,逢木則琢削施威,金助愈剛,剛過必缺,氣重愈旺,旺極則害。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則難施琢削之功,水盛而未免沈潛之患。土能制水,金體不寒,火來取土,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氣相扶,欲官印溫養為利。

木 喜琢削 生扶 助火 土培 生旺地而有黨成林
忌空折 飄落 空亡 動搖 死絕 枯槁 自焚 耗泄 濕爛

木性騰上,而無所止,氣重則欲金任使木有金則有惟高惟歛之德,仍愛土重,則根蟠深固。土少,則有枝茂根危之患。木賴水生,少則滋潤,多則漂流。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鄉,甲辰乙巳木之生,皆活木也。甲申乙酉木受尅,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尅木,皆死木也。生木欲火而秀,丙丁亦然。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見金自傷,死木得火自焚,無風即止,其勢亂也。遇水返化其源,其勢盡也。金木相等格謂斲輪若向秋生,反為傷斧,是秋生忌金重也。陰木重火,舌辨能言,生於春月餘寒猶有喜火溫燠別無盤屈之拘藉水資扶,而有舒暢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陰濃則根損枝枯,春末陽氣煩燥,無水則葉摘根乾,是以木火二物旣濟方佳,土多而損力,土薄則財豐,忌逢金重,傷殘尅伐,一生不閑,設使木旺得金為良,終身獲福。夏月之木,根乾葉燥,盤而且直,屈而已伸,欲其水盛而成滋潤之力,誠不可少。忌其火旺而招焚化之憂,故獨為凶。喜土在薄,不宜重厚,厚則反為災咎。惡金在多,不可欠缺,缺則不能琢削,重重見木,徒以成林,疊疊逢華,終無結果。秋月之木氣漸凄涼,形漸凋敗,初秋之時火氣未除,猶喜水土以相滋,中秋之令,果已成實,欲得剛金而修削,霜降後不宜水盛,水盛則木漂,寒露節又喜火炎,火炎則木實,木多有多材之美,土厚無巳任之才,冬月之木,盤屈在地,欲土多而培養,惡水盛而亡形。金縱多,不能尅伐,火重見,溫燠成功。歸根復命之時,木病安能輔助,惟忌死絕,只宜生旺。

水 喜清潔 寛遠 相生 火濟 潤下 西北
忌空亡 氾濫 尅害 木多 氣寒 枯凋 死絕 焦燥等土

天傾西北,亥為出水之方,地陷東南,辰為納水之府,逆流到申而作聲,故水不西流。水之性潤下,順則有容,順行十二辰,順也。主有度量,有吉神扶助,乃貴格。逆則有聲,逆行十二辰,逆也。入格者,主清貴。有聲譽。忌刑衝,則橫流,愛自死自絕,則吉。水不絕源,仗金生而流遠,水流氾濫,賴土尅以隄防。水火均則合旣濟之美,水土混則有濁源之凶,四時皆忌火多,則水受渴。忌見土重,則水不流,忌見金死,金死則水囚,忌見木旺,木旺則水死。沈芝云:水命動搖,多主濁濫,陰人尤忌之。口訣云:陽水身弱窮,陰水身弱貴。生於春月,性濫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勢。若加土盛,則無氾漲之憂。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欲火旣濟,不要火多。見木而可以施功,無土而仍愁散漫。夏月之水執性歸源,時當涸際,欲得比肩,喜金生而助體,忌火旺而太炎。木盛則耗盜其氣,土旺則尅制其流,秋月之水,母旺水相,裏瑩表光,得金助則能清澄,逢土旺則嫌混濁,火多而財盛,太過不宜。木重而妻榮,中和為利。重重見水,增其氾濫之憂,疊疊逢土,始得清平之意。冬月之水,司令專權,遇火則增煖除寒,見土則形藏歸化,金多反曰無義,木盛是謂有情,土太過,尅制水死,水氾漲,喜土為堤。

火 喜和煖 生助 空亡 炎上 高遠 土照 水濟
忌局促 急燥 清冷 水重 木枯 雜黨 木敗 死水之木

炎炎真火,位鎮南方,故火無不明之理,輝光不久,全要伏藏,故明無不滅之象。火以木為體,無木則火不長焰,火以水為用,無水則火太酷烈,故火多則不實,太烈則傷物。木能藏火,到寅卯而方生,火不利西,遇申酉而必死。生居離位,果斷有為,若居坎宮,謹畏守禮。金得火和,則能鎔鑄,水得火和,則成旣濟,遇土不明,多主蹇塞。逢水旺處,決定為榮。木死火虛,難得永久。縱早功名,必不久長。春忌見木,惡其焚也。夏忌見土,惡其暗也。秋忌見金,金旺難尅制,冬忌見水,水旺則滅形。故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則不實,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則燥。冬火欲生不欲殺,殺則暗。生於春月,母旺子相,勢力並行,喜木生扶,不宜過旺,旺則火炎,欲水旣濟,不愁興盛,盛則沾恩。土多則蹇塞埋光,火盛則傷多爆燥,見金可以施功,縱重疊,妻財猶遂。夏月之火,勢力行權,逢水制則免自焚之咎,見木助必招夭折之患,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穡,金土雖為美利,無水則金燥土焦。再加火助,太過傾危。秋月之火,性息體休,得木生,則有復明之慶,遇水尅,難逃隕滅之災。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損傷其勢,火見火以光輝,縱疊見而轉利。冬月之火,體絕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尅以為殃,欲土制為榮。愛火比為利,見金而難任為財,無金而不遭妻害,天地雖傾,水火難滅。

土 喜生扶 堅厚 疏通 生金
忌崩頽 木重 水多 空亡 氣寒 金重 虛淺

五行之土,散在四維,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是四時皆有用。所忌者,火死酉也。水旺子也,蓋土賴火印,火死則土囚,土喜水財,水旺則土虛,土得金火方成大器,土高無貴,空惹灰塵,土聚則滯,土散則輕,辰戌丑未,土之正位,分陰分陽,土則不同。辰有伏水,未有匿木,滋養萬物,春夏為功。戌有藏火,丑有隱金,秋火冬金,肅殺萬物,故土聚辰未為貴,聚戌丑不為貴,是土愛辰未而不愛丑戌也明矣。若更五行有氣,人命逢之,田產無比,晚年富貴悠悠,若土太實,無水則不和柔,無木則不疏通,土見火則焦,女命多不生長。土旺四季,惟戌土困弱,戌多為人好鬭,多瞌睡。辰未人好食,丑人清省,丑有艮土,有癸水,能潤而膏,人命遇此,主能卓立。生於春月,其勢虛弱,喜火生扶,惡木太過,忌水氾濫,欲喜比助,得金而制木為祥。金若多,仍盜土氣,夏月之土,其勢燥烈,得盛水滋潤成功,忌旺火煅煉焦赤。木助火炎,生尅無良,金生水氾,妻財有益,見比肩蹇滯不通,如太過,又喜木襲。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盜其氣,木盛而制伏純良。火重重而不厭,水氾氾而非祥,得比肩則能助力,至霜降,不比無妨,冬月之土,外寒內溫,水旺財豐,金多子秀,火盛有榮,木多無咎,再加土助尤佳。惟喜身強足壽。
徐大升曰:金賴土生,土多金埋。土賴火生,火多土焦。火賴木生,木多火熾。木賴水生,水多木漂。水賴金生,金多水濁。
金能生水,水多金沈。水能生木,木盛水縮。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變。
金能尅木,木堅金缺。木能尅土,土重木折。土能尅水,水多土流。水能尅火,火炎水熱。火能尅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見銷鎔。火弱逢水,必為熄滅。水弱逢土,必為淤塞。土衰遇木,必遭傾陷。木弱逢金,必為砍折。
強金得水,方挫其鋒。強水得木,方泄其勢。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強火得土,方止其焰。強土得金,方制其害。斯言簡而盡也。

三命通會卷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