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衝破
相衝者十二支戰擊之神,大概為凶,然有為福之甚者,凡衝處要相生,如辛巳衝癸亥,即是金生水也,餘依此推之。如同類及相剋者最凶,如壬申金剋庚寅之木,己卯衝己酉之土,皆不利矣。凡相生衝,主人聲望播流,高明出眾,科甲崢嶸,相剋衝,主人神清貌俊,襟韻脫俗,軒昂灑落,上視,仰面而行。
死絕則精神峻急,骨氣緊實,趫捷便利、語聲清爽,輕動易悅,若相剋衝生旺,主人神剛貌肅,膽氣壯,倜儻敢為,多成敗。死絕則寒酸鄙薄,形容乖劣,動招凶辱,多夭折也。(燭神經)
煩冗格
如甲子見午,乙丑見乙未,多破祖業,不生心不閒,內明有斷,假令祿高名重,終有一失也。
乖離格
如戊午見丙子,癸卯見丁酉,相衝相剋,五行不和而破命,再遇者,平生破散,衣食稍足,夭壽也。(並鬼谷命格)
相衝詩云
相衝還是自相生,集來帝座位無刑,更得華蓋兼權殺,為官清顯統雄兵。
相衝相去要長生,見旺之時祿更亨,貪武若更臨時殺,為官清貴掌權兵。
此論來去相衝生旺,如戊寅衝丙申,癸卯衝辛酉之類,得相生旺,五行氣不散,更得福神方妙,如甲申衝庚寅,丙子衝戊午,名生旺,衝不破。(並鬼谷要訣)
天元變化書云:凡五行向旺者,不名破,向衰弱者,名破,如丙辰得丙戍最妙。戊子得戊午亦妙。若戊午火見戊子火,則名破也。又有聚旺格云:若眾木入寅卯,其間有衝擊者好。因旺極,故要衝擊,非旺,不可,餘皆準此。
生旺連綿見吉神,更兼一七又為鄰,看看直入朝堂去,權握兵符助聖神。
四衝生處自貧寒,更值凶神不足看,一種邪心偏作賊,父常嗔恨子常瞞。
凡遇一七殺者,命吉則衝發。命凶則為禍破財。
凡遇四柱衝破,如禍聚之地,有他位來衝,即謂破禍成福。如犯空亡有下位來衝,亦為福也,凡年月日時值此,必作食祿人。如福聚之地逢他處來衝,則破福成禍,必孤困。
凡相生者,不為破,如丁未破癸丑是也。同類者,作破論,如丁未破丁丑是也。相剋者最為毒,如丁未破己丑是也。(林開五命)
凡命帶劫殺亡神相衝,主犯刑,若在死絕處主廢病多疾,如帶貴殺入局,有秀氣科名者,多入台諫,終有惡疾而死,帶元辰,空亡,相衝,不是下賤,則是貧寒之士。五行枯瘁則賤,帶秀則虛聲,貧士之徒也。
凡諸位衝破,如遇衝空亡,主禍中生福,若月衝日時,時衝年,名曰仇?殺,主與人無恩,內外多得憎嫌,或長病,或卒暴而死。
凡命犯力停相衝生旺死絕,俱是凶咎。如丙寅、甲申、癸卯、辛酉之類是也。凡日時衝年,主人心不平,以己度人,不相信付。
凡命生時衝太歲者,支干皆可用也,假令丙午年,壬子時,乙卯年,辛酉時,支干皆衝也。(並廣信集)
破印破財並破祿,破馬少曾為命福,更加破合日時中,疾非手足並頭目。
破印者,如木人帶癸未,內有乙丑金,曰破印,見庚戍曰刑。印破財者,如金人以寅卯為財,寅怕見申,卯怕見酉,不然無寅卯二字亦忌。見申酉字破祿者,如甲祿在寅,怕見申字。破馬者,如馬在巳,怕見亥字。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見己亥,或見巳字則破,己亥逢子字即破,甲午合也,如丙寅年,辛卯月,壬申日,其人害一目。凡破多不好,是欲達不達之人。如甲人逢丑卯日時,夾祿見申字,破,不好,夾拱等同。(沉芝源髓)
論金殺
金神大殺者,至凶之神,古人云:寅、申、巳、亥,雞頭粉粹,四支生人,金神在酉。子、午、卯、酉,蛇頭開口。四支生人,金神在巳。辰、戍、丑、未,牛頭大忌。四支生人,金神在丑。與人為災,而不為福。又主喪服哭泣之事。丑人金殺在本命,若生月生日時又在丑上,帶鬼剋身,則有不測之禍。以巳酉丑金之位,故金神居於上,所值金神,下更帶金火,則為災,又大而遲。(三命提要)
金殺者,為五行中惟金為殺之物也。一殺而有三名,一曰吟呻殺,二曰破碎殺,三曰白衣殺。其神常居巳、酉、丑三位。蓋是金之體也。寅、申、巳、亥,在酉。子、午、卯、酉,在巳。辰、戍、丑、未,在丑。是金之生旺庫也。在巳曰吟呻,巳中臨官之火,火者,金之官也。金氣臨剋,主官府杖楚、刑獄呻吟之災。故曰吟呻。在酉曰破碎,酉者金旺之地,殺物當時,又有辛金相助,萬物當之,無不破碎,主支離破碎,流血之災。故曰破碎。在丑曰白衣,乃金庫墓也,居四季而臨鬼門,主妨害,喪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其神生旺,主人寬量大器,決斷有能,形容清峻,若不夭喪、刑傷。則須有癩病、癱瘓。死絕則慘害剋毒,形容紅白,巧言令色,笑裏藏刀,其神常主橫事。與官符並,則橫來官災;與劫殺並,則橫來死喪;與白虎羊刃並,則流血傷殘,與貴人建祿並,則稍慢,五行旺相不須用也。(燭神經)
夫吟呻者,金殺之精,子午卯酉人見巳金生處,主大風癱緩之疾。寅申巳亥人見酉金旺處,主水痼毒藥之病。辰戌丑未人見丑金墓處,主剋妻害子,惡死之憂。若帶三刑德貴,主有高官握兵權。(金書命訣)
金殺夾貴兮,有兵有權。(指迷賦)
男逢金殺,累累官刑,女犯金神,重重產厄。(隱迷賦)
血蠱
血蠱最厭於交重。
血蠱者,本金殺也,亦名血蠱,犯之則有血光之厄,重得之者,尤為不吉。(壺中子)
金殺者傷害之辰,男子犯之,多有刑傷,兵刃之災。婦人有產厄,行年至此亦然。(三命鈐)
論咸池
寅午戌兔從苑裏出
巳酉丑騎馬階中走
申子辰雞鳴動四鄰
亥卯未鼠子驚人睡
咸池者,常在劫殺前四辰,又有一名沐浴者是也。咸池者,乃日入日所,取其萬物暗昧時也。其神主奸邪落魄,美容儀,耽酒色,疏財好歡,破散家業,惟務貪濁,此生旺者然也。死絕者,則嗜滋味,好妝飾,落魄不檢,狡計頑猾,忘恩失信,私濫奸訛,靡所不為。與元辰並者,更臨生旺,多得匪人為妻。與貴人建祿並者,多因油鹽酒貨得生,或因婦人暗昧之財起家,平生多防水厄,勞瘵之疾,多遭累、遺失、暗昧之災也。(燭神經)
咸池殺亦名桃花沐浴是也。歌云:風流淫宿號咸池,並集來臨禍應期,酒色相刑三二位,更加殺神血光隨。(紫虛局)
論勾絞
勾絞殺者,陽命人前辰為絞,後三辰為勾,陰命人後三辰為絞,前三辰為勾,曰陰後陽前三是絞,陽後陰前三是勾。(珞琭子林開五命,皆以陽命人前三辰為勾,後三辰為絞,陰命人前三辰為絞,後三辰為勾。)
假令甲子陽命人二月為絞,八月為勾,乙丑陰命人三月為勾,九月為絞,餘准此。凡人遇之,身若剋殺,多掌刑法之任。或為將帥,專行誅戮。殺若剋身,主非命而終。(玉門關集云:勾絞主非命)小人逢之,皆為飛橫災禍。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獄之事。(三命鈐)
勾絞二殺至凶之神,各隨本命求之,陽男陰女,命前三辰為絞,後三辰為勾,陰男陽女命前三辰為勾,後三辰為絞,二殺與人為災,而不為福,值勾絞兩位全者,災重,一位者災輕。又云:以上殺有鬼則災重,無鬼則災輕。(三命提要)
犯勾絞殺者,主人多計巧心路。(沉芝源髓)
天羅地網歌
丈夫每忌天羅系,婦人常防地網籠,豬犬侵凌災撓撓,龍蛇溷雜禍重重,單逢地網終身苦,再入天羅永世凶。
凡以戌亥為天羅,辰巳為地網,若戌年、戌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羅。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羅。若更生日是戊,增成三十年。天羅或戌年亥月,或亥戌日交互見之,則災不能歇,地網亦如上說。地網溷辰,男吉女凶:天羅溷成,女吉男凶。二運流年方發其災,二運到戌亥年、月、日及辰巳年、月、日,男子孝夫,失財,女人連綿床席。若天羅地網重並者,男妨妻,女妨夫,並絕嗣方免重厄。只如庚戌年,十月丁亥,十八日癸亥日,丁巳時,其人妨三妻,又絕嗣,並官事不休,破財,口舌之象。(金書命訣)
龍蛇溷雜,偏不利於辰生,豬犬侵凌,但獨嫌於亥字,龍為辰,蛇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龍蛇溷雜,男命則不吉,惟女命破婚害子,薄福抱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輕。謂龍生蛇穴者退,蛇生龍穴者進。豬為亥,犬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豬犬侵凌,女命則不吉,惟男命則迍滯齟齬,妨祖剋財,戌人得亥輕,亥人得戌重,謂犬入豬群,則進,豬入犬群,則傷。諸書亦云:龍蛇溷雜,常妨女子憂厄;豬犬侵凌,每慮丈夫危難。(壺中子)
世謂男忌天羅,戌亥,陰之終也。女忌地網,辰巳,陽之終也。(燭神經)
男犯兩重天羅,主剋妻,害子,官事,破財,女犯兩重地網,主重災孝服。(廣信集)
孤辰寡宿
寅卯辰,孤巳、寡丑。巳午未,孤申、寡辰。
申酉戌,孤亥、寡未。亥子丑,孤寅、寡戌。(三命纂局)
逐方三位進前一辰為孤,退後一辰為寡,進為陽不利父,退為陰不利母,又云:在陽宮主妨父,在陰宮主妨母,常術曰:男忌孤辰,女忌寡宿,其神形孤骨露,面無和氣,生旺稍可,死絕尤甚,不利六親。與驛馬並者,放蕩離鄉;與空亡並者,幼而無依;與喪門吊客並者,一生多遭重喪,迭禍自身,纏發則骨肉伶仃也。(燭神經)
連屬不言孤寡
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會、包裹,貴人連屬,雖犯孤寡亦吉。(鬼谷遺文)
慿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
瑩和尚注云:寅卯辰人,巳為孤辰,丑為寡宿,其寅辰是陽之位,丑巳是陰之位,故曰慿陰察其陽禍,歲星莫犯於孤辰。巳午未人,申為孤辰,辰為寡宿,巳未為陰之位,辰申是陽之位,故曰恃陽鑒以陰災,天年忌逢於寡宿,天年猶小運也。歲星猶太歲也。陽以孤辰為重,陰以寡宿為重。
趙氏新注云:歲星者,寅人在丑,丑人在寅,子人在卯,卯人在辰,辰人在亥,亥人在辰,
巳人在戌,戍人在巳,午人在酉,酉人在午,未人在申,申人在未,天年者,子人在亥,亥人在子,丑人在戌,戌人在丑,寅人在酉,酉人在寅,卯人在申,申人在卯,辰人在未,未人在辰,巳人在午,午人在巳,歲星兼孤辰,天年兼寡宿,皆主孤獨。(珞琭子)
孤辰寡宿,主上妨父母,下害妻子,女人值之,主損剋翁婆,不利夫子。(三命鈴)
井攔斜衝是孤神,寡宿,更天干帶倒食,謂之井攔倒食。若巳午未人生在夏三月,是帶兩重孤寡,主剋妻害子,少六親,不聚財,多生女,更帶諸凶殺,主不令終。(廣錄)
妨害
甲人丁為父、壬為母。乙人戊為父、癸為母。丙人己為父、甲為母。
丁人庚為父、乙為母。戊人辛為父、丙為母。己人壬為父、丁為母。
庚人癸為父、戊為母。辛人甲為父、己為母。壬人乙為父、庚為母。
癸人丙為父、辛為母。
見父則無父而發,見母則無母而發,剋日干不利父,剋月干不利母,干鬼不利父,倒食不利母,又云:胎與四柱交並,即有異父母也。(神白經)
反本殺
且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於胎月日時上,多帶寅巳,名反本殺,犯此者,或貴、或富,定主孤立,一旺則剋殺父母尊長,餘則無害。(李虛中書)
鴟梟殺
年隔月一位,月隔時日二位,如子年寅月,巳日時之類,主剋盡父母,離鄉外住方發。
破分殺
春秋二分前後犯卯酉日時者,是也。主散絕骨肉祖業。
酉日時,或大運名白虎臨庭,在日剋妻,在時剋子,不利骨肉。(廣信錄)
紫徽太乙局云:人生辛酉作日時,號為白虎入閨闈,男子損妻因血死,女人難產實堪悲。
戊申戊寅為六道消虛,亦不利於親族,壬戍日或壬戍時,名天後失行,大不利於妻孥。(神白經)
馬後二辰是也,主散親戚破家,骨肉不和。(廣錄)
四季生人背太陽,必定父先亡。(直道歌)
凡命生時不是辰戍丑未,四柱帶劫殺、亡神、元辰、羊刃多者,亦主剋父毋,不必直待辰戍丑未時生也,亦有犯辰戍丑未時,卻不犯惡殺,而不剋父母者,宜詳之。若日時兩犯亡神者,定主剋母,如兆晁侍郎謙之丁丑年、壬寅月、庚申日、甲申時,兩重亡神剋母也。(廣錄)
天元變化書云:但以生我者為母,剋我者為父,若生在父母氣絕弱之位者,必刑剋,帶殺多者主離背,不必在四季之時。
寸珠尺璧云:凡時犯劫殺、羊刃,雖非辰戊丑未亦有剋,四維母,四正父也。
凡命前五辰生者,男當妨婦,命後五辰生者,女主妨夫,若無妨害,即主有宿疾,若命前後四辰生者,即於父母妻子,主有妨害也。(三命鈴)
五墓為庫藏之地,時貴亦,四孟是孤絕之方,帶殺必剋。四季為五行之墓,萬物之所終也,生時逢之,雖會吉而貴亦主妨害尊親也,四孟有孤辰絕氣,若見亡神、劫殺、歲刑、亦主妨害父母也。(鬼谷遺文)
眷屬情同水火,相逢於沐浴之鄉。
瑩和尚注云:凡本命沐浴中見相剋是也。此主六親寡合,朋友匪和,凡虛求謀,故難成就。
骨肉中道分離,孤宿尤嫌於隔角。
瑩和尚注云:子午卯酉中有死氣,辰戊丑未四墓之鄉,人或值之,孤中孤也。
燭神經云:辰戌丑未為妨害。
常以寅卯辰居午,巳午未在酉,申酉戍逢子,亥子丑臨卯,此是孤辰隔角也,辰戌丑未亦然,以寅申巳亥為天地之角,蓋隔此四位孤辰也。王氏注云:孤辰寡宿合乎隔角之地,夫婦不免中道分離,男命生於妻絕之中,而逢孤辰,則平生難於婚偶,女命生於夫絕之位,而遇寡宿,則屬嫁而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為丑孤辰,丑為寅寡宿,丑寅互為孤寡也,所謂隔角者,言丑寅中有艮卦之隔,截乾坤艮巽日四維之隔角。(並珞琭子)
玉門關集云:寅申巳亥為角,辰戍丑未為隔。
天元變化書曰:本季之方,前後為隔角,與孤辰寡宿同,如巳午未則在辰申也。
隔角分明亥子初,日時犯著定應孤,若非父母隔絕早,往往偏房外寄居,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將年上來求日,妻家不是喪無人,便是自身知非一,或主自身多姓,不然是庶出,或妻有多姓,不然隔絕也
時上子孫少更遲,不然不出在親闈,月中兄弟應散少,日裹須防離換妻。
隔宿者,子人見亥,亥人見子,戍人兌丑,丑人見戍,各兩位依次數之,與孤寡中越氏新注珞琭子云:天年殺例同
日時遇著定主孤獨,少失六親,不然主異姓等事,年時犯,若不過房,必剋父母。(沉芝源髓)
生時地結與天盤,爭使親闈得久安。
天盤地結者,甲辰命見甲戍,或甲戍命見甲辰是也。
只此二辰生人有之。(理愚歌)
亡神犯羅網,妨妻害子。
命中見亡劫殺全者,妨初婚,剋長子,更帶辰戍字天羅地網全者,尤緊。
月坐孤虛,棣萼凋瘁。
孤乃孤神,虛乃六虛,命中得之,兄弟衰絕。(並壺中子)
凡巳酉丑全人,帶辛字者,主骨肉在他鄉,不得歸葬也。(寸珠尺璧)
論凶殺
或逢四殺、五鬼、六害、七傷、天羅、地網、三元、九宮,福臻成慶,禍並危疑。
瑩和尚注云:四殺謂辰戌丑未。王氏注云:四殺者寅申巳亥四衝之劫者是也五鬼謂五行之鬼,六害謂寅巳之類,七傷謂劫殺等神,戌亥謂之天羅,辰巳巳為之地網,凡相得者為吉,相剋者為凶,禍並則危疑,福臻則成慶。王氏注云:以上神殺皆為凶,或三元,九宮,五行,生旺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慶,蓋五行為神殺之先,或值凶殺,兼三元九宮五行,四柱又在衰敗之地,則禍並危疑。
夾殺持丘
夾殺持丘,親姻哭送
瑩和尚注云:辰戌丑未謂之四大殺,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入墓,假令己巳木命,得己未日,此是本家三丘,又加臨羊刃,故曰夾殺持丘,親姻哭送,王氏注云:如乙未人得己丑,金人以丑為三丘五墓,己丑火夾帶返吟破命,兼為身鬼,故凶。
須要明其神殺輕重,校量身剋殺而尚輕,殺剋身而尤重。
瑩和尚注云:吉凶神殺,百有餘坐,或得於日時,或逢於歲運,但以殺剋身而重,身剋殺而輕,更要隨器審詳,臨機消息(並珞琭子)
八專九丑
老醉秦樓十二,直緣重犯八專,少亡楚甸八千,應是疊遭九丑。
八專為淫欲之殺,九丑為妨害之辰。重犯八專者,好花酒而老獨醉於秦樓。疊帶九丑者,逞凶豪而少年亡於楚甸,八專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戍、癸丑。九丑乃己酉也。(壺中子)
李九萬云:八專主酒色,日上有不正之妻,時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擇親疏,犯多者尤緊。九丑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卯、辛酉是也,婦人犯者主產厄,男犯多者不令終。
歌八專甲寅、乙卯,並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戍、癸丑,名八專,老醉秦都樓十二。
歌九丑壬戊兩雙居子午,乙辛卯酉亦重逢,更將己上兔雞數,九丑令人不善終。
返吟又遇干梟食,壽短傷妻並子息,家虛財耗愛輕人,犯上吐言皆傲忽。
返吟又遇子見午是也。梟食是倒食,如甲子遇壬午是倒食,返吟,以納音輕重,支神剋剝言之。
臨官遇劫或貪狼,浪跡多為花酒客。
凡人遇臨官,曰桃花殺,或遇劫殺亡神,皆好酒色破家,貪狼乃亡神,破軍乃劫殺,異名,二殺或命中帶來臨官之位,必好酒色,且如丙戌、壬辰、丙午、丙子、戊寅、戊申,人犯亥日時,值亡神劫殺,與桃花同位,乃好酒色人。(並沉芝源髓)
諸殺傷
五鬼怕夜生空亡怕六害三刑怕金自刑怕火羊刃怕金
咸池怕水劫殺怕金華蓋怕金木返吟怕鬼(三命篡局)
大抵凶殺所居干神,不宜帶真鬼,雖見真官,尚變為鬼,況見真鬼,則為災禍明矣。(玉霄寶鑒)
褚刑殺須看納音,與當生年相剋者,為災重,見生者輕,刑殺受旺氣者,為災重,刑殺返遭刑剋衝害破者輕,刑殺上帶祿馬貴人者,必主有大權勢也。(李中虛書)
貧賤所成
貧賤所成貧賤凶惡局
刑聚敗極
甲申得丁巳、己卯、己巳之類。
四柱不收
甲子得丙寅、丁巳、辛亥、壬申之類。
五行未備
甲子得庚子、己卯、癸巳之類。
數無取用
如不合干,不衝支,而上下相異其氣。
一方前後
如木命人得己丑之類。
柱多隔角
如辛丑得辛卯,甲子得甲戌。
真者失時
如丙辛合在(二月、六月),丁壬合在(五月、八月)。
假音殃剋
五行剋納音,本輕卻多逢剋制。
主本倒亂
火年水日,更先逢生旺,繼逢死絕。
父子乖違
日剋年,時剋年。
人生元命,犯以上之格,皆主貧賤,害身如此,而元命有氣,卻得富貴者,不久而多凶也。(鬼谷遺文)
忽若干支錯亂,陰陽偏枯,八字無格以扶持,九命有刑而駁雜,忽作閭巷之輩,忽焉市井之徒,豈獨不利不名,又且多窮多窘。
此言黎庶之命。
範丹甑塵
範丹甑塵,蓋值十惡大敗。
甲辰旬中,甲乙落空亡,甲戌旬中,庚辛落空亡,甲申旬中,丙丁落空亡,於此自落空亡之日生者,貧窮寒賤,獨言日而不言月時,蓋只有大敗日,此乃十惡大敗。(並壺中子)
八字金書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落空亡,甲申旬丙丁落空亡,甲戌旬庚辛落空亡。
絕中遇鬼
絕中遇鬼,多貧賤。
如木命見壬申,如生年納音值絕,更逢納音鬼多,主貧賤,或多吉殺扶持,先須貧,後方富也。有人是戊午年,壬戌月,癸亥日,戊寅時,其人先貧,蓋壬戌癸亥乃是絕中逢鬼,後戊寅土與癸亥、君臣慶會,土能制水,寅午戌三合為炎上局,故主後大富也。(沉芝源髓)
六害、四殺、三刑、身無氣,或奴或蜱。(隱迷賦)
凡貧賤之命,多無貴,或五行死絕,支干閒慢,不相干涉,此為貧困之人也。
凡命中多見死絕者,一生少得足意事,資財窘闕,憂煎逼迫之人也。
凡命見祿落空亡,大耗剋身,天中臨日,本命無氣,一生破財貧賤之人也。
凡命一位上聚諸祿馬,生旺而卻天中臨之,或有他位來刑害,至於氣散者,窮悴福薄之人也。
凡命中五位死絕,或落空亡,驛馬剋身,離鄉背井,困窮之人也。
凡命見辰戌丑未相剋,五行無氣而不激揚,位位逢合,支干閒慢者,奴賤命也。
凡貧賤之格,常用建祿、食神為救神,命中有此二救,雖貧而不至困餓,一遇運發,卻小小稱意,運過則傷貧賤也。
凡欲知凶惡者,乃命與五行無氣,而又相剋,支幹乖戾,刑剋互為凌戰,帶殺是也。
凡命見真衝氣散,或真刑氣散者,多是廢疾人也。
凡命見官符、大耗、刑剋、本命五行死絕,全然無救者,一生多官災、屈辱、污濁、貧賤、受制於人也。
凡命見官符剋身,或兩木相刑衝者,平生主官事杖楚之災也。
凡命見辰戌丑未,魁罡相衝,全無貴人驛馬相助者,乃孤獨凶惡,流配遠方人也.
凡命五行死絕無氣相剋處,不宜見天火、水溺、白虎、自縊一切惡殺,決是不令終之人也。
凡命見五行皆旺,而卻位位相剋氣散者.多是暴死人也,若帶諸殺,多是橫死、夭亡、兵刃,誤遭水火而終之命也。
凡命見交互空亡,孤寡四殺者,殍死路旁人也。
凡命見破碎,白虎、羊刃、相剋,不以貴賤,死須破尸也。
凡命見天中重迭相剋者,必不見尸也。
凡命見天中、大耗、劫殺同宮者,必有賤名、不良之行,更或五行衝剋帶白虎、羊刃之類,是劫盜刑戳而終也。
凡凶惡之格,常須貴人、三奇、華蓋、夾貴為救神,有此四神相助,雖見凶神,不至切害。大忌者,五行閒慢,死絕而無建祿,食神,三才刑剋帶殺,而無貴氣相御,則其為貧賤凶惡,不能免也。(並燭神經)
賊凶
四柱皆相刑,更臨空廢地,當居賊處,生而向刑中死。(玉門關集)
吉凶得失
若乃初凶後吉,似源濁而流清,始吉終凶,狀根甜而裔苦。
瑩和尚注云:初主歇滅,而晚歲興隆者,源濁流清之謂也,幼年建旺,而臨老竛竮者,根甘裔苦之謂也。
若乃尊凶卑吉,救療無功,尊吉卑凶,逢災自愈。
瑩和尚注云:立年為尊,其胎月日時,資以次之,大運為尊,其大歲小運資以次之,若遇本命與大運德合於建旺之鄉,其歲運日時凶,而不能為咎,大運與本命互戰於死囚之地,其歲運日時吉,而未足為救。
王氏注云:五行四柱或上尊凶而下卑吉者,卑勝尊也,下之剋上曰伐也,剋我之謂鬼,故雖救療亦無功也。或上尊吉,而
下卑凶,陰陽理順,上之制下曰治也,我剋之謂,故雖不藥而自愈。
祿有三會,災有五期
瑩和尚注云:祿有三會者,長生、帝旺、庫也,為至吉之地。災有五期者,衰、病、死、敗、絕也,為至凶之地。
王氏注云:祿有三會,如甲祿在寅,遇甲寅是正祿之會,一祿也,得甲午是暗合,天德之會,二祿也。得甲戌乃祿堂之會,三祿也。災有五期者,以三元祿馬五處,遇死絕之地者,是也,一說以大歲、月建、日辰、大小運五處,皆來期會凶殺,刑剋本命,斯亦謂之災有五期。
趙氏新注云:如甲祿在寅,遇午戌亦同建祿,凡五行遇鬼、死、墓、絕為災,故云三會五期。
聯吉不喜,當憂不憂
聯吉不喜,是六甲之虧盈,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肋。
瑩和尚注云:聞喜以盈為言,盈者益也,不喜以虧為言,虧者損也,損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當憂不憂者,但五行休廢
處逢生是也。如木得甲申、癸巳,水金遇丁亥、戊寅,土水值辛巳、壬寅,金火得庚申己亥木,故曰當憂不憂,賴五行之救助。
王氏注云:行年歲運若逢祿馬、貴人,可謂喜矣,後不為喜者,蓋六甲中值十二位之空亡也,六陽命畏於陽宮,六陰位畏其陰宮,乃正空亡。
凶會吉會,陰錯陽差
凶會吉會,伏吟返吟,陰錯陽差,天衝地擊。
瑩和尚云:凶會吉會,伏吟返吟,曾未定也,且如甲子金命,伏吟庚之土,為吉,戊子火為凶,返吟以戊午為凶,庚午土為吉,切忌陰錯陽差,天衝地擊,如甲木畏其庚金,子水傷其午火。
王氏注云:凶會吉會者,如癸亥人,三元受水一氣,或行年歲運會於己卯,水死於卯,而遇己卯土為鬼,則祿命、命、身三元皆死,故曰凶。一說行年歲運祿馬皆在生旺之地,而來拱生我元命之謂吉會,皆來剋我之為凶會,衝命一辰曰返吟,本位曰伏吟,以陰遇陰曰錯,以陽遇陽曰差,純陰則不能成,純陽則不能生,此陰錯陽差也。天衝地擊者,戌亥曰天羅,辰巳曰地網,衝擊於五行陰陽絕滅之地,歲運得此,更在返吟上,其為凶禍可知也,四柱寓於上,縱貴而不壽。
惡曜有喜,福星禍發
惡曜加而有喜,疑其大器,福星臨而禍發,以表凶人。
王氏注云:命之四柱五行,或皆乘生旺之氣,未曾發福,惡曜加之,其凶不勝福,則變凶為喜,故為疑其大器,或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絕之內,未曾發禍,吉星臨之,其吉以勝凶,反變以為禍,是為以表凶人,是知五行根基,為神殺之先,運氣又次之矣。瑩和尚注云:修之於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義德之順矣,雖臨諸殺,反為權星,富貴而驕,自貽其咎,故曰悖傲無禮,德之逆也,善不失善報,為惡自招禍,此珞琭子之深戒。趙氏新注云:寬仁厚德,非災自遠,景公善
言,熒惑退舍,不忠不教,禍自隨之,德薄不任其福,反為禍也。(並珞琭子)
四柱暗帶
四柱中逢暗帶,有辱有榮。
年月日時四柱,其間有暗帶者,即慿暗帶以言貴賤吉凶,蓋暗帶切於正帶,假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帶乙丑為正印,為貴人,為引進神,為偏祿元,是以有榮。若甲子年,壬戌月,乃暗帶癸亥,為亡神,為正空亡,是以有辱,餘徬此。(壺中子)
劫殺天歲 祿馬奇輿
劫殺天歲遇用處,不能為凶,祿馬奇輿逢破處,未始為福。
劫災天歲四殺雖凶,若干支配合有用,則為福祿之神,祿馬奇輿雖干之清氣富貴之神,若干支配合為破敗,則反為貧賤凶害之殺。(鬼谷遺文)
重迭逢生印不臨,此人名只播儒林,縱然有祿無權柄,爭似清高意氣深。(林開五命)
五個星辰四個凶,就中臨事每衝衝,貴人臨著須相救,驛馬加之得善終。(鬼谷要訣)
先駁雜,後純粹。
如辛酉得癸卯,癸巳得乙亥,以本自無氣,而遽至生旺,又如金命人生於子寅月日,則金已死絕,若得己酉時,則金複旺於酉,而寅為己之天官貴,子為己之天乙貴人。又如癸巳人得戊寅日,則水為土所剋,及得庚申時土,反為木所刑剋,而水卻生於申,此類皆是,故先駁雜而後純粹,為五行之奇貴,切忌先純粹,而後駁雜。
先貴後刑
刑殺時中見,奇神命上居,莫言官職好,必竟被刑誅。(玉門關集)
氣清氣濁
四柱遇祿馬貴人,生日吉神,則氣清;值刑剋衝破,則氣濁。氣清則科名巍峩,氣濁則福祿淺薄。
吉中之凶
如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祿乘馬,遇食神可為貴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絕於寅,複遇丙寅長生之火,見剋為鬼,故變吉為凶,餘當依此消息。
仙瓢星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為仙瓢星,水從酉為酒,遇吉,因酒成家,凶則破家。(並廣錄)
分擘格
凡福聚處須要獨立不相分擘,謂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時,則其處分擘矣。(鬼谷命格)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則欲生旺,生旺則榮貴。
一切殺神所居之位,則欲死絕,死絕則善終。
一說凡福神欲令得旺氣,忌有敗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氣,忌有助之者。
凡殺神如人命已入貴格,緊要處帶殺,有福神主之,則名曰權柄,無福神主之,又殺氣乘旺,遞互相還,貴則雖貴,亦不善終,如命中更不入格,複為殺神遞互相乘,則主下賤,而不善死。
相衝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絕而複生,空亡而受破,相剋而相成也,福中生禍,反此,凡伏吟入墓,惟夾貴則大好也,須有災。(林開五命)
乙字為披頭殺,並天乙、天德,定為高官,若重見者,乃披頭,或為師巫,或倡優之人。(宰公要訣)
命書曰:道途賤吏,豈無驛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夾貴。大抵夾貴、攀安、金櫃,不可專用為吉殺,又云:孤殺,亡神、空亡、六害,不可專用為惡殺。(廣集)
當生緊處如逢破,富貴兩途皆有禍。(理愚歌)
五行精紀九